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活在没有主义的年代。
上个世纪,主义泛滥;写实主义、自然主义、象征主义、达达主义、表现主义、超现实主义、未来主义……每个 “-ism” 都有伟大的宣言,皆赋予艺文高操的使命。1960年代之后,后现代主义取代了现代主义,之后更冒出解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后殖民论述、酷儿理论……一棒接著一棒,主义的火炬像奥林匹克运动会似地递传不绝。然而到了21世纪的今天,主义已大致消失,人们不再妄言或不敢奢言主义。即使在后现代主义的火苗早已灭熄、面临全面破产之际,人们都懒得正式地为它敲下丧钟,以致于轰轰烈烈而来却悄悄然地走了。
「没有主义」意味「没有主意」。对于世界局势、生态丕变、病毒危机、贫富差距、白热化的歧视与仇恨等等,人类束手无策,只能顺势应变却想不出治本的药方。仿佛诸神的黄昏,思想界奥林匹亚的智者们的脑袋再也孵不出新的主义。
何以致此?我想搞懂。即便是药方难产,甚或情况已无可救药,我还是想搞清楚咱们所处的年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这样的年代对艺文生产有何深远影响。
说来话头长,权且从法国当代哲学家洪席耶讲起。几年前我发表《别预期爆炸:洪席耶论美学》,不加诠释地介绍这位哲学家对艺术的看法。很多朋友跟我说看不懂,其实他们只是没耐心,不想搞懂。另一方面,不少读者对洪席耶有所误解,例如以为「洪席耶反对政治艺术(political art)」。于此,我想借此专栏厘清一些观念,先跟大家谈谈洪席耶带来的启示,再来一步步推展至和时代精神相关的话题。
首先,一些基本概念有其必要。
伦理体制
洪席耶回顾西方艺术的发展,从古希腊时代一直到21世纪归纳出3种主要模式并以「体制」名之,因为各个模式不但对艺术有特定要求,且规范了艺术的实践与评价,俨然具约束力的制度。
最早出现的是艺术的伦理体制(ethical regime of art),以柏拉图的哲学为其源头。简单而言,伦理体制认为艺术就是「模拟」,但对于模拟的「失真」耿耿于怀:模仿再高明也不可能和本尊一模一样,因此艺术只是真实的替代品,总让人感到遗憾,甚至失落。对这个体制而言,一个作品的构想新颖与否、美或不美都是其次,重点在于它所呈现出的意象是否符合伦理的要求。例如,怎么可以为神做雕像?这不是亵渎吗?如果雕像看起来不正经,岂非更糟?
诗学体制
再来是艺术的诗学体制(poetic regime of art),由亚里斯多德奠定基础。在伦理体制里,艺术的价值被贬低,亚里斯多德的《诗学》则提升了艺术的地位。虽然诗学体制也从「模拟」出发,但它强调的不再是与原版像或不像,反而是艺术有没有呈现「真实」。这里的「真实」指的不是「形貌」的相似,而是事物的「本质」。
在此体制下,假设一个剧作家描述一个家庭,他该著重的不是各个成员的独特性格,而是每个人物因其地位(国王、皇后、先知)所代表的普遍意义:国王该有符合他身分的模样,皇后该有符合她身分的谈吐。在此原则下:一、题材限制了文类:以平民生活为题材就该是喜剧、以贵族为题材就该是悲剧;二、表达的方式得符合文类与题材的需要:悲剧应该用高尚的诗文,喜剧只能用日常的白话);三、模拟要遵守「真实、适宜、对照」等指标:仆人不可拥有高尚的情操、妓女不得拥有真爱。
美学体制
自西元前5世纪开始,伦理和诗学体制同时影响了西方艺文的创作与评论。然而到了19世纪,事情有了变化。在来自各个领域的突破与新思潮的汇集之下,出现了艺术的美学体制(aesthetic regime of art)。这个体制让艺术得以脱离伦理和社会层级制的束缚,让它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艺术是非凡、独立的存在,不和任何实用准据挂勾。艺术的可贵在于它引发的美感经验,但这种经验毫无实用价值。因此艺术的「有用」来自于它的「没用」:即康德所说的「无用之用」。
艺术家创作时并非没有意图,但那是一种非意图的意图:无特殊目的的意图,亦即没有预设效应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