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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会顾问陈其南。(言午 摄)
台湾篇 文化补助/台湾篇

期待理性互动的文化生态 专访文建会顾问陈其南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自民国七十年成立以来,历经陈奇禄、郭为藩与现任的申学庸三位主任委员掌舵,对我国文化艺术环境的影响,在在有目共睹。而其对于表演艺术环境影响最深远者,则是文化补助政策,不但正面刺激演出节目的频繁,同时亦促成演艺团队的争相成立。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自民国七十年成立以来,历经陈奇禄、郭为藩与现任的申学庸三位主任委员掌舵,对我国文化艺术环境的影响,在在有目共睹。而其对于表演艺术环境影响最深远者,则是文化补助政策,不但正面刺激演出节目的频繁,同时亦促成演艺团队的争相成立。

然而,本刊于前期所发表之艺术团体生态调查中,显示民间团体对于文建会所执行之经费补助政策,仍然多有质疑与嫌怨。因此本期特地专访文建会陈其南顾问,谈谈文建会对于执行补助政策所做之全面考量,且该会于去年十月编印刊行的「奖助申请须知」将如何执行?与过去申请办法又有何不同?

一般性补助面对质疑

对文化艺术活动予以经费补助,理应是民间基金会的业务内容,而由官方机构的文建会来执行此项业务,首先便必须接受「公平性」的挑战。但是令所有人满意的绝对公平,却不是任何人可以做得到,何况文建会本身所辖的业务内容,足足有八大项之多,所考量的公平基准,并非只在表演艺术的几个项目而已。而十多年来,该会致力在作法上求公平,却也是在执行上遭到最多艺术团体的质疑。陈其南指出,补助政策的原意,并不希望使艺术团体养成依赖的心态。然而许多现象却显示,当某个团体首次受到文建会的经费补助时,初时还有感激之心,第二年要求补助的心态却成了理所当然,不但所补助的经费希望提高,略有减少便立即反弹,想要停止补助更不可能。因此造成文建会诸多困扰,也形成目前国内艺术团体,大多迟迟无法自立发展的现象。而过去会内各业务单位在审核申请补助案件时,尙未形成一套完整详细的办法规则,长久约定成俗的申请方式,不但使各案审核结果造成各团体之间的比较、埋怨,也使官方政策的转型困难重重。例如文艺季原本由文建会统筹委托艺术团体制作节目的作法,使部份团体养成依赖此项制作经费的心态,因此为了艺术下鄕以分散艺文活动过度集中台北的情况,文艺季改为各县市文化中心主办之初,确实面临过许多反对的声浪。

文化补助政策为了保证国家资源的公平分配,自然就有评审制度的产生。而目前民间团体在质疑政策的公平性的同时,所埋怨的焦点,也经常集中在评审的问题上。因此有团体私下表示,递交申请补助的企画书,如果有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可以使申请案的过关起「护航」的作用。对于民间这些流言蜚语的现象,陈顾问表示:这是一个基础的信任问题,我们应该相信专家学者的专业能力。因为评审制度所引起的争议,想消弥于无形是不可能的。比诸外国的情形,像美国甚至决定补助与否,只是一个人的意见,不需要小组来讨论,但是在社会上引起的争议情形就很少。所以这种现象所反映的是,一个国家艺文生态的理性成长程度,社会大众对于评审者的信心,以及受补助者的心态问题。而陈顾问个人则主张,艺术家千万不可「物质化」,因为伟大的艺术家经常是刻苦耐劳、默默工作,而不是像公务员一样领国家薪水来从事创作。所以艺术家一旦想靠公家供养,艺术的创造力必定会萎缩。

此外,很多民间团体对于如何申请补助的办法,经常一知半解,以致于申请时遇到阻碍,就怀疑官方的承办人员「大小眼」,使官民之间产生众多误解。文建会有鉴于此,终于在去年详细硏拟出一套白纸黑字的「申请须知」,统一以往混乱的申请规则。

「奖助申请须知」的编订印行,首先是希望将申请补助的程序制度化。例如规定艺术团体必须在演出前三个月,将申请文件递交文建会相关部门审议,此举一来改除往常送件时间漫无标准,甚至有团体在演出前十天才送出申请文件的毛病,同时亦方便各单位就所有申请案件进行比对、竞争,使补助结果的考量,有了客观的标准。而以往各业务单位仅就其所收到的申请案进行审核,彼此在业务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往后则将以时间分类,每三个月为一季,同一季内各种类型的申请案件同时接受审核。而文建会内部的审核只是初审,通过初审的案件,再由外界的学者专家所组成的评审小组审议。每一件申请案件,都可以要求文建会吿知:评审的理由,是否得到补助,以及为何得到此种补助等等。一个申请补助的案子,经过行政与专业两道审议的过程,比以往的审议方式,当更具公平性。而此种经费补助的数额,也绝对不希望令送案的团体养成依赖的心态,所以陈其南表示,理想的补助数额,应当不超过该案总经费预算的五分之一。

政策性补助防患未然

文化补助政策是普遍性的,它开放给所有的文化活动前来申请经费补助,在表演艺术方面则主要是艺术团队公演活动举办时的专案申请。因此,如果没有演出计划,艺术团体就无法得到官方的经费资源,所以想依赖国家的经费,团体本身就要有一定水准的创作质量。但是最近三年来,官方却出现两种政策性的经常补助:一是社区剧团扶植计划,目前有四个剧团接受文建会每年两百万元的经费支援;二是六年国建计划中的国际团队扶植计划,音乐、舞蹈、戏剧的领域中,一共有十二个团队接受每年从一百万到六百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援。由于名额极少,但金额极大,使未受其惠的艺术团体,不免眼红。而这种官方包养式的经费补助政策,也延伸出许多问题,例如扶植国际性演艺团队的政策已经施行三年之久,但是陈其南认为当初扶植计划展开时,整个办法不够明确,他形容此项政策目前的精神俨然是「奖励」的性质,而不是「扶植」。因为评审小组根据受扶植团队过去一年来的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第二年的经费支援,这是靠团体过去的表现成绩而给「奖」,而奖励的金额都在百万以上,又未指明扶植的项目。如果目前所造成的局面未加以改善,三年之后,当国建计划终止时,恐怕受扶植团体反而无法自立生存。因此目前文建会希望硏拟一套新的评议方式,也就是受扶植团队须明确提出需要经费协助完成的某项业务企画,再由文建会拨款扶持此项业务所需的执行费用。由于详列企画执行的步骤与时限,当企画完成时,即不再需要来自官方的经费。因此团队本身不会过份依赖扶持费用,而此笔庞大的费用也可以确实解决部份问题,不会留下其他的后遗症。

陈顾问表示:理想的文建会功能,应该只是行政支援的工作。而目前该会所辖的八种文化业务,将来长期与阶段性的发展计划,都将委托民间的专家学者拟订。而一旦委托了专业工作者来制订,计划优劣与否,就不是文建会本身可以决定的。因为这是整个当代的社会文化水准,计划就算不好,也没有更好的计划了,只是责怪行政单位是没有用的。如今文化部成立的呼声日近,另外国家艺术基金会的成立,也进入立法审核的阶段。将来,有关文化补助政策的执行,预定交由艺术基金会统筹办理。艺术团体在申请经费补助的办法上,届时将会有另一番新气象。

 

特约撰述|郭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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