台灣的表演藝術是否已準備好走上國際舞台?如何進入地球村?透過他國駐台(文化)機構主事者的觀察,我們或可在他們的意見中,找到未來的可能性……。
德國文化中心主任
Mr. Jürgen Gerbig, the Director of Deutsches Kulturzentrum
葛漢:台灣團隊應尋找世界性的創作語言
東西方文化交融的風格,是台灣當代表演藝術的重要特色,如國際知名的雲門舞集,其演出就融合了東方及西方藝術特點, 而就我所知,雲門舞集林懷民先生與德國碧娜.鮑許烏帕塔舞蹈劇場之間曾互相交流,林懷民的編舞風格,也有受到碧娜.鮑許的影響。
我認為這樣的藝術取向,是台灣表演藝術的優勢,同時也是劣勢。有時台灣團隊的演出似乎「太台灣」了或是「太中國」了,他們的演出充滿了美感,但除了美感之外,似乎缺乏了方向。這與一些德國舞團非常不同,如碧娜.鮑許的烏帕塔舞蹈劇場、巴伐利亞國家芭蕾舞團或斯圖加特芭蕾舞團,我認為這些舞團除了美麗的舞蹈動作之外,他們的作品中傳達了一定程度的訊息(message),有時是有關社會議題、有時是哲學的,這也許是台灣表演團體所缺乏的。
以上述這些國際性的德國舞團為例,他們的舞者來自世界各地,擁有不同的國籍,他們舞作中的舞者出現不同的種族、面孔及語言,然而在台灣舞團中,我似乎很少看到外籍舞者,因此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台灣演出團體應該更加朝向國際化,並且更加開放,不僅僅是團隊成員的國際化,創作心態上也應更加開放。舉個例子,碧娜.鮑許的舞作音樂總是來自於世界各地,她舞作的選材,也都是鮑許個人所關注的議題或是受世界各地委託創作,她雖然是德國人,但在她的作品中,我卻感覺不到德國,她的舞作是世界性的,觀眾從來不會特別注意這是一個德國舞團。
身為一個外國觀眾,我感覺到台灣團體所傳達的中國或台灣文化,尤其是優劇場及當代傳奇劇場,在他們的演出中我感受到中國或台灣文化之影響,我認為這是非常有趣的,而且這也是他們受邀到各國藝術節主要原因,他們擔任台灣的表演藝術大使,這與德國團體非常不同,所謂的德國文化在德國團體中影響似乎微乎其微。
法國在台協會學術合作與文化組組長
Mr. Anthony Chaumuzeau, Conseiller de coopération et d’action culturelle, Institut Français de Taipei
周子牧:透過跨國合作,讓台灣表演藝術走出去
台灣與法國之間擁有良好的文化交流管道,駐地巴黎的「巴黎台灣文化中心」(簡稱巴文中心),長期推動台灣藝術在法國及歐洲的發展,並因此促成一九九八年亞維儂藝術節首次邀請台灣團隊演出,二○○○年里昂舞蹈雙年展也有許多台灣舞團參與,一直到今年有六個台灣劇團參加亞維儂藝術節OFF的演出,促成了台灣團隊在國際上的發展。
持續推動台灣表演藝術走上國際舞台,我認為政府可設立專責機構,補助並輔導表演團體。就法國的經驗,法國外交部下設有「法國藝術推廣協會」(CULTURESFRANCE),專責推廣法國在世界各地的藝文活動,預算來自法國的文化部、外交部及地方政府,一起推動及補助法國表演團體在世界各地的演出。同時,法國在世界各地大使館下設有約一百五十個文化組,協助處理藝術文化交流。另外還有三百個法國文化協會(Alliance Française)遍佈世界各地,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推動法國藝術文化在國際上的能見度。台灣已經有了巴文中心及紐文中心,或許可以在這方面增加預算,多設類似機構。
另一個方向,是多方面推展國際合作,共同製作節目。如去年兩廳院與法國方面共同製作的南管樂舞《洛神賦》,在台灣及法國都有演出。或是今年與兩廳院合作的新點子舞展「台法創意交流」中,台灣舞蹈空間與法國編舞家Christian Rizzo的合作的新舞作。這些國際合作,對增加台灣能見度都有莫大助益。
政府除了持續支持已經在國際知名的演出團隊,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外,更應編列充足的預算,鼓勵年輕創新的新銳藝術家,讓他們有發聲的機會。藝術家駐村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增加台灣藝術家的國際交流經驗和視野,也讓更多的國際藝術家認識台灣當代藝術。此外,培養有國際合作經驗的藝術行政專業人才、加強藝術教育的國際化,更是不可或缺。
台灣歷史文化背景的多元性,造就了台灣表演藝術的多元與包容的性格。台灣觀眾對表演藝術抱持非常開放的心態,這也讓表演藝術工作者在創作上更加地自由開放。在二十一世紀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們應該鼓勵多元化的藝術創作。藝術文化是一種soft power,政府應該重視這股無遠弗屆的力量,持續支持鼓勵並補助藝文創作,制定長遠的藝文政策。藝術文化的成果不是一年、二年就可以看見的,政府應該有此概念,長期地支持藝文發展。
英國文化協會處長
Ms. Christine Skinner, the Director of British Council, Taipei
鄺舒嵐:台灣應設立獨立的藝術機構
台灣當代表演藝術的特色是非常具有實驗性 (experimental),而且勇於創新與嘗試,生氣蓬勃。同時,台灣團體是非常好的合作夥伴,願意接受各種挑戰。台灣表演藝術兼具傳統與創新的演出特色,則是我走遍世界各地所僅見的,非常特殊。我記得一次去看雲門舞集的演出,舞台上有一幕是白色的綢緞如瀑布般不斷地從天而落,我不知其中的含意,但覺得非常的中國,但同時又非常的現代,我被那種震懾的美深深感動,永遠無法忘記這一幕。
我認為政府不可控制藝術,而民間公司又限於盈虧問題,而必須製作商業性的演出,所以必須要有獨立專責、非官方、也非民間組織的藝術機構,來擔任這項重要任務。例如英國的文化協會,它既非政府組織,但也不是民間機構,來發展及支持藝術,這是發掘及培養新進藝術家(New Talented)的重要管道。我認為台灣應該如歐洲許多國家一樣設立獨立專責的藝術機構,這一點是我在台灣所沒有見到的。
年輕的藝術家需要資金的援助,才能無後顧之憂地擁有充裕的創作空,因此資金的籌措非常重要!我知道台灣也有許多的企業贊助藝術,但是還有更多的藝術家需要資金的援助,而這就是我所提的獨立專責的藝術機構所應負責的。以最近走紅的英國年輕編舞家阿喀郎.汗(Akram Khan)為例,當初即是透過英國文化協會的支持,讓他專心創作,並贊助他的舞團世界巡迴演出,才讓這位年輕的藝術家逐漸聞名世界。
雲門舞集、優劇場的演出,將傳統中國文化與當代精神做了非常好的連結,並將這種特色介紹到世界各國,這是國際社會瞭解台灣的重要管道。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
Mr. Ron MacIntosh, the Executive Director of Canada Trade Office in Taipei
孟貫中:純熟技術是台灣表演團隊的優勢
台灣當代表演藝術在其風格上充分展顯了多元性,而且汲取了傳統中國文化的養分,運用創新的手法及技巧,將古典與現代充分結合,展現台灣表演藝術獨特的一面。其中,台灣表演團體的優勢在於都擁有純熟的技術,如舞團的舞者、或是視覺藝術家,都有令人驚訝的技術,且每個團隊都擁有自己獨特的演出風格與特色。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台灣的表演藝術不但有其獨當一面的特色,而且也展現了其宏觀的藝術概念,勇於挑戰全世界的藝術品味。
我認為台灣應加強國際交流,讓更多不了解台灣的國家,透過雙方的藝術文化交流,加深彼此的瞭解。同時,藝術家之間的互相交流,也會讓彼此在藝術創作理念以及技術上,有很大的增進。像是來台演出的加拿大羅伯.勒帕吉的《安徒生計畫》,該團便有著高超的多媒體技巧,透過該團在台演出,也許可讓本地藝術家有更多的啟發。而如台灣在加拿大舉辦的台灣文化週活動,則是一個讓加拿大人認識台灣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