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需要户外剧场?为什么需要「山上剧场」?大剧院与各文化中心固然提供声光兼备的表演场地,却不能取代大自然多变又永恒的空间环境。
空间,在剧场里是为服务戏剧之进行的,除非戏剧的主题正好是要表现空间,否则在剧场中过度强调空间的存在对戏剧反而是一种伤害。
剧场里的空间安排,一般来讲是舞台设计,主要的工作是如何让演出者拥有他所需要的空间样态。广义的说,灯光、音效等问题都应包含在内。
在小剧场中(广义的小剧场,庄下头子弟戏剧场、龙山寺南音的表演场和板桥林家花园内的方鉴斋水上舞台、大龙峒的水上康乐台等……),观众三、四十人,演员的肉身和细腻的肢体表现都可以轻易地打进众人心底。但在可以容纳一、两千人的大剧院中,观众的戏剧接收都要靠许多东西当作「中介媒体」才可能,同时,观众永远只能坐在某一个定点,要侧个头、动个身、咳个嗽都要担心「旁边的反应」──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民间传统中的庙会闹热在某些号称「高级知识分子」社区住民们的眼中看来,竟成为噩梦般的噪音。这种情境显然是把空间扁化、弱化了。
当然,大剧院已经在此时此地拥有绝对的生存条件,社会已能忍受电视化的视听效果。在大剧院中,十五公尺之后,对演员的表情就无法掌握,二十公尺后,只能看到一个轮廓,这些座位大部分却成了维持票房纪录的低票价区,甚至只能听听透过音响所传来的「新声音」。但是,剧院仍旧是当今戏剧人口的最爱,所以,我们似乎也不该再去刻意地回避这个问题了。
此外,空间的限定,对不熟悉这个空间的创作者来讲,是创作的限制。以音乐来讲,《山月记》在山上的排演过程中,担任音乐设计的陈明章,对山上野外剧场的空间有特殊的经验。他觉得在那样的地方感受到的不只是戏剧的演出,甚至还包括空气、虫鸣、鸟叫声,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其他感受。
在一次座谈会中,陈明章提出〈老虎进士〉(一九九二年元月)在山上剧场与国家剧院两个不同空间中音乐与空间的关系。他认为剧中笛子声在山上显得悠远、宽广,而在剧院中却扁掉了。他又举了一个观看某个知名舞蹈演出的经验,「录音带放出来杂声一大堆,两个喇叭就立在那边!唉,这种事情大都不被注意。那样的声音出来是单线的,而非立体的,没有打出去再弹回来的感觉。」
其实,除了音乐与空间有关系之外,几乎每一个部分都会与空间有或深或浅的关系。而表演者本身又是其中最直接的一个部分。
依我的观察,《山月记》之所以适合在山上演出而不适合在国家剧院内演出,牵涉到空间的转移性问题。在山上,导演或演员面对的不只是舞台上发生的事情,而是整个大自然。事实上,对于优剧场的工作方式而言,山上,才是有力量的地方,但在剧院内却是失控的。这股力量的源泉除了包括在大自然那样多变又永恒的环境中,一个真正的「表演者」所必须保持的力量之外,还有一个因素是,这样的一群人本来就在山上生活,呼吸这样的空气,看到那样的月色,触摸温润的泥土,在山上工作。所以当我们在山上看他们演出时,他们不会害怕那个环境,但在国家剧院演出时,他们反而像庄下人进城般,他们害怕滑倒,害怕撞到东西,害怕观众听不到,他们尽力地把话说大声,尽力地闪避陌生的设施,尽力地用脚紧抓光滑的地板。最后,终于把种种「问题」克服了,但,却也只是一出四平八稳而质地尽失的表演。表演空间由山上转移到剧院时,竟使原来的可能性都消失了。
剧场最大的魅力就是现场的,它不可能透过转播或人为的因素(甚至小蜜蜂)再现其力量。
这是不可能的。
作为一个演出,首先应当注意,演出空间是什么。以《山月记》为例,当我们要转移演出场地时,盒子式的剧场是最不适合的(无奈全台湾的文化中心,包括国立、省立、市立、县立在内,都是这个模样)。若要进入这类表演空间,做法、想法几几乎是另外一套,但绝不会是〈老虎进士〉所要表达的。
因此之故,我们考虑转移的地点是与山上剧场相近的公园、绿地或有山有树的林子内。即使每一个场所都有它们各自的差异性,但是大自然本身的差距是不会大过室内与室外的差距的。
本岛上的表演团体,大概除了逐渐褪色消失的传统民间戏曲之外,没有真正(或受到认可)的另一类表演空间──正统式剧院以外的场所寻觅费时,在我们洽谈全省巡回公演的场地中,便体验到拥有另类空间的高困难度。
然而,为什么我们不能有真正的户外表演场所呢?
优剧场尝试寻找这样的异类空间。
文字|陈板 优剧场设计总监
为什么我们不能有真正的户外表演场所呢?
优剧场尝试寻找这样的异类空间。
老泉剧场设计说明
目前老泉剧场的使用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㈠戏神(田都元帅)庙:拟邀请民间匠师,起造极具民间剧戏信仰色彩之戏神庙,使一个现代的剧团得以进入民间的戏剧传统之中。(筹建中)
㈡老泉剧场:
a.室内场地:筹建中。
b.户外场地:已开垦之平台部分约三百坪左右,分有大舞台一,小舞台四,另观众席阶梯部分亦约三百坪。目前皆作为户外训练场所,训练项目则以:对大自然之观察、有机生物之模拟,以及日、夜、阳光、水、火、泥土等宇宙生命元素之交流,气功、太极等武术技艺之训练场所。
㈢小排练场:此为二十四坪大之P.V.C夹网布膜构造屋,训练内容则大致为:需使用地板之身体训练、发声训练、演出排练及民俗技艺之转化硏究场地。
㈣货柜屋:剧团购置可移动性货柜屋两个,各长20X8(呎),作为服装、道具、工具等储藏室。
㈤生活屋与厨房等设施:目前正修建木制小屋一间,可为团员夜宿山上之休息场所。另有厨房、厕所等亦搭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