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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場工作現場的安全性,也必須重視考量,以維護工作人員的勞動權益。(許斌 攝)
焦點專題 Focus 新劇場新氣象,技術劇場upgrade!? 新劇場要人才

專業訓練不可或缺 勞權改善待整合配套

作為高密度人力的工作職場,新場館的紛紛開張,也突顯了專業人力的質量問題。演出品質的提升有助吸引更多愛好者加入產業,工作環境的健全,卻是留住人才的根基,而專業技能的不斷提升,也是人才能夠持續留駐的關鍵。這種種課題都非今日才有,而現今態勢,更讓人意識到迫在眉睫……

作為高密度人力的工作職場,新場館的紛紛開張,也突顯了專業人力的質量問題。演出品質的提升有助吸引更多愛好者加入產業,工作環境的健全,卻是留住人才的根基,而專業技能的不斷提升,也是人才能夠持續留駐的關鍵。這種種課題都非今日才有,而現今態勢,更讓人意識到迫在眉睫……

劇場有一個世界、一片天地,所有辛勤的努力、苦修的技藝,對生命的感知、獨到的覺察,在舞台上幻化成形、如夢似真、直擊人心,然而在這一切的背後、在不停地合作妥協、勞心勞力、千錘百鍊,只為求那盡善盡美的一瞬之時,卻難免因追尋而脫離了現實。技術的更新其實是為了達成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有效縮減勞動人力。不用在側台堅守整晚,只為短短幾秒的轉場及效果;無須日復一日搬運、操控沉重的器材設備、布景道具,造成長久的身體傷害。對於場館技術人員,乃至所有劇場工作者而言,為了戲而付出的心血、為了演出而犧牲的時間,不只該有能與專業能力相對應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必須具備合理制度,形成有效的保護與保障。

表演藝術的勞動環境,是否真能在現有法規與社會共識之間,取得合宜適當的改善?這是個問題;長久以來,工作態度至上、演出成果優先的潛規則,既是壓力如山大的責任制,也是吃苦當吃補的志願役,心態該如何轉換?也有些矛盾;再者,能力以什麼衡量、創意該怎麼計費、經驗多、年資長就是理所當然的保證?標準又何在?環境的嚴峻、紀律的嚴苛,無形中成為一股推力,每年有多少相關科系學生曾經投身製作,待得結業卻就此走出劇場、永不回頭。演出品質的提升有助吸引更多愛好者加入產業,工作環境的健全,卻是留住人才的根基,否則只是一再地磨損初衷、燃燒熱情,一代換一代,看誰撐得久。將劇場視作職場,它或許有其特殊之處:鬆緊不一的彈性工時、無處可逃的完成期限、難以量化的成果評鑑、氣味相投的用人取向,雖稱不上弊病、陋習,不過確與「職場」仍有距離,劇場工作的特殊性猶如一把大傘,撐起了美,遮掩了瑕,也有了影,傘下的人們該勉力拉下傘面、抵抗狂風暴雨,顧影自憐,或乾脆丟了遮照、無視差異,一切按規矩只求雨露均霑。在場館愈多、產業愈大、結構更巨、影響更廣的未來,決議的時間也將更形迫切。

運用科技設備,降低勞力耗損

技術更替可以造成的工作變革,開幕已滿一年的雲門劇場,從整體設計之初即有了規劃,「我們從舞團現有的技術人員中,只撥出兩位到劇場裡面,場館在一開始就做了可對應人力需求的調整。」技術經理洪韡茗說,「譬如吊桿使用電腦控制系統,就可以節省我們需要提供給外租團隊的人員數量。以往的經驗是,當一個團隊進來,館方可能要分配四到六個人給他,在這裡就無須如此消耗,也有更多彈性。場館的工作人員,就有足夠的時間和心力去滿足演出的其他需求,也能減少人力的耗損和支出。」現在,雲門劇場的技術團隊增加到四人,選才的標準,還是以具有表演藝術相關背景,或至少對於演出的概念有一定理解的相關工作者為主,「我們一直都是『做中學』,轉入劇場、營運場館也是保持這樣的態度,像是自動化系統這個東西,以前不曾以管理者的身分碰觸,現在要學習它、照顧它、摸熟它,以便了解問題形成的原因,才能知道如何排除。吊桿牽涉到的層面有機電的部分、有電腦程式語言,都不是原來學過的東西。」

於是,擁有多樣技術經驗,還不一定可以應付科技所需,最重要的還是了解人的想法,「現在要學的,是把創作者要的東西,翻譯成機器可以懂的語言,把它轉換成指令、套用進去,讓台上看見的畫面就是創作者想要的樣子。」這是會慢慢成形的勞動規則,甚至沒有任何指標的工作技能,可以多快滿足要求、鉅細靡遺「翻譯」成生動的效果,人才養成目前還只能倚賴這樣的經驗,尤其「吊桿這個東西就是在劇場裡面」,對於非場地工作人員來說,也沒有太多機會好好磨練操演,洪韡茗也補充說到,「裝台換景或許耗費人力也容易受傷,自動化系統卻也需要長期的保養與維護,其實等於把前面的時間與金錢支出,搬移到後面這一塊。」人雖然不用那麼辛苦,省,其實也沒有省下太多,裝設電腦控制設備同時亦有很大的程度,必須依賴原系統廠商的協助,機器與使用者之間的橋樑、國內外的技術差距,還有待時間一點一點建構、拉近。

建構訓練機制,確立專業標準

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理事長劉培能,則把專業的場館自動技術操控比做駕駛飛機,若以飛行員的培育過程作標準,知識背景、模擬升空、實際飛行,每個階段的學習都不能馬虎,「關於技術人員的培訓,我們現在有了幾個可行的想法,首先是開辦課程,譬如劇場技術基礎班、舞台監督班,短期的訓練也包含實作,如果你順利結業、通過最後的檢測,就能拿到證書。」劉培能也與國家兩廳院演出技術部經理曾文賢、臺北藝術中心籌備處主任王孟超一同發想未來的可能,「假如北藝中心有職缺,可以優先聘用持有證書的這群人;或是場館有自製演出、有排班需求但人力不足,這個名單就是外圍符合條件的人選;外租節目如果有需要,我一樣可以給你參考,這些人就是場館所認可的。」內部可以形成這樣的聘用機制,對外則能與自由工作者簽訂短期合約,「方式有很多種,可能一年為期或一季一簽,我可以保障你多少個小時的工作時數,剩餘時間,自由工作者們還是可以自由接案。」

其二,他更希望推動現今台灣技術劇場協會的「劇場燈光技術技能職類測驗」成為國家級證照,即使由民間發放審核,各單位若能擴大援引或以此為聘用標準,整體的人員素質也可能再往上提昇,「當然證照不是百分之百反映能力,可是就跟駕照一樣,有了駕照不一定敢上路開車,可是沒有駕照你就不能開車。」資深的技術人員,或許不需要重新上課,但還是得通過檢定才能有保障,「這部分能進一步補足專業人力進駐場館之後,可能留下的職位空缺,透過一些基礎的測驗,讓年輕人可以迅速到位。」劉培能也認為,要因應場館內、機制下的勞動環境改革,人才的培訓可以內外呼應、雙管齊下,「每個劇場的技術需求不一樣(就好像飛機也有不同機型),未來的課程可以由各地場館與外界組織一同合辦,前期的基礎講座知識在外部進行、後期的實作操練則在場館內進行。」配套完備之後,「或許以後館內的許多須具備高階操作技術的工作,也可以開放給自由工作者執行。」

知法用法,更要配套執行

聚光工作坊負責人李俊餘則以「化外之地」形容劇場工作環境,他認為劇場自有一套行事規則,有時候卻與現行的法理制度相互牴觸,「表演藝術團體常因工作型態,無法完全按勞基法規定實行,拖延工作薪資、超時工作、安全危害等等,是最常發生的問題。」可是當事情爆發的時候,兩造間複雜的依存關係、長期裝沒事的工作型態,結果可能只是一錯再錯地忍氣吞聲,大不了割袍斷義,「於是出現許多『不能浮上檯面』的潛規則,」又再次成為「表演藝術環境不健全、不依法的原因。」如果光憑一句「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直接掀開所有藝文團隊內部的勞動問題,又有多少團體得以倖存、是否就此天下太平?李俊餘認為,首先劇場人必須提昇自己的法治素養,接下來才有機會著手推動適用此一領域、符合現實條件,且真正有效保護表演藝術工作者的相關法律,否則現行各行各業一體適用的勞動規章、沒有理解就強行插手的監督檢查、不經輔導直接開罰、限期改善的執法手段,齊頭式的平等,非但治不了本,更可能直接砍伐了許多正要冒出頭的小花小草。

以外國現行的劇場勞動規則作為參考,「二○○七年左右,荷蘭就開始立法要求,每一根吊桿的配重不得超過七十五公斤,每個工作人員在地面搬運,一次不能超過廿五公斤,如果超過了標準,他有權拒絕執行。」甫自荷蘭參訪回來的資深劇場技術指導斯建華說:「像我們在劇場工作,不管男、女至少要搬得動一卷黑膠地板,一卷就卅七公斤左右。這個改變其實是世界的趨勢,譬如搭飛機,你的行李負重從以前的卅公斤到現在廿公斤,就是為了保障勞工,修法讓他的工作傷害可以愈來愈小。」為了因應新規矩,就必須有可以解決問題的配套措施:吊桿負重下修,表示「技術必須在需要吊掛的布景材質上動腦筋、下功夫。」而人力搬運有了限制,館內就必須配置油壓平台或小型機具才能順利裝台,有了法規、徹底執行,才能落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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