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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之前,我們首先是讀者。
還記得我跟你聊過,中學時期的閱讀和寫作,有兩位作家一直在我身邊盤旋,朱自清和徐志摩,一個言簡意賅,一個辭藻豐麗。你笑了笑,都什麼年代。我笑了笑,記在心底的句子,能鑿穿時空。
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寫父親送兒子到車站,又想幫兒子到月台的柵欄外買橘子,他是這麼寫的:「我看見他戴著黑布小帽,穿著黑布大馬掛,深青布棉袍,蹣跚地走到鐵道邊,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鐵道,要爬上那邊月臺,就不容易了。他用兩手攀著上面,兩腳再向上縮;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樸實細膩的文字讓父子的情感在情景交融中自然地流露出來,每每讀到,依然心裡有個深深的回響。徐志摩的新詩〈再別康橋〉描述康橋遊歷的感受:「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波光裏的豔影,在我的心頭蕩漾。」全詩4行一節,意象豐盈紛陳,韻律柔和輕快,彷彿讀著讀著就哼唱起來,聲音在眷戀和遺憾中流連。
有段時間我竭力模仿他們的文體,試圖捕捉這兩種文字的氣息,寫著寫著,就發現自己寫入迷航,要不一連串動作描繪的細節無限放大,要不各類形容詞層層疊加,到底在寫什麼,發現自己也不曉得,真的是滿紙荒唐言,擠不出半點靈思。我家裡開餐廳,自己試過一次最瘋狂的調味,就是把美祿雀巢奶茶咖啡粉全部混在一起,入口那一刻,兩眼乾瞪,終於明白,味道不是愈多愈好,比例失衡,再好的材料也陷入混亂。
於是回頭再好好看一次兩位作家書寫的文章,去了解他們寫得精妙之處。朱自清在寫父親攀爬月台之前,先鋪陳了兒子對爸爸的不諒解,其後目睹他的背影為自己買橘子,內心壓抑的情感就被動作牽引,一發不可收拾;徐志摩如此再而三書寫康橋,是裡頭惦記著曾有的人與事,是他的精神依戀和心靈家園,全詩以錯落有致的詞組引領讀者跟著哼唱,心情就隨著微波蕩漾。
畢竟,文字不是硬邦邦的方塊字,不是咬文嚼字。下筆有所感,動作的鋪陳有所依據,細節就不會空中樓閣,無根蔓延。鋪墊就是一層一層帶你進去,等你意會,你已經跟作者同行。於是書寫的地點就不只是一個場景,而是與自己有關的所在。就這樣,一篇一篇地磨練,慢慢慢慢地,對書寫這件事情開始有了感覺。有所感,下筆就不再徬徨。文章終究跟人的秉性有關,所謂「文如其人」,不是「文如他人」,語言的溫度與節奏,往往跟一個人的氣質息息相關。如此如此,應該算是我寫作的起步吧。
畢飛宇曾這麼說:「什麼叫學習寫作?說到底,就是學習閱讀。你讀明白了,你自然就寫出來了。」他相信閱讀是需要才華,才華不是天賦,而是有文字敏感度。他認為,「人家的小說好在哪裡你都看不出來,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說寫好,這個是說不通的。」辨識力先於創造力,閱讀其實是座標,如果我們在童年時期或青春時期有充滿的學習,這個座標就能慢慢打磨成某種直覺,幫助自己在某些時刻的判準,甚至能持續精煉這個座標。
於是,從模仿文學大家的文體到嘗試發展自己的寫作路數,從朱自清、徐志摩到遇見魯迅,每個轉折都是一次視角的移動、修正、深化,也讓自己從關注自我內在走向對他人的理解和凝視。關於魯迅的文章,談論者車載斗量,這裡只提最初的印象撼動,就是從魯迅文章意識到:寫作是有對象的。有對象,意味著有個他者在你心中,你有話對他說,你掂量著彼此之間的關係、距離和影響,正如魯迅文章裡常鞭撻的國民性和民族性。那時才突然明白,寫作不僅是自我表達,更是一種關係的建立,裡頭有提問、聆聽、介入、回應的途徑。文字意義之所以飽滿,正在於遞向那尚未抵達的遠方,等待回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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