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市集」依字面解讀,或可解釋為在「市場」中進行表演藝術節目之交易,然而,實情卻非如此,在活動期間,主要還是著重於聯繫網絡之建立與人脈之累積,並為之後的合作或邀約打下基礎。而表演藝術市集也是國家軟實力的展現場域。雖然數位時代資訊容易取得,但人與人的面對面接觸,其實才是最有溫度的交流,見面三分情,邀約與合作往往由此開始。
近來台灣對於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 Creative Industry)的討論沸沸揚揚,激起不小的爭議與討論。然而,較早提出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想法的英國與澳洲,卻喜孜孜地於相關的政府報告中,宣揚該國的創意產業創造了非凡的產值與增加大量工作機會。有關「文創產業」的定義與爭議,並非本文所要探討之主題,但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大部分亞洲國家所稱之「文化創意產業」或是歐洲國家所指之「創意產業」,儘管各國定義的範圍有所出入,但表演藝術等「核心文化」(core culture)項目,無一例外,名列榜上。隨之而來的另一爭議卻是,表演藝術如何以「產值」或「就業人口」來評量其成效?
國家軟實力的展現
邁入廿一世紀,擺在眼前的現實是,世界各地盛行的「表演藝術市集」(Performing Arts Market),似乎早已將表演藝術推入「市場」的洪流中?望文生義,不管是中文的「市集」或是英文的“Market”,指的都是商品聚集之處,人們進行交易買賣。因而,「表演藝術市集」依字面解讀,或可解釋為在「市場」中進行表演藝術節目之交易,然而,實情卻非如此,表演藝術因其形式與規模之特殊,是無法和其他藝術拍賣市場相提並論,置入所謂的「自由市場」(Liberal Market )範疇中交易。節目如商品般直接交易,在表演藝術市集中絕少見到,在活動期間,主要還是著重於聯繫網絡之建立與人脈之累積,並為之後的合作或邀約打下基礎。
另外,表演藝術市集,也是國家軟實力(Soft power)的展現場域,不管是主辦,或是整合並補助其國內團隊參展。廿世紀八○至九○年代起,開始有表演藝術交流集會或市集之創立,剛開始,都是各國以推廣該國表演藝術團隊為主,另外,亦有以「博覽會」為名,邀請世界各地同性質之團隊參加之活動。表演藝術市集期間大約三至七天,有的是每年舉辦,有的則是兩年一度,運作之模式大抵是在舉辦期間,密集安排各項活動,如:節目展演、藝術家面對面、研討會、工作坊、講座、市場展、展覽會等等,這些活動有的是由參展單位註冊繳費報名,有的則是主辦單位策劃邀展,通常都會在短短的幾天內,同時發生,所以不管是參展的或是觀展的,都會非常充實忙碌。
名為「市集」卻不為交易
表演藝術市集之本質應是國際藝術交流活動,依其策劃內容大致可分成兩種類別:
一是由主辦國/區域舉辦之表演藝術市集,以推廣該國/區域之表演藝術團隊為主,如澳洲、紐西蘭、印尼、中國,韓國、東協、東非等地所辦之藝術市集,以及之前台灣所舉辦的全國表演藝術博覽會(2005)及「華山藝術生活節」(2010-2013)等等。一般而言,大部分的藝術市集皆屬此類,節目策劃者或劇場主事者到各國參加其藝術市集,並於期間挑選喜歡的節目或後續可能合作之藝術家/團隊建立聯繫管道,通常不會在活動期間立即談定,後續仍有漫長的連繫與溝通。
二是以國際交流/交易與合作為主之表演藝術市集,如美國的APMP,加拿大的CINARS、德國的杜塞朵夫國際舞蹈博覽會、世界音樂博覽會WOMEX等等。此類表演藝術市集或因歷史悠久,聲譽卓著,參加者眾,而逐步由推廣其國家之團隊而提昇至國際交流媒合平台;或因其成立初衷即以推廣某種型態的演出(如:現代舞蹈或世界音樂),促進國際交流合作為目的,其共通特點是持續定期辦理,累積聲望與信任,因此規模通常愈辦愈大。
在數位化普及的時代裡,許多的演出資訊似乎在網路上唾手可得,節目策劃者亦可透過網路蒐尋喜歡的演出團體,再以電子郵件請對方給影音連結,以便了解節目內容。然而,人與人的面對面接觸,其實才是最有溫度的交流,見面三分情,邀約與合作往往由此開始;同時,親自觀賞現場展演,亦是節目策畫時關鍵性的決定因素。這也是為什麼表演藝術市集仍然活絡的原因。此外,各國對於表演藝術之「價值」大多所見略同,咸認為是一門「好生意」!而在這波全球化風潮下,台灣應該如何面對與應對表演藝術市集?
思考創立常設性專責機構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我國其實早已體認表演藝術是展現國家軟實力之利器,因此才會有前文所提的全國表演藝術博覽會及華山藝術生活節之辦理,但卻總是曇花一現,後繼無力,無法成為穩定且長期之活動,因而效果不彰。雖說以台灣目前之表演藝術市場規模而言,我們是否要需要每年辦理自己的表演藝術市集,以推動國內及國外巡演,不無討論之空間。但至少政府可以思考創立常設性專責機構,整合台灣表演團隊,以政府的力量整體包裝台灣表演藝術形象,支持團隊定期參加國際表演藝術市集。
從團隊的角度來看,最佳的運作型態當是由政府支持的專責機構組團整體策畫,持續參加,建立台灣表演藝術品牌形象,以及與各藝術市集之間的長期聯繫管道,同時,也透過參與藝術市集和節目策展人、經紀公司、各地劇院及藝術節建立人脈關係,彼此一旦相熟,即使不在藝術市集期間,各地若有相關節目需求,也會透過聯繫管道進行洽詢。參展時最重要的,當然還是節目本身,能夠引人注意。
展場實用小撇步
要在展場百花齊放的攤位中脫穎而出,首要將觀展人潮吸引至攤位上,吸睛的重點是風格獨具的展場設計、具有國家特色的招待飲品或點心,以及藝術家本人可在現場面對面交流。另外,贈送實用的小禮品也是技巧之一,例如,參展人於展場收集各方資料,如果此時有夠大的資料袋可以裝入所有資料,會方便許多,而參展人揹著資料袋於藝術市集舉辦期間出沒,也有宣傳加分之效果,此外,參展人彼此會口耳相傳,哪一攤有好料,當會吸引更多人潮。最佳範例是駐法國代表處台灣文化中心 (巴黎台灣文化中心)主辦,國家兩廳院承辦的杜塞朵夫國際舞蹈博覽會,從第七屆(2008)開始每屆都參加,連續四屆八年下來,已有驫舞劇場(周書毅)、許芳宜、雲門2、無垢舞蹈劇場、黃翊工作室等台灣舞團受邀前往參加展演,而展示台灣現代舞蹈的攤位更是博覽會中之焦點,非常受到歡迎,後續也逐漸打開台灣舞團與歐洲的合作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