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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行政有意思
平心而論

藝術行政有意思

藝術行政,絕不是可以照著標準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須將「藝術」與「行政」兼容並蓄的工作,至於到底是以藝術的眼光處理行政?還是以「懂得」的共識與藝術家工作?或者是用「藝術」的理想建立目標?這一切並沒有定案,只有不斷嚐試更好的做法!「藝術行政」最迷人之處便在於此。

藝術行政,絕不是可以照著標準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須將「藝術」與「行政」兼容並蓄的工作,至於到底是以藝術的眼光處理行政?還是以「懂得」的共識與藝術家工作?或者是用「藝術」的理想建立目標?這一切並沒有定案,只有不斷嚐試更好的做法!「藝術行政」最迷人之處便在於此。

我在紐約求學的第一年,馬上就意識到自己無法成為藝術家,我太樂天了,找到一個答案就很開心,沒有藝術家那種抽絲剝繭、化具象為抽象的能力,所以四年後,於一九八四年回台成立「皇冠舞蹈工作室」時,我「不得不」肩負起行政職務,讓藝術家們暢所發揮,我則在幕後支援。那是藝術行政在台灣尚未啟蒙的年代,所有工作都得從頭一步一步摸索。

只要「痛到」,就一定會學到

我們一開張就邀請國外老師來台教學,雖然已在紐約談妥工作內容和細節,但還是需要簽一份合約載明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可是英文合約到底有些什麼「眉角」?大至架構該長什麼樣?小至用詞遣字要如何才夠精準?我完全沒有頭緒。於是只得東奔西問地到處討教,還參考了各種作家的合約,最後終於發展出屬於我們的第一份合約。

接下來,外國老師來台,如何接機、安排住宿,給付費用的台幣與美金該如何配比、付費如何簽收等等,都是一項一項「痛苦」的學習。有一次,還因為藝術家當天臨時需要零用金,我們不假思索地就順手給付,並沒有準備簽單,導致之後雙方對帳不一而發生溢付的狀況。大家起先是你一言、我一語地開始回憶,接著再帶動作的「復刻」當天的場景及給付的狀況,什麼妳在窗口如何如何,我又如何如何打開抽屜拿出錢來,沒想到結果藝術家落下一句重話:「難道妳們要為這五千台幣遺臭嗎?」我們聽了只能摸摸鼻子認賠了事。但經一事、長一智,只要「痛到」,就一定會學到細節的處理。

在工作室開設大師班課程初期,點名也是一個學問。一開始我們會為繳費學員製作一張上課證,每次上課前,由學員出示,我們登錄。登錄的方式,從打勾、蓋章、到註明日期逐步衍化,但因為不時有人忘記帶證、或是來去匆匆未及登錄,而於補登時又常發生錯誤,最後決定廢除上課證。

取而代之的是每種課程的獨立名單,學員進教室前只需報上名字,由行政人員記錄。當時,為了鼓勵老師認真教學,還特別設立獎勵制度,凡超過設定的基本學生人數,老師就可獲得額外的授課費用,所以在每堂課結束後,還要請老師於點名單上簽名,以確定學生人數無誤。

將「藝術」與「行政」兼容並蓄

不過行政可不光是建立作業的方法而已,也要能夠推展我們的構想。我們希望學員不只能夠上大師班的課程,也要能夠參與大師的創作;大家不但一起在工作室裡排練,最終也要在兼具小劇場功能的工作室裡一起演出。這種首創的學習延伸教學,必須要說服或激勵學員願意付出額外的時間來排練,以及「甘心」參與完全「無償」的演出,才得以完整展現。

當然可想而知的是,能夠找到願意熱心參與演出的學員並不容易,所以完全不用經過「甄選」,凡是有意者皆欣然接收。但面對學員舞蹈資歷並不整齊的狀況下,如何為大家在作品中找到各自「適得其所」的角色,對於外國老師的創作無疑是一大挑戰。在台灣專業環境尚在發展之際,行政者便不時要發揮「安撫」及「曉以大義」的功能,不時提醒外國老師我們在做的工作是多麼有「開創性」,而「有教無類」是中國人多麼重要的教育理念等等。

在發展排練的過程中,行政也要不時運用「巧思」與「慧眼」,從旁敲敲邊鼓,協助老師「明鑑」出每位舞者的特色。而對於花費同等時間排練與準備演出,但戲分不多的舞者,如何能夠要他們「安身立命」,則也不時成為行政居中「打滑磨合」的任務。

所以藝術行政,絕不是可以照著標準流程操作的公式化工作,而是必須將「藝術」與「行政」兼容並蓄的工作,至於到底是以藝術的眼光處理行政?還是以「懂得」的共識與藝術家工作?或者是用「藝術」的理想建立目標?這一切並沒有定案,只有不斷嚐試更好的做法!「藝術行政」最迷人之處便在於此。

 

文字|平珩 舞者不成,專家未滿,藝術行政與教育的手工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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