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戲曲的比賽是劇界唯一可資證明表演實力的憑證,甚至有人不惜耗資數倍,請來槍手。曾幾何時,地方戲曲比賽的快速老化,終變成了歌仔戲、布袋戲兩年一輪的例行事務。
每年一度的金馬獎與金曲獎,歷史不算太長,卻年年光輝燦爛,話題不斷。至今已邁入第五十年的台灣地方戲劇比賽,所得到的矚目與運作規模,則像個遲暮的可憐養女,既沒地位又沒靠山,不但劇團參與狀況每下愈況,關心這項賽事的群衆,恐怕也不及前述競賽的萬分之一。兩相對照,在這樣一個人人對於歌仔戲、布袋戲都不陌生的島嶼上,此種景象甚是枯寂。
服務政治的設賽思維
戰後歌仔戲、布袋戲、新劇、歌舞劇造成全台大流行,雖於知識分子眼中是弊病叢生,但其民間基礎卻相當穩固。隨著表演的繁華,政治干預以「改革」的面貌出現,一九五一年省教育廳舉行改良歌仔戲的座談會,會中傳達的意旨,首要便是演出應當配合反共復國的政策,而革新劇團組織與加強團體間的聯繫,也是軍警單位用以監控劇團活動的手段。一九五二年,地方戲劇比賽創辦,由始終配合國策改造文藝的台灣省地方戲劇協進會辦理,當時同步進行的相關工作,還包括訂定准演及禁演劇目、劇團業務調查、舉辦戲劇工作人員短期訓練……等。
不以藝術表現而以政治目的爲前提的設賽思維,使得地方戲劇比賽不幸地得到了跛腳的開始。由於比賽劇本需事先審查,在很長的歲月裡,劇團往往不約而同地被誤導,捨棄能凸顯自身表演特色或眞誠打動人心的題材,轉而選擇「以寡敵衆」、「收復失土」、「忠孝節義」之類的勵志劇目,甚至出現賽後全體團員搖著國旗高唱「梅花」謝幕的詭異畫面。如此觀念深深侵蝕了這些民間藝人的比賽戲與歷史劇表現,當面對不懂台語的警政人員與內行前輩合組的評審時,所言所爲究竟有幾分眞情,頗値得玩味。
形式僵化成例行事務
戲班業主與藝人面對比賽的態度,與比賽對於他們的影響,又是另一層面的問題。由於這一年一度的比賽,是劇界唯一可資證明其表演實力的憑證,得獎對於日後的戲路、戲金都有助益,劇團也需藉由參賽驗證而得到繼續經營之權利,因此比賽初設時莫不嚴陣以待。內台戲階段,比賽由主辦單位擇定日期,派評審赴戲院評分,此時評審尚稱公正;到了外台戲階段,比賽改由搭設一戲台,聘一群評審觀賞劇團輪番演出而評定優劣,於是如分派系、賄賂評審、內定得獎者等人謀不臧的弊病便紛紛出現,加上準備比賽戲使得經費上入不敷出,造成了在意比賽者不惜耗資數倍,以請槍手、調武行、製作新行頭等方式爭取名聲,但是更多劇團與藝人因萌生倦意而潦草應付。近年劇團管理日漸鬆弛,甚至出現拒絕參賽的狀況,地方戲劇比賽快速老化,終成了歌仔戲、布袋戲兩年一輪的例行事務。
同樣在廟口表演,演出補助還提升到五萬元之數,但如今多數劇團仍寧可接一天僅二、三萬元的酬神戲,也不願再參加地方戲劇比賽。雖然一九八〇年代以降,「藝術性」隨著學者專家的加入成爲評分重點,而愛戲的觀衆們,不需藉由媒體炒作,也仍會爲了看藝人比平時更認眞進行的演出,忍受提高的椅子錢與擁擠的觀衆席,但是面對戲曲的快速衰亡,公平的比賽、得獎的聲譽與現場觀衆難得的掌聲,似乎也很難再引起民間藝人對比賽的普遍熱情了。
文字|劉秀庭 國立藝術學院傳統藝術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