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于十月二十三日召开会议,以快速的动作三读通过「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将条文由原来的三十三条增加至五十一条,成为继民国八十六年后,历经十二年来最大幅度的修正。其中「资赋优异专章」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二款明订「国民教育阶段:采分散式资源班、巡回辅导班、特殊教育方案办理。」对艺术教育冲击最大,未来不只国中、小学音乐班,还有美术班、舞蹈班甚至体育班等等都即将废除。
此举可免除现有艺术才能班学生人数过多、以及部分学校假资赋优异之名行能力编班而倾向升学之实。然而同时也引起许多学生家长以及教师们的反弹,认为细则尚未底定即草率通过法案,造成全国艺术才能的教育政策大地震,并终结了台湾三十年的音乐班教育。艺术教育有其特殊性,国内的艺术学校专才培育无法与国外相提并论,恢复常态编班是否将使得资赋优异学生分散,造成排课、授课与学习皆产生困难,恐怕导致艺术的发展不进反退?
民国五十八年我进入光仁中学音乐班就读,当时是第一届刚成立。同班同学有半数以上是从光仁小学音乐班直升衔接,经过中学三年扎实的课程训练之后,大部分同学继续学习音乐,经过四十年至今,大多仍然在各大学音乐系从事音乐教育工作。
台湾的音乐教育蓬勃发展四十年,国民小学及中学的音乐班培育了许多人才,功劳极大。现今国家交响乐团、国立台湾交响乐团、台北市立交响乐团、长荣交响乐团及台北爱乐管弦乐团等大型乐团的团员中,有极大的比例曾经就读于音乐班。目前国内二十多所大学音乐系所的师资中,亦有许多是音乐班出身。这些重要的音乐人才在学习阶段受惠于音乐班有系统的音乐教育及训练,学成之后又为国内音乐发展继续贡献,具有非常好的传承意义。
近年来台湾因为生育率下降,学生人数锐减,国民中、小学被迫逐年减班,因此教育政策配合调整是无可厚非,特殊资赋优异学生集中编班或分散编班亦各有利弊优劣,但是不论是集中式或是分散式编班学习,音乐课程及训练不应减少或打折。音乐理论及音乐知识方面的课程如基本乐理、和声、对位、乐曲分析、各时代作曲家的音乐风格、乐器种类及发展等皆宜维持。音乐能力培养及实务训练方面的课程如主修乐器、视唱、听写及节奏练习、乐团合奏、合唱等亦不应减少时数。
一个教育政策的改变事关重大,并非一蹴可及,常需长时间去执行、调整,以收成效,而且稍有不慎,成果可能出现偏差,与原先极佳的立意相去甚远。改变并非不好,但我们期望能愈改愈好。
教育是百年事业。四十年前有识之士大力提倡推动音乐及艺术教育,我身受其惠。而四十年来许多人在音乐及艺术教育领域努力耕耘不懈,才使今日我们得以见到颇佳的成果。音乐班不只培育音乐专业人才,事实上也造就了大批欣赏及爱好音乐的人口。因为家庭中若有一人学习音乐或就读音乐班,通常家族活动就比较容易倾向参与音乐欣赏,对于提升社会的文化艺术涵养及品味其实有极大助益。
文字|刘琼淑 国立中正文化中心艺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