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职业剧团在良好的演出条件及公平公开的评选制度下参加比赛,比赛的得奖者成为一种荣誉,而政府给予循序渐进的引导与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戏剧比赛」能够让民间剧团争相参与,并且成为政府与民间彼此沟通的桥梁,「比赛」的存在性就不容置疑了!
地方戏剧比赛举办至今已有四十余年的历史,最初立意是希望剧团之间借由公办的比赛而有互相观摩的机会,在竞争中追求进步,进而提升歌仔戏的演出水平。民国六十年以后,由于社会的变迁、戏曲的没落,再加上比赛制度逐渐不合时宜,给予各团演出经费较一般庙会演出还少……这种种方面的问题无法改善,使得地方戏剧比赛逐渐流于形式、其公平性及必要性备受争议。
以更好的管道培植外台演出
地方戏剧比赛如今成为一种「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处境,如果快刀斩乱麻、将其一刀废止,当然是比较容易;但是在废止的同时,我们必须考虑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还有没有一个更好的管道、来接近这些民间职业剧团?近十年来,大型的歌仔戏剧团所制作的精致歌仔戏已经在剧场立定脚跟,但这些大型剧团占台湾所有歌仔戏剧团百分之五不到的比例,也就是说,台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歌仔戏剧团,他们年复一年「逐庙会而居」,他们每年一两百场的演出,都是在庙前做没有剧本的「活戏」,与现代剧场形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表演生态。
民间职业剧团中奋发图强的从业人员不在少数,但是在外援困难的情形下,要提升整体的演出质量、迈向「公演」的道路,还是十分困难。就现行的制度看来,只有「地方戏剧比赛」是所有职业剧团都可以参与的,它没有严格的参赛门槛,提供了一个民间职业剧团在正式场合「露面」的机会,如果我们有一个认真而严格的地方戏剧比赛,其制度健全、具公信力,能回复原本竞争、观摩的功能,政府进而能扶植比赛中选拔出的优秀团队,帮助他们演出定型的剧本戏、辅导演出内容的提升、舞台技术的改良,戏剧比赛说不定就会成为一个帮助民间职业剧团进升的最好途径。
提供合理的比赛环境
因此笔者认为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办理地方戏剧比赛?」,而在于「如何把地方戏剧比赛办好?」;我们如果能办好比赛,便可望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穿过这座桥梁,一般民间剧团可以接受鼓励、尝试著提升自己的演出品质。民国八十九年台北市地方戏剧比赛于十月三十日假归绥戏曲公园展开,至十一月廿九日结束,共计有廿六个剧团参与;笔者受邀担任这一次比赛的评审,就这最近一次的观赏经验,以下希望能提出几点建议,供作「办好地方戏剧比赛」的一点参考。
一、给予剧团充足的演出经费:常年于外台演出的职业剧团,一般剧团演员约十人左右,伴奏的文武场共四人,再加上一至两名装台、捡场的工作人员,总计组成人员不到二十人。再加上外台演出戏金少、舞台搭设因陋就简,—般剧团仅使用简单的绘画软景,音响上使用手拿式麦克风,演出内容则为无剧本规范的「活戏」形式,演出品质并不理想。
如果比赛能给予剧团充足的演出经费,剧团可以增调演出人员,不需要一个人代替好几个角色;其次可以增加伴奏人员,而不止是一个椰胡、一个电子琴,这样音乐也会丰富一点。最重要的是,有经费,剧团就可以排练,经由排练,戏剧品质自然可以稳定、也可以提升。如果演出经费等同于庙会的戏金,或是更少于一般戏金,剧团当然会以「应卯」的心态来演出,得过且过,演出品质不佳,自然失去了比赛的意义。
健全比赛的评选与奖励
二、建立完善的比赛规则及评审制度:比赛的公平性是相当重要的,而公平性的建立,在于计划周延的比赛规则及具有公信力的评审制度。以八十九年度的台北市地方戏剧比赛而言,许多剧团已经「名存实亡」,但是仍然借来别团的班底参加比赛,这样的剧团是否具备角逐资格?还有一些剧团请来了大批台湾戏专歌仔戏科的学生来参与演出,甚至将学校公演剧目略作修改来参加比赛,让学生和职业演员共同角逐个人奖项,这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规范或是限制?
其次,评审评分的标准、评审意见、以及评审对于每一个团体、个人的分数都应该公开,并开放评审和所有参赛剧团之间的讨论。在比赛规则和评审制度能取信于剧团之时,比赛的价値才能被确立。
三、提高优胜团队及个人奖得主的奖励办法:目前地方戏剧比赛对于优胜团队及个人单项奖得主的奖励十分微薄。应该考虑给予优胜团队一定场次的公演机会,这是最实惠而有效的奖励。例如前三名的得奖剧目在一年之内可以去不同的地方巡演,或是该团可以依名次在一年之内保障三、五次不等的公演机会(不一定相同剧目)等等。这样对剧团经营及知名度都有实质的帮助,也可以鼓励剧团的参赛意愿。对于个人奖得主,也可以考虑为得奖者举办专场演出,或是做更多的文字资料记录和发表等等,以肯定其在表演艺术上的地位。
从「活戏」的传统循序转型
四、有计划扶植参赛的优胜团队:仅有比赛尚不足以提升民间歌仔戏的内在品质,因此除了保障演出机会之外,政府应该有计划地扶植参赛的优胜团队,而不是在演出后让一切归零。有计划地扶植,包括有固定的经费帮助优胜剧团尝试制作新戏,熟悉排练方式,让民间剧团从演出「活戏」的传统,慢慢定型为演出「剧本戏」,或是在音乐上慢慢尝试事先按歌、对腔等较精密的演出方式,从而提升较规律的演出品质。透过这些扶植计划,剧团才能渐渐从庙会式的宗教活动走出,熟悉正规剧场的演出,那么民间职业剧团与剧场精致歌仔戏之间,或许就不会存在著那么难以逾越的距离。
民间职业剧团在良好的演出条件及公平公开的评选制度下参加比赛,力争上游,比赛的得奖者成为一种荣誉;而政府在面对有心、有实力的剧团给予鼓励、并给予循序渐进的引导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戏剧比赛」能够让民间剧团争相参与,并且成为政府与民间彼此沟通的桥梁,「比赛」的存在性就不容置疑了 !
文字|刘南芳 真理大学台湾文学系兼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