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焕雄,剧场的模范生,严谨的风格美学实践者。陈俊志,街头的异议分子,忘情浸溺于同志影像的记录。两个性格迥异的创作者,曾在人生二十左右的青黄岁月关头,相遇于淡江大学一隅的社团教室。如今年近中年,生命与创作的轨迹,再次将两人聚合于当年熟悉的黑盒子空间。两个朝不同方向绕行的圆,终于交集,也许并不圆满,但已从棱角中学会原谅。
《台北爸爸,纽约妈妈》,陈俊志费时五年写下的自传小说,横跨两个国度、历经卅年的家族风霜历史。河左岸剧团当年的掌舵人物黎焕雄,读到学弟作品的第三页,便决定将其改编为舞台剧作品。这不只是一个跨领域的合作,也是一次创作上的重逢。
时间 一月十六日下午
地点 CAFFE' LIBERO
Q:你们两人的渊源,可上溯至河左岸剧团时期的学长学弟关系。可否谈谈初识的过程,和成员间特殊的革命情感?
黎焕雄(以下简称黎):河左岸是这样的,一群不愿意加入学校主流社团的人,发现彼此对于艺文的共同兴趣,所以在学校登记成为文社和诗社。虽然我们也想拍电影或做出版,但这两样事情都需要很大的资本。在一九八○年代初期,表演艺术开始复苏,看似是一个较实际的选择。我们就是创团后第一代受苦受难的成员。
陈俊志(以下简称陈):河左岸在艺术风格上很前卫,我大一时候的肢体训练就耗费很多时间。成员间也充满了家人间的情愫,这是我很珍惜的部分。虽然我跟他在剧团的头两年不太有交集,但的确有种革命情感,就算后来到了台大,我也无法在其他地方找到那种家人的感觉。
黎:我很珍惜河左岸的感情,那几乎是我创作的原乡,和一种乡愁。在里面我感受到的是台湾剧场界早期所没有的同侪精神,支持我在剧场里一直走到第廿年,对我而言是精神上非常重要的支柱。
Q:两人当时的关系和相处模式如何?怎么看待彼此?
陈:他是我创作上必须杀掉的father figure(父亲形象)、幽灵。
黎:我是他的trauma(创伤)。
陈:因为他是河左岸的主要创作者。
黎:对,我是剧团的核心。他小时候的样子对我而言很模糊,不是因为他的才华或参与度,是因为我那时候没有那种视线。我以前真的不太会做人,依靠的都是他们给我权力的纵容。直到那时期结束,因为不再有那样直接的压迫与对抗性,所以才找到新的和谐。我和俊志后来每隔几年就会互相碰面,交换近况。我感到很惊喜,因为他已经成为一个作者了。对我来说,这是很正面的事,也会让我不断要求自己成为一个better man。
陈:我比较严肃地说,一九八○年代的河左岸,作为一个创作团体,当时小剧场的发展是zero budget,那完全是靠冲撞的。我非常喜欢河左岸,他们这些人的表演真的是在我那个年纪能够看到最高度的艺术展演。我和Miguel(黎焕雄)不一样,我是一个必须要弑父,才能求出「我」的人,而他刚好符合了那样的一个特质。
黎:那时候的我,导戏时是个暴君,那是小时候自以为是的discipline(纪律),很强(ㄐㄧㄤˋ),被惹到时没有任何人可以跟我沟通。以前他(指陈)要是排练时敢迟到,一定会被我封锁三周到三个月都有可能,那几乎变成他小时候的trauma。
变得「慈眉善目」,大约是我四十几岁以后的事情。我最近五年的戏,有两个重要的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就是「对不起」,出现在《向左走向右走》的最后一幕,十几个演员轮番上台,狂呼著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第二个关键词则会出现在这次《台北爸爸.纽约妈妈》结尾,就是「我原谅你」。
Q:为何放心将记录家族史的生涯重要著作《台北爸爸‧纽约妈妈》交由黎焕雄改编导为舞台剧?作为原作者,你的态度是什么?
陈:说真的,我其实想都没想。我真正进入我的专业,是大四时跟著陈坤厚拍《春秋茶室》的时候。那等于是台湾新电影最后的、快要衰败之前的「作者论」时光。我从开始知道创作这件事情,就很能够接受这样的训练:创作是不应该被干预的。所以Miguel跟我说要改编《台北爸爸.纽约妈妈》的时候,我兴奋得不得了,因为从小就知道他的才华。
我一直以来的信念是,作者在创作主导的过程,不应该被任何事物干预,导演是统驭所有部门的灵魂。虽然我刻意在书里加入一些剧场粗浅的元素,但我也跟Miguel说,这是你的作品了,我只会尽量在技术上、宣传上帮助他,但是在创作上我绝对不会有任何的介入。
黎:他在淡江大学时唯一上得比较开心的课、就是河左岸重要的精神导师──李元贞的课。那些老师身上鲜明高举著新批评,尤其强调「作者论」,我们骨子里面是受到很深的影响的。但我也想要问你,(对陈)导回「作者论」,你是家族的长子,你在书中是怎么客观切入、面对你父母及整个家族的叙述,然后又在其中使用具绝对主导性的作者论?
陈:我觉得这个强势的作者论,需要跟书写的伦理之间协调。这一点,最明显就是表现在我开始有写书的计划这方面。本来我一开始其实是要拍纪录片,但拿到资金,拍了一年多之后,我开始觉得残忍,比如说,我妈妈绝对不可能在镜头前面谈到我姊姊的死亡,我也没有这个残忍的心去问。所以后来会写书,其实就是这个慈悲的伦理考量。
黎:改编舞台剧时,其实也有很多方面需要他的协助,例如我不了解纪录片的制程,这点我就会主动向他询问。但戏里面细节的建立描写,我就会去调整。在这方面,我的改编其实大程度的虚构化了,我没有去考据。比如说,他和老罗在爱情几乎到了尽头时所产生的暴力、争执的话题,他选择没有描写,当然也可能因为不愿回想,所以我们就必须去架构。又比如说,爸爸妈妈可能一辈子没有在纽约有那么一场的对话发生,但我必须大胆地虚构出一个爸爸去了美国,和他的妻子之间关系降到冰点的过程,为了符合戏剧表现的界线,和它的一种传统。另外就是说书与叙事,那也是另外一种传统,这次在戏中两个都有用到。
Q:我注意到,你的改编并非仅仅抽取全书的核心概念再重新诠释,而是大量挪用文本中的段落文字,然后重新拆解、拼凑。你在选材与排列时,背后的意念是什么?
黎:要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戏。姊姊是角色的机动点,我一方面会想,在我这个年纪,我可能要回头面对家庭这个概念,比如父与子之间的关系。因为我自己是在一个很平顺的家庭中长大的小孩,我的家庭基本上没有什么风波,所以不可能用原生家庭的事情作为借镜。接下来,必须考虑到承载量。我决定要做家庭,那么这个家庭是红楼梦式的,还是别的?两个小时的戏,你可以说清楚几个人的故事?虽然写这本书的人是陈俊志,但作者也是他的整个家族。我们得让那些在书中没那么受到突显的角色鲜明起来,找到不一样的叙事观点。
陈俊志在这本书中用了很多不一样的人称变化,塑造了文本的层次。我们也会想到,文字上的策略,已经将这么庞大的叙事层次处理得这么好了,那戏剧的部分就不可能不受这样的呼应。如果你戏剧的观点又缩回单调的第一人称,那不是很可惜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我就必须更大胆地、从陈俊志的手上,将这个说故事的角度释放给家族的每一个人、走上台的每一个角色。
陈:我觉得我没有剧场人的mentality(思维),而是电影人的mentality。所以在读上半场四场戏时,我还是用很电影式、很visual(视觉性)的眼光在想像他每一场戏。尤其看到最后一场戏,那些遗照,那些独白,那些声音,我真的觉得非常心满意足,作为一个单纯的读者,我觉得好宁静,悲伤的宁静。那是一个很现代、很红楼梦的家庭预言。
Q:作为一个朋友与创作者,你怎么从如此改编成果上,分析与观看黎焕雄这个人?
陈:上一次我和张小虹对谈,她提到Miguel擅长疏离、诗意的表演风格,但是我今天读完上半场,我觉得他这次好靠近。他放了很多自己的感情进去。和《星之暗涌》比较起来,美学上仍然一样厉害,但戏和作者之间的距离真的差好多。
黎:过去大家可能看到的,是前卫的、非传统的疏离,但是这次面对这样一群角色,你不能对不起他们,不能让他们变成一个符号而已。那个东西是会被吸进去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不要太进去,那样的平衡感是很重要的。我觉得我在拿捏上有了长进,有些突破,但也维持温度,保留我所希望的那种非传统的表演形式。
Q:你同意Miguel所说,之所以在书中使用许多特殊的独白语言,是早年剧场给你的影响吗?
陈:同意同意,剧场经验绝对改变了我的书写,这完全是Miguel给我的影响,不然我不会写出这么舞台的文字。
黎:在俊志还在河左岸时,那个阶段我们还在直接地找文学和戏剧之间的关连、可能性。最有趣得当然是这种文学体式的场景叙述,或将内心独白转换成演员声音表现出来,那个我们超会的。
Q:舞台剧版本中,你选择把重点摆在家族史的部分,而非同志议题上。对两位而言,同志身分在事件中,究竟是不是一个关键性的存在?
黎:我觉得,同志身分是一个关键,但不是唯一的关键。在我的改写之后,同志议题在整个家族中变成一个更象征性的、对于传统家庭结构与价值的一个挑衅。但是同样,姊姊的角色也是一种对传统家庭的挑衅。我没有将重点摆在同志身分的原因是,俊志正在著手的剧情片,一定会充满同志的肉香(笑)。所以我觉得,第一,对于题材不能够太贪心,第二,也和媒介、表达的手法有关,可能电影、或者他同志运动者的身分,更适合发挥。我更关切的,是家庭中的事情。
传统家庭烙印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我们需要进一步地与之对话。同志当然在书写中也很多层并且精采,但是,这本书毕竟不是在写一个同志身处于传统家庭之下的生死。它是重大的,但是我选择做得比较象征性。我将最后失控变为暴力的爱情,象征性地放在和父亲对待同性恋、传统者的愤怒一起作为对比,两种father figure。但关于同志情欲的部分,的确无法通通兼顾。
陈:我认为,这个故事里面,有些很关键的地方,如果拿掉了同志的身分是不成立的。比如说纽约大逃亡,形同希腊悲剧般的痛苦,如果这个哥哥和老罗不是同志情人的话,是不成立的,也不够有冲突性与张力。像这样关键性的剧情是不可以被改变的。但如果为了符合各地民情可接受的尺度而有所调整的话,我也会愿意妥协。
Q:如果除去商业市场的考量,单纯就原著角度来看,你会觉得这样的剪裁是太多、太少,或是适中?你怎么看Miguel的这种处理方式?
陈:量化的来说,我可能是家族里面的六分之一,我作为一个同性恋长子,占了这个家族的故事有六分之一,这本来就不是我自己的故事,而是台北爸爸纽约妈妈的家族的故事。因为我真正要写的是民国六十年代,那个低阶的、移工的、国外移民家庭的家庭史。我只是那个刚好可以考据家族记忆的同性恋长子。
黎:就同志的美学而言,文字真的是比较好的媒介,剧情片也是。这本书里的queer writing(酷儿书写)是非常纯粹的queer writing。有没有所谓的queer theater?当然有啊,但他的介面必须要更专心的处理queer的事情,而影像是更可以queer的,电影存在的本质是可以更同志的。你作为一个剧场者,是不用潜越的。我之所以挑这本书,就不能够回避这个部分,只是说处理得好不好,我会希望俊志一起来帮我守这个门槛。
Q:刚刚提到你廿年来性格上从「暴烈」到「慈眉善目」的改变,连结到你所说的,这出戏和以往作品不同,关键字在于「原谅」。这其中否有所关联?
黎:这就是我要回给他的事情。面对很多不是原创的剧本,我有很多改编的空间,但是面对原著的时候,我都抱持著一个「到别人家客厅去作客,总得带点什么伴手礼交换交换」的心态,找些东西来分享。像这次,我就是用我自己真实生命中,对待工作的状态、重新体悟到的包容,去呼应戏中人和人之间的情感。我们怎么对待父亲,或是父亲怎么对待我们,我想替他获得更明确的……温柔与谅解。
生活太苦了,如果在创伤里还不懂得更柔软地对待自己的话,这样的生命太令人心疼。俊志作为一个书中的主述者,他的柔软度是有门槛的。比如说,他对待妈妈,就极度地温柔,对姐姐极度地不舍,可是对待爸爸,当爸爸也已经够老了、够回头示弱了,他的立场还是绝对地ㄍㄧㄥ著。我会想,没关系,书是这样写,但在剧场里头,我可以多一些这种柔软度。「原谅」的那个关键字,就发生在爸爸和女儿身上,虽然是一个超现实的处理。
Q:这是不是也反映在母女重逢的一幕?妈妈得以见到女儿的最后一面,女儿也得以出席改变她一生的关键性场合。
黎:是,我觉得是。里面必须有很多超越现实的想像,才能架构出更大的谅解和更直接的相互原谅。这个就是一个出口。书写完当然就是一个出口,但是如果在戏中我们没有为你架构更多的出口的话,就等于没有超过你的书了。谁会从那里走出去,不晓得,也许是观众,也许是读者,也许有俊志。如果这样的话,那样的交换就成立了。出口只是当你陷在生命困境里,下一步的方向。出去之后,会不会海阔天空,不知道,但至少先离开那个鬼地方。我觉得这很重要。
Q:所以重点不在于和解最终是否发生,而是在于那个尽力接触的过程?
黎:对,做一个接触,作为一个剧场人,我就直白地说,我期待能有更温情的和解发生,只是这样。这样的直白的期待能不能够感染、让别人有共鸣,就要看这个戏有没有观众缘了。
陈:也许这和我所想的事情是一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台湾家庭这卅年来经历过太多痛苦了。我写这本书、拍纪绿片、剧情片,就是想通过艺术的形式,让真实的苦难得以升华。让那个苦不是只铭刻在我们心里,还有另外一个形式可以转化。这点我想我和Miguel都是一样的愿望。我们这么辛苦的人生,难道不就是希望:进剧场的观众,在走出去后,面对自己正在经验的家庭的思索和无奈,能有更大心胸。
黎:我承认发生在舞台上的谅解,一定是远超过于现实的,可是这也是我做这出戏回头给自己的引导。我也在学习如何获得够多的柔软度,要不然我就会变成一个又老、脾气又硬、又没人理的孤独创作者。所谓翻译、改编就要有这样的精神,不要去做他原本就有的事情。
Q:回首廿年的生命经验,和互相观看彼此在性格上的巨大落差,是什么感觉?是否认同、羡慕?或是看到了自己的缺乏之物?
陈:启蒙的路上,我有两个巨人的肩膀。一个是黎焕雄,一个是吴忠维(摄影师)。他们两个都曾经是非常威权的,也都是我弑父的过程。对我来说,河左岸停留在神的国度。像这样的中年合作,我觉得除了有少年时代的信任,也有家人间合作的默契。
黎:我认为,生命中其实没有什么权利说自己满足或者不满足。但是面对俊志保留的一种纯粹风格,我最眼红的,就是发现自己的「不足够」。我会想,自己是否太早学会了世故和妥协?是否太早学会了不去冲撞?但那也许是因为,俊志廿年来自我证明的成绩,才使这个想法变成我的一个小缺憾。所以俊志请继续加油,证明这种纯粹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