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藝術家説政府不重視文化,即政府没有特別照顧或尊重他們。他們説社會没有文化水準,即大衆不能欣賞他們的藝術。這是最狹窄的文化觀。
世人的用語中最混淆不淸的,莫過於「文化」與「藝術」了。
有些藝術家略有所成,就擺出「我即藝術,我即文化」的姿態。他們説政府不重視文化,即政府没有特別照顧或尊重他們。他們説社會没有文化水準,即大衆不能欣賞他們的藝術。這是最狹窄的文化觀。
有些聰明的生意人都有無不是藝術,無不是文化的看法。理髮是不是一種藝術?是不是一種文化?當然是。因此理髮廳可以用文化城之名。遊樂是不是藝術?是不是文化?當然是。因此遊樂場所也可以用文化城之名,以此類推,小吃店之規模大者,用文化城爲名應也不爲過。這是最廣義的文化觀。
每個人對藝術有不同的看法,對文化也有不同的定義。而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藝術就是文化,文化就是藝術。一般認爲藝術就是諸般的藝術,就是音樂、美術、戲劇、舞蹈之類在物質生活之外的,屬於精神範疇的活動。這樣有一個好處:文化總算有一個範圍了。如果國家設立文化的主管部門,爲文化部,其執業就很淸楚了。
歐洲的國家大多採這樣的看法。爲法國的文化部所管的就是藝術,就是創作性的藝術。法國人設立文化部就是打算保持在世界藝術上的領先地位。至少希望用國家的力量,使國民養成欣賞藝術的習慣,以充實精神生活。英國人在這方面舉棋不定,直到幾年前才設立藝術部(非内閣單位),其職責以對藝術活動與文化機構提供補助等業務爲主。可是爲什麼法國人不移其文化部爲藝術部,英國人爲甚麼不稱其藝術部爲文化部呢?
這是一筆糊塗賬,實在算不淸楚。
比如大英博物館算一個甚麼單位呢?如果由藝術部門來掌理,就是視它爲藝術保持與展示單位。可是我們都知道這座博物館最重要的藏品是古文明的遺物。古希臘、古西亞、古中國的遺物算不算藝術品呢?應該算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藝術」這個名詞已經把文化產物包含在其中了。藝術包括了文化。
可是人類學家可能不承認這樣的結論。照理説文化是生活方式,包括了人類活動留下來的一切痕跡。藝術只是文化中很少的一部分而已。在文化中,以創造精神價值爲目的的產物就是藝術品,原則就是文化產物。在這樣的觀念下,陪葬品之類不能稱爲藝術品,因此文化包括了藝術。
由於算不淸楚,我國最近公布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乾脆把文化與藝術全寫在上面,這筆賬就不再算了。對有些喜歡咬文嚼字的人來説,這樣的名稱不免古怪,但這不失爲純中國式的、通融並包的、避免計較的好辦法。
漢寶德
哈佛大學建築碩士及普林斯頓大學藝術碩士。自然科學博物館館長。著有《建築,社會與文化》、《域外抒情》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