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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特.霍顿(1906─1953)(欧建平 提供)
现代舞讲座 入门/现代舞讲座之七

独立:现代舞先驱的显著品格(之二)

莱斯特.霍顿(Lester Horton):美国西岸的舞蹈耕耘者(上)

霍顿是和上一篇入门所介绍的塔米丽丝同属较被历史遗忘的「非主流」人物。然而他在西岸所创立的全美第一个不分种族的舞团,造就了艾文.艾利等优秀的人才。本文将以上下两篇的方式,深入介绍这位淡泊名利的现代舞先驱。

霍顿是和上一篇入门所介绍的塔米丽丝同属较被历史遗忘的「非主流」人物。然而他在西岸所创立的全美第一个不分种族的舞团,造就了艾文.艾利等优秀的人才。本文将以上下两篇的方式,深入介绍这位淡泊名利的现代舞先驱。

东高西低:美国舞蹈的总态势

从美国舞蹈的历史与现状来看,舞蹈的密集程度、普及程度和发展高度至今依然存在著「东高西低」的总态势──位于东部的纽约市不仅聚集了美国舞蹈的各路英雄,而且吸引了全球的舞蹈豪杰。相比之下,美国的西部显得非常落后,例如霍顿安营扎寨的洛杉矶,就一直被看做所谓的「二流城市」。可惜的是,无论是加州的评论家们,还是普通的加州观众,都淡忘了这三件重要的史实:一、加州一八七七年嫡出了伟大的「现代舞之母」──依莎朶拉.邓肯;二、一九一五年创建了美国剧场舞蹈的第一座教育机构──「丹尼斯-雄舞蹈学校」;三、一九四八年则筑起了第一座现代舞专用的剧场──莱斯特.霍顿舞蹈剧院(Dance Theater Horton)。然而,人们会轻视霍顿伟大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归咎于他一生对尘世功名的淡泊。

以印第安风格奠基

莱斯特.霍顿,这位美国现代舞蹈史上的重要人物出生于一九〇六年元月二十三日。作为典型的美国人,莱斯特.霍顿身上除了有英格兰、苏格兰及日耳曼这三种欧洲白人的基因,更有阿尔滚琴(Algonquin)等两种北美印第安人的血统──他的曾曾祖母中,就有一位是纯粹的印第安人!而他一生,尤其是在他成名之后,更是为此感到骄傲。不知是不是因为这种「血总比水浓」带来的天然情结之作用,使他神魂顚倒的第一次观舞经验恰巧发生在一次马戏团演出中的印第安人节目里。那一年,他刚五岁。

中学时代,他认真地学过动物学课程,目的是为了日后学习爬虫学,因为蛇在印第安人文化与民俗中,是一种极其重要的符号。中学毕业之后,霍顿又学习美术设计,而为了设计出形式各异的蛇,他自然而然地需要深入硏究印第安人的舞蹈。但有趣的是,这种需要使他接触了芭蕾舞。就这样,霍顿于一九二六年走上了专业舞者的生涯。但很快,他对义大利学派芭蕾那种阳春白雪式的形式主义感到厌烦。当狄亚基列夫俄罗斯芭蕾舞团的雄风刮到美国时,他深深地爱上了这种崭新的自由。他去了芝加哥,开始向该团主要演员之一阿道夫.波尔姆(Adolph Bolm)系统地学习俄罗斯芭蕾。但没过多久,他便沮丧地发现,这种自由还是在某种形式主义之中兜圈子。

于是,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印第安纳波里斯市,以二十岁出头的年龄出任了当地戏剧协会的艺术指导,并多次主持了印第安人的舞蹈节。这期间,他竭力参加了一切能够前往的印第安人仪式,从而摸淸了美国中西部各个印第安人部落中传统舞蹈的起源。他带著深厚的感情,与印第安人住在一起,舞在一起,潜心调查并体验他们的民俗风情,然后回到城里,以此为基础重新创作舞蹈和服装。

不久之后,霍顿移居到洛杉矶。在这里,他又系统地学习了墨西哥、美国西南部、西北部和美国大平原的印第安人舞蹈。他的学习尽管自始至终主要是从编舞的角度出发,却不时地采用了民族学的角度,目的很明确:如何将这些舞蹈素材赋予创造性地搬上舞台?印第安人这种美洲本土居民的舞蹈成为霍顿这个流派的美国现代舞之根基。而霍顿最好的和最有创意的作品也大多是以他们的生活和舞蹈为基础的。就动作风格而言,这种根基自然带来了沈重的原始情调和现代舞所刻意追求的下坠感和力度感,为弟子们如著名黑人编舞家艾文.艾利日后以非洲舞蹈为基础的创作,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吸收了洛杉矶多元文化的特色

在洛杉矶这个多民族的聚集地,霍顿还有幸目睹过拉丁美洲、中国和日本等国的舞蹈,例如他还拜日本著名舞蹈家和戏剧家Michio Ito(伊藤道夫)为师,学习了「东西联姻的美满方法」。而所有这一切,均为他的早期作品──《希亚瓦撒》Hiawatha(美国十九世纪诗人亨利.朗费罗Henry Longfellow的同名敍事诗中的主人翁)、《塔克维希,星辰的制造者》Takwish the Star-Maker、《贝勃罗人的祭典》Pueblo Ceremo-nial、《求雨》Rain Quest和《斑斓的沙漠》The Painted Desert尊定了基础。他在其中使用了地道的印第安人乐器、服装和假面(或在艺术上非常接近的代用品)。有时候,他还使用了地道的印第安人舞者。他对剧场、美术设计和灯光的渊博知识使得这些舞蹈或舞剧拥有了辉煌的场面。

与这种辉煌的场面形成对比的是,他在动作上严格地按照印度安人的美学原则──「简练」行事。比如一九三四年公演于洛杉矶的大型舞蹈《斑斓的沙漠》,他基本上回避了蹦、跳、拖等常见的印第安人舞步,而著力於单纯的节奏性动作。

另外,在《东方之路》、《中国幻想曲》、《东方特色》等作品中,他轻松自如地将自己的创作路径转向了古老的亚洲,而那些令人眼花撩乱的远东风格的服装、地道的假面和乐器,则为他的舞蹈再创作提供了必要的确认标记。

(下期待续)

 

文字|欧建平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研所外国舞蹈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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