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时代都有两种悲剧,现实人生里真正发生的悲剧,以及透过戏剧形式呈现的「悲剧」。无论哪一种,个人的与整体的密不可分;同时,这两种悲剧相互渗透,生活的与艺术的交织一块,难解难分。
每个时代都有它独特的悲剧意识,提炼自独特生存条件下的经验和感受。古希腊时期,以索福克里斯为例,悲剧来自命运与个人意志之间的拉锯,人类因有意志而不凡,但在命运之前却显得渺小,犹似孙悟空与如来佛的戏码。文艺复兴时期,以莎士比亚为例,悲剧来自个人挑战极限,虽然最后面临毁灭,却于过程中形塑了自我。现代戏剧里,以易卜生为例,命运有了新的名字,叫社会:个人冲撞体制,揭发它的腐败,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也很腐败,只因个人无法自外于社会。
当代的悲剧意识是什么,很难说得清楚。我们还有能力从个人的、在地的、全球的悲剧事件中蒸馏出什么「意识」吗?同时,伦理当道的年代会出产何种样貌的悲剧意识?如果说悲剧意识指的是对于存在情境的领悟,当代人在这方面的感受是什么?而戏剧创作者的感受又是什么?
遵守伦理意味不逾矩;换句话说,僭越是伦理的敌人。然而,transgression是悲剧行动的根源,少了它很难产生具有「意识」等级的悲剧。
以台湾大剧场为例,目前流行的是通俗剧、音乐剧及讽刺喜剧(沉浸式剧场就不用谈了,它只是时髦的东西、投机的产物,迟早会退流行)。这3种都是保守的类型,令人联想18世纪的英国,当时流行的就是通俗剧和讽刺文学,而且早期的通俗剧是有歌舞元素的。就氛围来说,目前的台湾还真有点像18世纪的英国,不是沉浸在哭哭啼啼的感伤里,就是以纠正他人为乐,容不下异己;一边自怜自艾,一边自以为是,好不纠结。
《伊尼舍林的女妖》编导马丁.麦多纳于访谈时说:「没有人真正在试著拍摄悲伤的电影了。」《伊尼舍林的女妖》是一部悲剧,述说著关于「断裂」的故事:朋友之间、兄妹之间、父子之间、家国认同。有趣的是,编导说出前述引文之前,先这么说:「而且它好笑(funny)……可是悲伤。」一部真正悲伤的电影,它的创作者却先强调好笑,然后才附带地说它是悲伤的。更有趣的是,电影角逐金球奖时报名的类别居然是「音乐剧或喜剧」这一项。结果,如此投机的策略成功,拿下了该项的最佳影片奖,因为麦多纳知道要是参加「戏剧」那项,很可能会杠龟,就像金像奖那样。
我看了电影,不觉得它哪里「好笑」。除了几个幽默片段(酒吧、杂货店),悲伤已经满出来了。如果有人认为「一个人为了彻底结束友谊而不惜剪断五指」这个情境「荒谬到可笑」,而因此称它为「喜剧」或「黑色喜剧」,我只能投降。只怕如此一来,所有的标签全都失去了意义。
一个杰出的剧作家兼电影导演有勇气完成一部悲伤的电影之后,却要强调它有趣、好笑、滑稽,其主因当然是为了市场。同时,这个现象也反映了当今创作者所面临的困境。我们拒绝悲伤,以致于过度强调快乐。或者,面对个人遭遇与现今局势,我们悲伤但害怕面对。否则为何「悲伤」这么没行情?
不少当代西方剧场创作者认为,世界这么纷扰、前景极不看好,这个时代需要是「喜剧」,不是「悲剧」,连哲学家兼剧作家巴迪乌也说「喜剧」才是答案。原来这么吊诡:这个时代的悲剧意识竟然是「喜剧」,以笑声回应现实生活里的悲剧。可惜,这些人没说出他们心中的「喜剧」该有什么条件,也没解释为何「悲剧」已无路用,只能猜测他们要的是「僭越的笑」(transgressive laughter),至于什么样的笑才称得上僭越,这有得吵了。更何况,关于颠覆、抵拒的议题,后殖民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盛行时,不是早就吵翻天了吗?
实情是,在这伦理的年代,我们的剧院充斥著讨好的笑点,以及胆怯的笑声,可不是巴赫丁所指嘉年华会里放肆的狂笑。而且,剧场文宣里所谓的「笑点」和「哭点」,都和僭越与真正的悲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