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在他认真地玩著「我不能输」的游戏时,我恍然明白《理查三世》近年在莎翁剧作中名列「最受欢迎排行榜」前茅不是没有原因,理查三世的悲剧,就是现代人最能认同的悲剧:没有被人欲望的外表,就不会被爱;不会被爱,便等于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又为何要苦苦与生存抟斗?要与生存搏斗,唯一办法,就是宁可扭曲内心的自我,也不能接受自己的外表丑陋 。
哈姆雷特是个胖子。
但在舞台上的哈姆雷特,有几个不是我见犹怜?那么优雅、敏感、以致脆弱神经质?与其说光是这些形容词已经令人对「王子」产生翩翩浮想,不如说,是「复仇」与有著这些气质的人格格不入,带来了更具戏剧性的期望:他,可有如愿以偿的一天?
所以,「是生存,还是毁灭?」听上去才会那么矛盾。
想要吸引他人注意的王子
直至,我看了柏林列宁广场剧团艺术总监欧斯特麦耶(Thomas Ostermeier)导演的《哈姆雷特》,并发现他的诠释和其他《哈姆雷特》多么不同:
一,忠于原著,演员装上大肚子,王子不再是英俊忧郁小生,而且举止粗野,很闹,很狂躁。
二,王子的疯狂,在剧中不(只)是有目的地装疯卖傻,而是如假包换,极度需要被注意的过动小屁孩。
三,王子对于「演戏」的热中,并不只是在于求证叔父是否杀父仇人,却是不屑真相本来就像一出戏的角色段「任人摆布」,所以,戏剧于他的意义不在观察,在参与,在操控,在游戏。
因此,欧斯特麦耶的版本不是一般的王子复仇记,而是要求观众在胡扯瞎闹荒唐无比的言行之下,看见他所认为的「to be or not to be」是什么。
线索之一,是为什么我们不以这个胖王子不符期望为忤,反而愈看他,愈是和他站在同一阵线?
胖哈姆雷特由列宁广场剧团的台柱拉斯.艾丁格(Lars Eidinger)担纲演出。他同时也是欧斯特麦耶另一部莎剧作品《理查三世》的男主角。我的一位朋友在前一晚先看《哈》,翌晚再看了《理》,见了我皱著眉头问,两部戏怎么那么相似?
我倒是先看《理》再看《哈》,感觉上,它们是两个人生阶段的倒错:《理查三世》是个青少年,《哈姆雷特》是个「儿童」。在欧斯特麦耶看来,两人的共通点,都是欠缺自我认同:理查的天生残缺令他自觉是个怪物,哈姆雷特则以各种幼儿的行径(拿上手的所有物件,都可以被当成自己的性器官),来达到以破坏换取注意力的目的。
哈姆雷特为什么需要「引人注意」?引谁的注意?
活出现代人的焦虑
答案可能就欧斯特麦耶版本甫开场便是王子著名的金句:“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为什么我觉得这里问的,似乎不是生存或死亡,而是被看见和不被看见?
至于欧斯特麦耶的《理查三世》,恋恋自己的程度,大可从换装的密度可见一斑。
剧中的所有角色都只有一袭戏服,唯是理查每次出场,都像……时装表演。由沉黑到深蓝到奶白,以至仿女装紧身胸衣的内衣,令我想起九○年代的enfrant terrible设计师高提耶(Jean-Paul Gaultier)。还有他的私人麦克风,媲美手机镜头的现场摄影机;还有,矫健身手完全不受佝偻身躯所限,一下子凭著吊环在观众头上来去自如,如蜘蛛人。这个理查三世,既背负沉重的历史,但亦如任何偶像般轻盈。
「偶像」在舞台上,又是神又是魔,但到了全剧尾声,他与隐形的Richmond殊死决战,便回复「一个人」好不孤清。而正是在他认真地玩著「我不能输」的游戏时,我恍然明白《理查三世》近年在莎翁剧作中名列「最受欢迎排行榜」前茅不是没有原因,理查三世的悲剧,就是现代人最能认同的悲剧:没有被人欲望的外表,就不会被爱;不会被爱,便等于没有价值;没有价值,又为何要苦苦与生存抟斗?要与生存搏斗,唯一办法,就是宁可扭曲内心的自我,也不能接受自己的外表丑陋 。
「形象决定命运」,欧斯特麦耶的《理查三世》和《哈姆雷特》不是把观众带回莎士比亚的世界,而是让两个主人翁活出现代人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