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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吉魯東是作曲家,也是音樂節及音樂裝置藝術等活動的策展人。(許斌 攝)
特別企畫 Feature 打破框架的異響藝想/展演風景 專訪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主任

吉魯東 為創作與群眾搭起橋梁

詹姆斯.吉魯東(James Giroudon)自一九八二年與皮耶-亞蘭.傑夫荷努(Pierre-Alain Jaffrennou)創立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GRAME)。擔任中心主任至今三十餘年,持續地以鼓勵創意、促進創作、保障發行、促進科技和音樂研究發展與搭起創作和群眾之間的橋梁為使命。他不僅是作曲家,也是音樂節及音樂裝置藝術等活動的策展人。

吉魯東與所領導的團隊近年來與台灣的接觸頻繁,近期更帶來「形、音、異: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聲音裝置展」在台北市立美術館展出。本刊藉由此次越洋專訪,讓這位音樂創作中心的主持人與我們分享音樂創作中心概況、北美館展覽的宗旨,與多年來對現代音樂與創作所抱持的觀點。

詹姆斯.吉魯東(James Giroudon)自一九八二年與皮耶-亞蘭.傑夫荷努(Pierre-Alain Jaffrennou)創立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GRAME)。擔任中心主任至今三十餘年,持續地以鼓勵創意、促進創作、保障發行、促進科技和音樂研究發展與搭起創作和群眾之間的橋梁為使命。他不僅是作曲家,也是音樂節及音樂裝置藝術等活動的策展人。

吉魯東與所領導的團隊近年來與台灣的接觸頻繁,近期更帶來「形、音、異:法國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聲音裝置展」在台北市立美術館展出。本刊藉由此次越洋專訪,讓這位音樂創作中心的主持人與我們分享音樂創作中心概況、北美館展覽的宗旨,與多年來對現代音樂與創作所抱持的觀點。

Q:您是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的創辦人之一,請您談一下當初創立此中心的動機與使命

A我和作曲家兼研究人員皮耶-亞蘭.傑夫荷努,於一九八二年共同創立了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我們希望透過這個中心,協助作曲家運用最新科技,從事創作。同時,也期盼作曲家能與來自不同領域的藝術家攜手合作,更有要領地使用最新科技,而這些技術自一九八○年代起,有了日新月異的發展。亞蘭和我,我們一致認為,音樂的創作勢必需要適當的組織作為後盾,這個組織不但能供應硬體設備,更能提供知識與專業能力等軟體資源,以期為音樂創作開闢新途徑。

Q:貴中心具有哪些特色?

A首先就內容而言,在法國音樂史上,「具象音樂」或「電子原聲音樂」(electroacoustic Music)流派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它誕生於一九四八至一九五○年,代表音樂家有皮耶.雪費爾(Pierre Schaeffer)。此流派發展了別樹一格的音樂創作方式,特別喜歡運用「原聲素材」(acoustic materials)或「具象素材」:舉凡能被用來操縱與改變聲音的材料。這種創作音樂的方式與德國的純電子音樂大異其趣。我們可以說,自一九五○年起在法國興起的「電子原聲音樂」,極為重視聲音素材的寫作。後來,電腦合成音樂也應運而生,不過,聲音的創作仍停留在實驗性的階段,因此,我們試圖利用日新又新的科技,繼續探索聲響的世界。就形式而言,法國電子原聲音樂中心最初都由作曲家創立,堪稱一大特色,自一九六○年代起,許多以作曲家私人名義成立的音樂中心,獲法國文化部的協助與支持,繼續蓬勃發展,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現象。而在美國,類似的音樂中心都由大學成立。

Q:貴中心每兩年辦一個大型藝術節之外,有沒有舉辦其他活動?

A與大眾接觸是敝中心最基本的任務。我們想一改現代音樂只為專家而作的觀念,因此舉辦了許多活動,旨在與更廣大的民眾交流,其實敝中心也是為了這個目標而誕生。自一九九二年起,我們每年在里昂舉辦「舞台音樂節」,直到二○○二年之後才改為雙年展;近幾年來,我們每屆都針對一位作曲家策劃節目。中心另一項重要活動,是接待作曲家與藝術家,協助他們完成創作計畫。我們每年接待大約十五位作曲家,讓他們與專業的研究人員一起在適當的環境中工作。最後,敝中心也是一個研究實驗的基地,讓研究人員長期從事研發。

Q:作為一個現代音樂創作中心,為什麼要做聲音裝置藝術?

A聲音裝置藝術雖然牽涉到聲音,但與造型藝術的關係更為密切。聲音為了一首音樂或音樂會而創作之外,它本身也是一種活生生的表演、一種完整的創作,而且與現代造型藝術的發展息息相關,譬如二十世紀的音樂家約翰.凱吉與荀貝格(Arnold Schoenberg),他們的音樂就結合了造型藝術。當音樂不再只由樂器奏出,聲音的素材(sound materials)成為音樂場域的一部分,聲音會向其他藝術張開雙臂,而聲音與視覺藝術的組合特別有意思。裝置藝術饒富趣味之處,是當我們聆賞音樂會時,必須安靜諦聽,不能輕舉妄動。然而面對裝置藝術,我們可以來回走動,對視覺與聽覺的創作者來說,這是個很有趣的特質。二十世紀初可以找到許多結合音樂與繪畫的實例。而今天,我們的科技技術有助於聲音與其他藝術的連結。

Q:您和台灣已有豐富的合作經驗,台灣觀眾對您們也愈來愈熟悉,不知您和台灣有無新的合作計畫?

A目前我們跟台北數位藝術中心一起合辦駐村創作計畫交換台法藝術家。另外,我們定期參加彼此舉辦的音樂節,譬如去年我們在台北數位藝術節演出,或是台灣應邀參與我們的「舞台音樂節」,接下來我們將於十一月的「里昂國立音樂創作中心日」合作。

Q:請您談談這次北美館的聲音裝置展,選擇作品的考量有哪些?

A當北美館與我們確定合作籌劃一個大型裝置展後,我們馬上決定以展覽視聽裝置作品為主。接著我們必須考量展覽的空間,所有裝置作品的「並存」問題,譬如聲音是否相互干擾,這也是為什麼放映影片的作品另附耳機。此外,我們必須設計一條路線,有效傳遞不同類型的感官經驗;視覺的與聽覺的,類似舞台裝置。我們並不要求所有作品必須達成某種一致性,相反地,這些作品大異其趣,甚至產生強烈對照。當然,更要緊的是每件裝置作品都應具有內涵,言之有物,內涵不一定得明顯而具體,有時候是和感情與想像力有關,譬如提耶瑞.德.梅(Thierry De Mey)的《海前奏》,即散發極為動人的情感。

Q:本展覽放映許多老片,不知有何特殊用意?

A的確,是有一、兩部老片,一部是裘愛樂.布維耶與瑞吉.歐巴狄亞聯袂創作的《房間》,大約拍攝於一九八○年代,提耶瑞.德.梅的《自由之家》也斷斷續續播放影片,同樣是黑白片,但攝於《房間》之後。我之所以選擇這兩部影片,一來因為片中舞者身體的姿勢與動作極其誇張,二來兩部影片獨立觀賞起來也很有意思。《房間》並非數位影像,因為拍攝的年代有些久遠,影片略微耗損,卻因而散發一股詩意,別有情趣。《房間》很感動我,我曾與該片搭檔,舉辦過兩次演奏會。此外,透過這部影片,我們走進一個由暗沉的黑色與明亮的白色,形成強烈對比的美麗世界。

Q:現代音樂創作是否有「集體創作」的傾向?

A集體創作的潮流已有二十年的歷史,雙人合作的模式也各有不同。首先,許多作曲家雖有創作的計畫,卻缺乏技術上的專業知識,無法發展並使用適當的高科技,順利完成創作;也就是說,作曲家雖然主導創作,但卻無法獨立完成,他需要一位具有專業背景的「音樂助理」,這個角色大約在二十年前應運而生。「音樂助理」可能只負責操作與執行,但也可能積極參與,提供重要的意見。第二種組合是跨藝術、跨領域的合作。其實,來自不同領域的藝術家的集體創作像一場賭注,得冒點風險。這次參展的伯諾瓦.莫迪克與伊夫.馬利.路爾即是一例,他們自高中時代起認識至今,兩人各有所長。就像電影一樣,音樂勢必逐漸演變為集體創作,而高科技的發展與應用為創作者之間搭起溝通的橋梁,為集體創作起推波助瀾的作用。

Q:音樂中心以跨領域的作品居多,請問您是否認為未來的表演藝術將無法再區分音樂、舞蹈、戲劇等類型?

A我覺得沒有一種類型可以取代另一種類型,也沒有迂腐的藝術形式,而每一種藝術類型都可能出現拙劣的作品。現今嶄新的藝術形式正在百花齊放,不過,我們仍然需要純粹的表現方式,我覺得各種創作形式能夠共存而且與時並進,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我們可以多做嘗試,而前進的路線也非得筆直不可。最重要的,是別為藝術或任何事物畫分等級,我們應該以更開闊的心胸面對新的藝術形式。

Q:藝術結合高科技是必然的趨勢,請問您認為數位音樂的前景如何?

A我不太喜歡數位音樂這種說法 ,因為這它似乎把科技擺在優先的地位。我以為科技是必要的,它有利於思想,也有益想像力的發揮,但最重要的還是具有藝術思想的計畫,科技是為了推動藝術思想而存在。數位音樂意味了純粹以電腦數位科技製成的音樂。不錯,可以有很棒的數位音樂計畫,不過這些計畫並不排除融合其他方式。我一直相信創作是混和的結果,長久以來如此,未來也是,而且會日漸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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