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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之后,如何重生?

从两厅院十五周年与《表演艺术》十周年谈起

在这个经济萧索,表演艺术尤其惨淡的时刻,适値两厅院成立十五周年与《表演艺术》创刊十周年,台湾的官方和表演艺术界开始思考两厅院之法律定位、功能角色,以及《表演艺术》杂志的未来等问题,这不能说不是再出发的开始。但我们却也不能忽略了,思考固然重要,但若问错了问题,找错了答案,则所谓的思考却反而有可能变成更大错误的开端。如何问对问题,找对答案,已成了台湾表演艺术是否能浴火重生的关键。

在这个经济萧索,表演艺术尤其惨淡的时刻,适値两厅院成立十五周年与《表演艺术》创刊十周年,台湾的官方和表演艺术界开始思考两厅院之法律定位、功能角色,以及《表演艺术》杂志的未来等问题,这不能说不是再出发的开始。但我们却也不能忽略了,思考固然重要,但若问错了问题,找错了答案,则所谓的思考却反而有可能变成更大错误的开端。如何问对问题,找对答案,已成了台湾表演艺术是否能浴火重生的关键。

无论任何型态的艺术都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必须「作品先行」。当杰出的作品持续出现,获得本地人的欣赏和外国人的鼓掌,这种气氛就会支撑出艺术体制「无论怎么做都对」的结果,这是艺术的良性循环圈,身处于良性循环圈时刻的艺术界人士,由于受到了支撑,会变得自然有信心,而且和谐又团结。

但在尙未出现这种良性循环圈的社会,情况则完全不同了。每个人都可以轻轻松松地找到这样那样的理由来说东道西。政府的艺文机关会被认为尸位素餐,艺术界则一定会出现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这种不可能有结论之争执,甚至连最不相干的观众也都会被蒙上「艺术欣赏力不足」这种池鱼之殃。这是恶性循环圏,它会出现「无论怎么做都不对」的尴尬困境,而每个人指责所有的别人则会成为常态反应。

进入文化良性循环的南韩与香港

而此刻的亚洲,南韩属于前者,台湾则正处于第二类。南韩过去长期以来尽管已有了多位世界级的音乐演奏家,但一般大众,却都对艺文气氛不佳迭有抱怨。到了一九九七年亚洲金融风暴发生,经济骤然恶化,失业潮涌现,国家更俨然到了覆亡的边缘,金大中大统领接受IMF严苛条件的纾困也被韩国人目为「卖国贼」,然而只有透过凤凰的火焚始能重生,南韩经济重整的结果,使得以往财阀垄断国家金融资源逾百分之八十的局面被打破。从此之后,有百分之五十转到中小企业,于是中小企业的雄心被点燃,接著又随著经济好转而扩充消费贷款,而大众文化艺术消费也开始增加,南韩只经过一年的惨淡即开始回复旧观。大众艺文的生产如电影、电视、通俗歌曲、电脑网路游戏等开始快速窜起,并成了新兴文化产业,包括艺术电影也开始崛起,成为亚洲最蓬勃的新兴力量,「哈韩」取代了「哈日」。尤其是经过世足大赛的造势,以及釜山今年承办亚运,以七仙女的造型,结合了传统艺术、高科技点燃圣火,更使这种盛况达到了新的高峰。由于南韩的奇迹,所谓的「文化产业化」也开始成为新的政策性时髦口号。

而类似于南韩经验的,还有香港的电影工业。众所周知,香港一向是华人电影工业的最大基地,尤其是武术电影之技巧更是持续创新。但经过一九九七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影响,拍片量由九〇年代初的平均年产二百部,锐减为九八年的九十二部;影业人口也由全盛的六、七千人减少到只有五千人。但就在这种快速恶化的时刻,香港电影工业反而加快了国际化的步伐,进入好莱坞,不但中国武术片的呈现技巧从此成为世界动作片的主流呈现方式,香港电影工业也借此加入了主流大众电影的运作机制中。在这样的基础下,终于出现二〇〇一年《卧虎藏龙》的成功。香港电影工业不但因此而浴火重生,并因而创造出一种新的生产及运作模式。

「投入驱动」造就的台湾「文化热」

而相比起来,整个一九九〇年代却是台湾艺术生态持续恶化的阶段。我们的艺术无论那一种类型都沉溺在意识形态的纠缠中。尽管这十年也是政府对艺文投入最多的十年,但在「分配逻辑」当道之下,大家都只著重「艺术资源」的分配问题,而疏忽了艺术的「创造问题」,因而虽然十年来台湾仿佛有了「文化热」,但在本质上用经济学的概念而言,它只是一种「投入驱动的成长」(Input-Driven Growth),而不是「生产力驱动的成长」(Productivity-Driven Growth),一旦艺文投入随著经济恶化、岁入减少而被删减,遂立即一片哀鸿遍野。过去十年里我们为了增加「国际能见度」而投下的大量资金,也因为没有生产力的提升为基础,而顿成昨日黄花。过去十年由于「投入驱动」而造成的「文化热」,如果用心检讨或许会发现,它其实并未替台湾的艺术带来可观的新人口,十年一轮转,我们又几乎回到了原点。我们可以自问,就这十年而言,我们到底留下了多少人们可以琅琅上口的舞台、剧名或戏名?我们到底产生了多少杰出的表演艺术家?相信答案一定会让我们觉得难以自安。

而套句老话,人们只有在逆境时始有可能进行思考。在这个经济萧索,表演艺术尤其惨淡的时刻,适値中正文化中心(两厅院)成立十五周年,而《表演艺术》创刊十周年,台湾的官方和表演艺术界开始思考两厅院之法律定位、功能角色,以及《表演艺术》杂志的未来等问题,这不能说不是再出发的开始。但我们却也不能忽略了,思考固然重要,但若问错了问题,找错了答案,则所谓的思考却反而有可能变成更大错误的开端。如何问对问题,找对答案,已成了台湾表演艺术是否能浴火重生的关键。

「产业」无须排斥,操作更须慎思

首先就最高主管机关文建会而言,它将明年定为「文化产业年」,将以「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艺文界实在不宜有一听到「产业」这两个字就排斥的惯性反应。文化艺术当然不能化约为单纯的经济活动,它尙有文化传承、负载价値、国家文化认同、以及人们心灵愉悦和教育目标等多重面向,但这并不意谓著文化艺术就可以完全不理会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则。尤其是到了近代,纵使文化艺术发达的国家,也都必须借助于资本主义所属的形象、宣传、市场动员模式来使其市场扩大,我们格外不能用古老的那种自命清高来排斥「产业」的概念。近代美学特别强调「接受美学」的概念,这也意谓著「接受者」这个具有市场性的消费主体也必须被艺术工作者纳入思考的范围。任何一种艺术都必须在受众里始能自我实现,艺术不能是一种独白事业。

但这并不意谓人们就应该对「文化产业年」或「文化创意产业」等模糊的概念全盘接受。将「文化」视为一种「产业」,在概念上可以立足,但在操作上却陷阱极多,稍一不愼,即会沦为漫无标准的文化艺术庸俗化。如何藉著「产业」概念的提示,而使艺术生产者能以更加活泼,有创意地生产作品和进行印象和受众的动员,甚至创造出新的艺术形式和内容,乃是衡量一切之标准,这个标准决不能被庸俗所妥协。而除了鼓励创意外,文建会也应本于政府文化角色的认知,继续扮演支持国家级艺术团队,鼓励市场性较低的前卫艺术类型,强化各级学校的美育教学等。在文化艺术紧缩的时刻,政府乃是「文化艺术最大赞助者与购买者」的角色已必须更加精确地去发挥。

转型为公法人,两厅院方能解套

而在两厅院的问题上,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政府毫无道理地要把一切都BOT化,这乃是一种既不懂BOT,又不懂文化艺术下所造成的盲视。由高铁案的问题重重,即显示出BOT并非万灵丹。BOT的运作乃是经验的累积和民间能力之考验,以台湾现况而言,民间任何公司、法人或个人,并无任何一个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得起两厅院BOT的工作,贸然BOT的结果,必将治丝益棼,甚至还可能届时丢下一个无人能够承担的烂摊子。基于此,两厅院的法律及功能地位,仍宜以公法人的方式最为可取。政府必须理解到两厅院乃是台湾最主要的表演艺术橱窗,它必须被更有效地经营管理和赋予权限。这都只能在公法人化之后始能被设定下来。也希望能藉著两厅院的公法人化,而能一次解决它长期以来地位不明、工作人员身分及员额不定、债务累增到十一亿元的困境。

除了两厅院的地位及组织等必须毕其功于一役外,有关它的功能部分,自亦必须有所厘清。根据《两厅院之愿景与计划》,它意图将自己明确定位成节目制作者,场地维护与管理者,艺术社群经营者,观众教育与培养者;而在具体做法上,与以往不同的乃是将再强化国际艺术网络,成立艺文资讯中心,以及与民间企业单位合作以提高经营绩效等方面著力。

主导节目制作,恐伤创作自由

上述这些功能,大体上都方向准确,但可能有待厘清的,乃是它意图将自己变为一个节目制作者以及打造艺文创作及环境的工具这一点上。众所周知,艺术的本质乃是自由,若表演艺术工作者能体会到这种自由的可贵,进而利用这种自由催动出创造潜力,台湾的表演艺术即会有活水不断涌入。设若两厅院成为台湾最大的节目制作者,由于它掌握者场地分配的权力,在这样的趋势下,即形同台湾将因此而多出了一个表演艺术品味、美学、形式的调控机构。尽管这种调控机制可以藉著专业评审制度而公正化与透明化,但国家级表演中心自制节目由现行百分之十七至百分之廿八、剧增为百分之五十,这对艺术创作的自由空间仍未尝不是一种压缩;其次,过去十五年来,两厅院场地的开放,乃是台湾艺术经纪公司得以成长的动力,当这个空间被压缩,台湾艺术经纪公司的生存也必将相互更加挤压,因而两厅院意图成为制作单位,其利弊得失以及制作节目之比例,恐仍需审愼斟酌。个人认为两厅院透过良好且心胸开阔的评审而制作节目,当然有助于节目制作水准的维系,但为了避免影响到艺术创作本质的自由,其比例最高可能不宜超过百分之卅。近代西方学者的研究业已证实,艺术的生产若被任何政府或组织所调控,都会很容易地被扭转到一个价値选项被窄化、美学多样性递减的反向之中,这对艺术的可能性,乃是一大损伤。主事者不能不有所警惕。

定位为两厅院院刊,《表演艺术》可成知识新平台

而谈到两厅院,当然又会涉及已有十年历史的《表演艺术》杂志的定位问题了。这份杂志在过去十年台湾艺术生态和气氛由热转冷的过程中,当然也有荣枯起伏。在最近许多场合,也有许多专家学者对这份杂志提出各种不同的意见。因而它的何去何从,当然也格外受人瞩目。

个人以为,作为国家级表演艺术中心的两厅院,当然必须和其他同级文化艺术机构,如故宫、史博馆、北美馆……等相同,要有专属之馆刊或院刊。这种刊物乃是该机构知识水准和境界的指针,它不能简化为有没有销路之类的讨论,设若一切诸如此类的问题都被简化到销路、订户、广告等面向上,那么任何一个国家都将不会再有文化艺术。但前面业已指出,此刻的台湾由于艺术生态正陷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在「无论怎么做都不对」的气氛下,人们遂会很容易地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指控这个或那个,当今的《表演艺术》杂志,似乎正因此,也就变成了一个「问题」。

对于《表演艺术》这份具有两厅院院刊性质的杂志,个人倒是有一个与所有的人都不同的见解。个人认为随著两厅院的公法人化,以及角色功能的调整,尤其是随著两厅院的成为艺文资讯中心,《表演艺术》杂志已不能再囿于当前这种岛内表演艺术专业杂志的格局,而是必须配合两厅院的国际化与华人化,而更加在身分上确定为两厅院的院刊,同时应改为中英语双语文发行,俾使它成为一个台湾表演艺术迈向世界的知识新平台。设若我们有了这样的宏图,这份杂志的走向就必须更加地注重表演艺术美学论述等方面的探讨。两厅院可以藉著这份杂志来整合台湾表演艺术领域的高级理论人才,也可以借此而型构出台湾表演艺术更具深度性的学术基础。任何文化艺术都不能没有知识理论层次的讨论,否则自主的美学即不可能完成。在两厅院以国际和华人网络为未来方向的此刻,我们已需要搭建出一个新的知识平台,它只有透过将《表演艺术》杂志升级而达成。这当然是个更大的挑战,但只有挑战,始可能有未来。

期待浴火重生的「艺术凤凰」

然而,台湾的表演艺术若欲如凤凰般地浴火重生,两厅院的身分确定,功能加强,以及《表演艺术》杂志的升格外,所有的这些环节,所触及的仍然只不过是表演艺术的「支撑体系」而已。而真正重要的,乃是那个「生产力驱动成长」的创作问题,它所涉及的乃是表演艺术界本身了,包括各团队、编剧编曲人、专业的表演艺术科系和研究所教育体系,以及表演艺术界的管理和行销人员等。这些部门才是表演艺术的核心,它如何藉著对表演艺术的热爱以及对美学的见解,创作出秀异动人的作品,而后藉著现代的行销和宣传机制而营造观众、开创未来,仍是最大的课题。这是谁也不能代庖的问题,只有表演艺术界的天才人物,始能被寄望这样的任务。当杰出的创作接二连三地出现,台湾的表演艺术界和支撑体系,也就会进入下一个「无论怎么做都对」的阶段。这是对两厅院十五周年、《表演艺术》杂志十周年的由衷期望。

 

文字|南方朔 文化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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