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补助政策,施者与受者各有立场,各自考虑的基点不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官方的承办人员有责无权,两兵相接时的苦水自己呑下。而民间团体有艺术家的脾气,却没有商人的耐性。因此第三者的看法,可以增加另一个关照面,补助政策还需何种技术面修订?满腔热血的文化人,是否反躬自省一下自己的社会角色?
谈到文化补助政策,近年来已经有不少人考虑到:是否造成艺术团体的依赖心理?而台湾的票房市场迟迟没有发展,是否与补助政策相关?艺术圈里的人口,目前呈现老鸟与菜鸟的两极化现象,其中的因素又在那里?补助政策的公平性有何技术手段来促成?整体艺术环境发展的当务之急又在何处?我们访问持中间立场的文化工作者林谷芳,谈谈他对眼下文化环境的想法。
确定「路线」,接受评鉴
艺术活动有没有市场,其实不是补助政策第一个要考虑或补助的理由,我认为该考量的是一个积淀性或创发性的问题。因为在一个资本主义的社会里,没有什么东西不可以被生意化,只要有潜在的市场,就有商人会去创发。只要有赚钱的机会,自然有人会去做,例如近来大的乐团来台,有许多大的媒体和财团介入,因为这时关系到的是媒体之间的竞争。文化活动已经被包含到更大的体系里去打仗。
因此文化补助的对象应该要分类,特别是社会中「主流」或「商业」以及「非主流」或「小众」艺术之间,应该有一套补助的比重考量?现在到底有那些艺术活动是主流?那些是非主流?看来还是混沌一片。其实艺术家自己要做决定,而且还要勇于承担结果。例如目前艺术团体很害怕被定位成商业团体,因为如此一来,可能有得不到政府补助的危机,而且还是有很多人把艺术和商业概念对立起来,然而在艺术与商业间,有较明确的定位划分,却是有助于文化秩序的建立。一个艺术家或团体,也须有他自己明确的选择,而不可能两者通吃。因此,目前如果一个团体走的是前卫的路线,缺乏经费的补助当然会活不下去,他们当然会抱怨很多,因为现在补助政策并没有规定,你是小众文化,所以补助多一些。
可是目前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团体本身不接受批评。其实接受补助,尤其是来自于官方的经费,他们都应该接受社会严格的评论。可是这里又有一个「人」的现象在里面,仔细观察的话,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活跃在表演艺术圈子里的人,不是十年、二十年的老经验,就是刚出世面二、三年的初生之犊。中间人到哪去了 ?对于前者,你几乎找不到有人评论他们;而后者,又让人不忍评论,结果就是一片放纵的现象。而中间人到哪去了 ?这是一个断层的问题,艺术经验明显的没有累积。有人说艺术大老垄断了资源,所以人才流失转行。是不是这个原因?大家可以想想。但是前一阵子有一个传说,某个艺术团体自称应该可以不必受评鉴制度审核。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也许在二、三十年前,有些艺术家是做了不少开基立业的事,可是不能因为他们是业界大老,在艺术的质量上就可以不接受检定,因为这是两回事,而且艺术事业不是公务机构,无法用年资深浅来比。
其实这是人之常情,对艺术家来说,从过去的光环中醒悟过来很难;然而要他们放下身段和政府或企业对谈补助的问题,其实也不容易。这种第一线接触,官方机构的承办人员最是淸楚,可是很少有人替他们讲话。他们业务量真的很大,可是每位艺术家来洽公,都是流露出自己是艺术家的派头,有的人则一开始就抱定会被承办人刁难。我想这里有一个艺术家和金钱之间,自卑又自大的复杂心情。
我们可以再来谈市场的问题。如果一个团体五年只想推出一部作品,怎么会有市场机能?除非我们的环境已经到了一个戏可以演三年的时候,否则五年才推出一部作品,那和到了要演戏的时候,再去成立一个剧团的意义差不多。而艺术团体想自营自立,靠票房市场维生,也要全面思考台湾社会的特质。就像台湾是不是有自己的汽车工业一样,它首先要有一定的量产,否则新型的车种开发不出来,因为投入的资金和心血是很多的。可是它的市场如果只有国内的市场,它就很难有独立的汽车工业。所以有人说裕隆汽车必须靠日本扶持,而且一合作四十年还不能独立,其实就是有这样的瓶颈。因此我们在考量一个艺术团体如何在台湾运作生存的时候,不能动不动就拿德、日这些外国的模式来比较,我们有我们基本上的问题和困难存在。官方或民间都要先澄淸这个观念,否则永远落在一个循环的论证中,因为有一些问题永远无法突破。
表演艺术「歌友会」
建立票房市场并非不可能,但是单靠官方是不够的。所谓的市场有一个投资和报酬的关系,但是我们现在动辄投资五百万、一千万的制作,市场要怎么回收才能平衡?所以这里有一个「票友文化」的建构问题。只要我们这个社会常常在谈文化,社会上的人们感到在衣食饱暖之外,就会觉得还需要一点什么东西。然而要人们马上主动参与艺术活动是不可能的,他们除了要认识之外,还要关心。而让大众「认识」文化艺术的推广工作已经做得不少了,接下来就是如何让大众因为「关心」而参与。这些工作就要靠艺术团体本身去开发和连系,就像传统戏曲有一个票友组织存在,票友会主动参与每一场戏的演出。所以舞台剧、音乐、舞蹈的领域,都该培养自己的「票友」。就像歌星和歌迷之间的歌友会一样,他们其实就是市场的基础。而官方要做的是在基础专业,如软体方面工具书、资料的汇整和编纂,以及硬体建设上提供有心者发展的条件。
硬体的开发,并不是多盖几座大型的表演场地可以解决。文建会近来有一结合所有硬体资源的利用方案,例如所有学校的礼堂或活动中心,如果可以租借给艺术团体演出,而平常也可以开放让社区或民众有发表作品和聚会的场所,那么一个团体推出新作品,就不必永远只是「首演」后就收起来,而可以有更多机会到各地去巡回演出,增加整体资源的效益,那么政府的补助再多也値得。
所以艺文场所的数量规模建立起来,一个艺文节目不只演两次,我们就可以看出后续的影响和这个作品的再锤炼。也许这些只是中、小型的节目,而大作品应该是在中小型的基础上磨出来。到时候各个团体可以有自己的理想,多久想做一个大案子,或是官方也可以策划一些大活动。
补助政策该转型
回过头来谈官方现阶段的补助政策,尤其是文建会的功能,我的意见是它应该到一个转型的时候了。因为政策本身并不希望使受补助者养成依赖官方经费的现象,然而我们又不能否认这个现象已经成形。艺术团体因为存有依赖的心理,因此对补助政策的公平性也存疑很多。当然这种存疑的态度本身也不是全部是非理性的,而问题就在于评鉴制度。也许我们必须无奈的承认,艺术行业里的专家学者太少了,换来换去,还是那几个熟悉面孔,而我们希望他们以非常理性的态度来评审,似乎又很难做到。所以公平性的问题并不在于经费的分配有多少,而在于整个申请过程是不是具有透明性和专业性。我们当然可以从评审专家学者的身份,信赖他们的专业性。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运用专业能力进行评审的过程,不淸楚其中争辩的经过,更不了解官方的经费是如何被分配支援到某个企画专案上。因为这一层没有公开、透明化,大众的信任没有凭借,于是难免被部份人想像有「关说、护航」的可能。
现在文建会有社区剧团的扶植计划,以及六年国建扶植国际性团队的计划,倒是有别于一般专案申请的补助政策。但是后者以六年为期,前者还不知能继续多久。现在对很多团体来说,他们很希望有多一点长期性补助的政策,可是不论是社区剧团或是国际性团队的补助政策,目前才开始不久,成效还不明显,问题却已出现不少。但是就国家文化资源的分配角度而言,对具有长期发展(例如专业经营以及票友文化的建立)的团体,所给与的补助,以及专案活动企画之间,应该要有所划分。
我个人的基本立场,就是不能让艺术家活得太好,这种说法不近人情,但是艺术的创作往往会被富裕的物质条件所压抑。而且有时候严酷的形容,我们简直是拿全体纳税人的钱,来让一群「艺术家」玩,所以文化补助政策到底成效如何?还是要问问艺术家自己的良心。
特约报导|郭玉娟
公平性的问题,并不在于经费的分配有多少,而在于整个申请过程是不是具有透明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