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音乐剧电影还是电影音乐剧,共通的本质皆是音乐剧,不同的是诉说的形式和媒介;不是表面剧情的搬迁,亦非仅仅只是戏中有歌、角色唱歌而已,更关键的是整套叙事思维的转换。
自十九世纪末以来,音乐剧已然发展成一类独立的剧种,将歌舞融入了戏剧之中,结合了故事与娱乐,催动欢笑与泪水,可说是最易贴近观众、最具商业潜力的剧场形式。一九二○年左右,随著有声电影的崛起,音乐剧的表演场域从原本的舞台上延伸至银幕中,促成了史上第一部载歌又载舞的电影《爵士歌手》The Jazz Singer,不仅象征著电影从无声到有声的过渡,也为「音乐剧电影」发展史写下了扉页。
自此之后,音乐剧电影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缔造了不少成功之作,开创了不少票房佳绩,使得一九三○到一九五○年初期成为了音乐剧电影的黄金年代。但到了一九五○年后期,一来电视的发明使得观影人口锐减,连带地冲击到了电影产业,二来由于重新书写、发展新的原创题材需要耗费更多资金和人力,于是许多制片公司纷纷直接前往百老汇取经,寻找现成已有不错口碑和票房的音乐剧舞台制作,加以改编成电影,例如由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主演的《窈窕淑女》My Fair Lady、由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主演的《妙女郎》Funny Girl,及由鲍伯.佛斯(Bob Fosse)执导的《酒店》Cabaret等。这些作品不仅以全新面貌问世,在影像艺术上也有极佳表现,因此荣获多项奥斯卡金像奖,同时作品借由影视的力量将触角延伸出去,吸收了更多观众群,获得了更多的回响。有了这些成功的案例,尔后开始有更多改编自舞台音乐剧的电影作品生成,蔚为潮流。
从舞台跃上大萤幕,撼动全球万千影迷
不过,就像一般音乐剧一样,音乐剧电影并非票房保证,既然有成功的作品,当然也有不少失败之作。造就这些作品成败的因素,除了商机、行销之外,作品本身的构成是否也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呢?事实上,音乐、戏剧、电影乃属三种不同叙事本质,各有其构作语法和逻辑。任一环节的成功已经不易,三种不同媒介的共构更非硬凑一起、胡乱杂烩。单就音乐剧来说,表面上是音乐与戏剧的结合,但光是戏里有歌、华丽场面,并不全然成为一出音乐剧,音乐剧构作上所重视的「戏剧的音乐性」和「音乐的戏剧性」,例如曲式如何说戏、结构如何节奏、听觉如何刺激视觉、视觉如何呼应听觉等。同样的,音乐剧电影不是只将剧情内容、音乐歌曲一成不变地从舞台上硬生生挪移、套用至银幕中就即可,更重要的是,影像叙事上怎么演绎、怎么调整。因此,一出好的音乐剧电影,并非音乐、戏剧、电影三者苟合,而是运用影像先天的技术和形式,重新编排提炼,视为一个独立的创作体。
音乐剧自舞台到电影「转型」成功的制作十分众多,不计其数。以近期几部制作为例,劳勃.马歇尔执导的《芝加哥》Chicago,以低彩晦淡的复古色调、谋杀事件的严肃氛围为基底,歌曲不时穿插其中,如〈Cell Block Tango〉、〈Mr. Cellophane〉、〈We Both Reached For the Gun〉等,融合了多元的舞台元素,以多彩的灯光、多变的舞蹈打破了现实的沉重,时空不断跳跃,镜头不断跳切,切换过去与现在,转换现实与虚境,时而现实的单调成了虚境的起拍,时而虚境的节奏呼应著现实的步伐,两两相互观照,以精湛的电影语法、鲜明的导演风格转译了舞台原著。
二○一二年电影的《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改编自畅销多年、脍炙人口的同名舞台音乐剧,乐曲震撼人心,场面气阔万千,回荡著可歌可泣的悲壮之感,除了这些原著既有的元素之外,更特别的是,此制作是现场收音,演、唱同步,使得演员情感能直接流露,加上特写镜头的聚焦作用,更加强化了角色塑形,其中安.海瑟薇饰演的芳婷所演唱的经典曲目〈I Dreamed A Dream〉,一镜到底,不仅框住人物,凝聚表演浓度,增强戏剧张力,特写效果亦彰显了她幽微的情绪起伏、丰富的歌词层次,从对人生的希望、卑微、沮丧、哀求、控诉、惶恐、痛悟,最后面无表情,犹如槁木死灰,使得这首咏叹不只是独唱,更是一段充满心境转折的独白,精准刻划了大时代悲壮底下的小人物苍凉。
成功不是理所当然,转译全得靠功力
相较于成功的作品,失败之作或许更多。电影《金牌制作人》The Producers于二○○一年推出音乐剧版本,成绩斐然,勇夺当年美国舞台剧最高殊荣东尼奖多项大奖,后来又推出了音乐剧电影版本,不过几乎与最初的非音乐剧版本如出一辙,保留了原剧的语言机锋,但镜头表现中规中矩,不仅无法带出喜剧的活泼生动,亦无法烘托音乐剧鲜明的节奏,连表演策略也未因媒介不同而有所调整,偏重效果,甚至有时像在舞台上一样浮夸,因此有负评表示:「与其说此制作是部电影,不如说是舞台剧的录影。」
音乐剧《最后那五年》The Last Five Years,获得多项纽约剧评人奖提名,自二○○一年首演以来,全球巡演至今不断,除了音乐动人、极富层次之外,更特别的是,该戏开创了音乐剧叙事(甚至一般戏剧叙事)的另一种可能性,男女双线平行倒叙,单一舞台上同时容载了两两相反的时间、情绪、氛围,形成冲突,看似貌合神离、毫无交集,渐渐相会于男方向女方求婚的剧情中点,尔后继续平行,形同陌路。如此充满巧思的结构安排,简约而深刻地描绘了感情聚散的无奈。但二○一五年推出的音乐剧电影版本,试图以快速而俐落的剪接拼串两线,影像感十足,就电影手法来说显得稀松平常,过于理所当然,难以转译原著的叙事手法,表面上剧情适切搬移,却未能承袭舞台版的革新精神,沦为一部平淡无奇的MV式情爱电影。
搬过来、改过去,一个故事、多样呈现
舞台与电影之间的转译关系,不只前者对后者的单方输出,亦有后者转为前者的基础,是双向互通的转换。由电影改编而成音乐剧的例子也不胜枚举,从早期的《日落大道》Sunset Boulevard、《万花嬉春》Singin' in the Rain、《第四十二街》42nd Street、《异形奇花》Little Shop of Horrors到近期的《沉默的羔羊》Silence!、《蜘蛛人》Spider-Man: Turn Off the Dark、《艾蜜莉的异想世界》Amélie等,不论原著是歌舞片还是剧情片,这些「电影音乐剧」的原著剧情大多完整,已备一定的故事品质,而降低了发想新剧本的过程中可能失败又可能抓不到观众胃口的风险。再者,如果已有原本电影的成功例子在先,口碑已先通过考验,那么票房至少会有一部分稳固的基本盘。此外,电影如何舞台化,常令人有所期待,特别是充满对比现实世界、富饶奇幻元素的作品,不仅给予舞台呈现极大的想像空间、提供曲目多彩多层的调性基础,亦贴合了音乐剧中「音乐」所具有的暂离现实、过渡时空的叙事力量。这也就是为什么许多迪士尼动画片都适合且后来也都有音乐剧改编,如《美女与野兽》、《小美人鱼》、《阿拉丁》以及今年夏天即将粉墨登场的《冰雪奇缘》等,加上早已深植人心的电影主题曲,整体在创作上和商机上都具备相当良好的发展条件。
如果说音乐剧电影常会面临到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如何以电影感来叙说音乐剧,那么同样地,当电影剧本搬到舞台上,该如何从中找寻、创造舞台感,也是关键所在。《狮子王》The Lion King与《史瑞克》Shrek皆融入偶戏的概念,用以呈现有别于常人常规的世界:前者将万兽偶化,栩栩如生地将动物搬上舞台;后者将人物偶化,借由不同身体质地、柔软度,呈现出异地国度的诡谲。《金发尤物》Legally Blonde则以鲜艳的色调、华丽的舞台、流畅的转场,成功转换了电影里快速短促的画面节奏及活泼轻快的视觉调性。《舞动人生》Billy Elliot更在音乐剧中添加了一段原版电影所没有的长段独舞〈Angry Dance〉,犹如主角的咏叹独白,以自身擅长的舞蹈语汇,表述对于父亲拒绝让他跳舞的愤怒心境,象征某种反叛的宣告,同时串织了外面正在进行的罢工暴动,两种攸关个人尊严的权益抗争同时并进,冲突剧烈,加上曲子末段依稀出现的〈天鹅湖〉乐章飙速且讽刺著当下情景,使该幕情绪拉锯达到了最高潮。
总的来说,不论是音乐剧电影还是电影音乐剧,共通的本质皆是音乐剧,不同的是诉说的形式和媒介;不是表面剧情的搬迁,亦非仅仅只是戏中有歌、角色唱歌而已,更关键的是整套叙事思维的转换。近来,渐渐开始有不少台湾电影尝试改编成音乐剧,如《不能说的秘密》、《海角七号》等,届时势必带来不小的商机,但唯有深入了解音乐剧构作方法,彻底打通不同叙事载体的任督二脉,才能让作品的成功非仅归于行销手法、声光效果,而让创作层面的思考也能延续,成为后世音乐剧制作的参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