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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公共领域》(书林出版 提供)
艺@书

剧场究竟能做什么?

在雷曼《后现代剧场》出版十五年后,巴梅尔承袭前者论述,书写《剧场公共领域》,更聚焦剧场的公共性转变,梳理与探问剧场在当代的可能,并进一步追问:「剧场究竟能做什么?」指出剧场在公共领域中同时作为对话者、讨论对象与传播者,强调在理性辩证外,因著剧场美学与符号诱发的情感与情绪、进而是舞台嬉闹的娱乐力量,唯有同时具备此三者,才能更细致发展艺术/剧场的公共领域概念。

在雷曼《后现代剧场》出版十五年后,巴梅尔承袭前者论述,书写《剧场公共领域》,更聚焦剧场的公共性转变,梳理与探问剧场在当代的可能,并进一步追问:「剧场究竟能做什么?」指出剧场在公共领域中同时作为对话者、讨论对象与传播者,强调在理性辩证外,因著剧场美学与符号诱发的情感与情绪、进而是舞台嬉闹的娱乐力量,唯有同时具备此三者,才能更细致发展艺术/剧场的公共领域概念。

一九九年德国知名剧场学者汉斯-蒂斯.雷曼(Hans-Thies Lehmann)以《后现代剧场》Postdramatisches Theater重新思考戏剧美学,更多元地检视剧场与社会脉络、艺术发展与政治场域的关联,并提出科技媒体与全球化对剧场发展的影响。后现代剧场的论点至今仍然深刻,然当今剧场似乎也愈来愈难以简单定义,如此也更激发当代创作者与观演者提问:「剧场到底是什么?」

克里斯多夫.巴梅尔(Christopher B. Balme)二○一四年所书写的《剧场公共领域》The Theatrical Public Sphere,在十五年后承袭了雷曼的论述,于可谓「后后现代剧场」的今日,更聚焦于剧场的公共性转变,梳理与探问剧场在当代的可能为何?并更进一步追问:「剧场究竟能做什么?」

剧场公共领域的多元维度

巴梅尔以哈伯玛斯(Jürgen Harbermas)谈论公共领域的重要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为核心,据之强调公共领域非只是物理空间,更重要的是「论述空间」的意义,以及因人们的参与对应而生的「机构」(institution)。就此也提出剧场在公共领域中同时作为对话者、讨论对象与传播者的三重身分,并对照历史时间轴,拉出不同的剧场公共实践,探讨希腊时期、法国大革命、英国伊莉莎白时期、德国威玛共和时期到当代跨文化剧场,检视社会事件与传播媒介演变,剧场所能的对应与改变。

「在属于当下建筑空间与舞台表演座标之外,剧场还有一个外部世界。」若仔细审视公共领域的对话意涵,剧场的「场」便涵盖了与演出相关的所有行动与范畴,演出前的宣传、演后的回响争论,以及是在剧院外的街头、或是对簿公堂的法庭。延展了对于剧场在时间轴与空间向度的关照思考,呼应到现在的科技,网路与多媒体也增厚其可创造的维度。

对话民主的情感与诗意

当剧场与公共领域交集,巴梅尔提出须同步重视剧场的美学性与思辩性,即在传统对剧场政治性要求的理性辩证之外,因著剧场美学与符号诱发的情感与情绪、进而是舞台嬉闹的娱乐力量。并强调唯有同时具备此三者,才能更细致地发展艺术/剧场的公共领域概念。虽然理性更能建立共识,但感性则能造就对话。剧场无论在再现或是激发情感,都能给予观众行动的动能。同情共感,亦是民主场域所不应忽略的力量。

就此对照这几年《PAR表演艺术》杂志的年度现象观察,不难发现剧场在台湾的实践转变。无论是非典型空间演出、沉浸式与参与式剧场的蓬勃发生,或是议题与近代史作品多元涌现,皆可见台湾当代剧场在空间或是内涵上的扩充,试图打破传统剧场与黑盒子的内部性。而北中南三大国家级表演艺术中心鼎立,甚至地方艺术节策展蜂起,亦可见借由场馆与地方论述,剧场/表演艺术开始建构自己的公共领域。而往后我们可以怎么继续?或许即是如巴梅尔所做,持续保持对剧场的好奇:「重新定位剧场为能够在此述说真实的独特场所。」感受、思辨、开放、不急于设定界线,不断实验、挑战与调整,保持在理性、激情与嬉闹间以探求建构剧场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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