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理論背景的缺乏及舞蹈環境的影響,台灣的舞蹈評論仍在摸索階段,然而大多專業人士卻認爲寫舞評不一定要舞蹈人出身,問題出在寫評的人太少,發表的空間太少。
創作者
林懷民:缺乏持續性及鮮明的立場
台灣目前評論的狀況比起十年前,要進步太多了,特別是在量上,也經常看到一些好的評論,但應該再多培養一些寫評的人。寫舞評的人不一定要是學舞蹈或藝術的,歐洲的評論人多的是學法律出身的,我們需要的是在藝術思考上淸楚的頭腦,廣遠的視野。
此外,我們也看到台灣評論的一個現象:不管是雜誌或報紙也好,有些演出有評、有的則不評,那麼選擇被評的標準到底在哪裡?我們實在看不出來。又,評論一個演出好壞的標準在哪裡?用什麼當基準?有沒有考慮到該演出在整個客觀環境底下的因素?
國外媒體都有固定的人持續在寫評,讀者可經由長期的閱讀得知評論人的看法以及他的標準,也可以同意或不同意這個評論人的觀點、或那個媒體的觀點。而國內媒體寫評的人卻經常在換,看不出其刊物的特點到底是前衛還是學院?看不出他的美學趨向。
評論對表演藝術界或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一種長期而穩定的耕耘,就這兩點,台灣的媒體還需要多加思考。
古名伸:跨界觀點有價値,仍應對舞蹈深入了解
目前台灣寫評的人較多從事舞蹈出身的,但在國外就不一定,可能原本是記者,或評論人(不一定只寫舞蹈),所謂職業的觀眾(長期的觀察者),或是其它領域跨界過來的,或學院出身的。寫評的人需要的是對舞蹈的長期觀察,對舞蹈的歷史、形成需要有所了解,從美學的角度來探討。
在台灣評論是因爲需要而產生的,缺乏理論基礎,所以找舞蹈出身的人來寫評,但在這個舞蹈的小圈子裡,大家每天要碰面,要怎麼寫其實很困難。或者由不是舞蹈出身的人寫來會比較沒有這麼多的牽扯,且由跨界的人來寫會有不同於舞蹈人的觀點,比如林谷芳、南方朔寫的,蠻具有時代性的意義,很有保存的價値。
台灣目前這些評論都還是「做參考」用的,還成不了什麼氣候,尙未建立「權威」,沒有誰寫你好你就紅了,也沒有誰寫你不好你就完了。我覺得我們現在需要的是不同的聲音,更多的累積。
馮念慈:不同美學、不同價値觀
舞評的一大致命傷是「一般觀眾」這個觀念,把不同類型的觀眾一視同仁,這根本不適合用於現在鼓吹多元化、多選擇的開放性社會。目前國內外創作及評論對觀眾群的分類還不夠仔細。抛棄「一般觀眾」這個概念之後,舞評可以更自由、更集中地評論。
舞評者不能帶著一個空白的心去看表演,也不能帶著個人對舞蹈的要求準則去評論,當然個人準則是沒法超越的,但評論必須針對作品的目的出發,這樣觀眾才會直接了當地知道作品如何令他們失望,或喜出望外。
繼而要抛棄的另一個概念是:評論可以有一套完整的理論或歷史性傳統。
一個作品可以比作一粒鑽石,雖然結構只有一個,但從不同的角度去看,會看見不同的樣,產生對立及相反角度的組合,但一樣可以看見閃爍燦爛。舞評以爲可以評一個作品好或不好,而將價値直接加在作品之上,這是錯誤的。因爲構成作品多面性的原因除了作品本身的結構之外,還有不同觀賞角度、美學理論,但一篇舞評是沒有辦法包含相互矛盾對立的角度與立場,因爲這會使舞評自相矛盾。
解決方法是舞評先表明自己的立場,更好的是舞評長期地用一個立場來評論:大衆化的也好、學術理論的也好,評論本身要成爲一個商標,個人就是一套價値的代表,不同代表要在評論界中競爭,這樣舞蹈文化才會變得有活力,不會被壟斷變成小圈子作業。
評論者
盧健英:探討編舞家的侷限與專長
國內的舞蹈評論發展似乎比其他藝術類型來得更緩慢而零碎。一方面寫的人少,另一方面延續性不夠,也因爲延續性不夠,除了挾媒體的強勢而產生某種程度的影響力,基本上所謂「權威型」的評論作者目前是還沒有產生。
沒有人規定寫舞評的人,一定要是舞蹈出身的人,反而是對舞蹈環境的長期觀察的作者,有助於協助讀者了解編舞家在藝術思考上的轉折過程,同時也觀察到作品與觀眾之間的對應關係。現在的表演藝術都在跨界,所以寫評的人應該在各個層面都有所涉略、什麼都看,才能對作品深入分析。
健全的評論制度應該是有多元的評論文字發表在多元的媒體刊物上,包括報紙、雜誌或學院刊物等,因爲沒有任何一篇文字可以全面性地觀照一個作品,不同方式、不同功能的評論可以滿足不同讀者的需求。只有當表演藝術的環境夠成熟,發表的空間夠多,寫評的人多了之後,健全的評論制度才會產生。
評好,評壞,通常不是我寫評的前提或結論,做爲新聞線上的記者,我在寫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摻入我與編舞家的「人」的交往經驗,不是所謂的人情壓力,而是了解不同的編舞家從他個人的生命歷程所孕育出的藝術成品,先天上有那些侷限與那些專長。
媒體不同文字性質,不同寫法也會不同。而如果選擇的是發表在如報紙這種大眾媒體上, 我覺得觀點的表達及閱讀性的兼具,對我而言,可能更重要於該套用什麼樣的理論模式。我的主張是:讓讀者看得懂可能不是評論最重要,但卻是最基本該有的寫作技巧。
黃琇瑜:顧慮大環境寫評多包容
我寫評在乎的是:一個編舞者的作品在他自己的創作歷程中的表現,是否有所突破或創新。寫評時,雖然主觀的個人喜好無法完全避免,但還是有一定的水準可循,比如技巧、結構,好比文章的「起、承、轉、合」,不一定非如此不可,但是一個基準。此外舞團的行政表現也是我考量的一部分,像演出舞碼順序如何安排,以及演出當晚觀眾的反應、與觀衆演出者的互動關係等。
作品中具人類共通性的經驗部分,會特別喚起我的注意。對我來說:寫評,和做作品一樣都是從人出發,一個作品能不能讓我「心動」、有感覺(不一定就是好或不好),經過理性的思考分析之後,由文字發表。沒感覺的作品寫起評來眞是痛苦。寫評也會遇到一些困難,像前一陣子幫香港各自各舞蹈節寫評,他們覺得我寫的太文學了,不是評論,難不成評論一定得套一些理論,寫幾個英文字才行嗎?
通常寫台灣舞團的演出,我會顧慮到環境的困難,比較包容一些,對擁有較多資源的團體期望比較高一點,對新成立的團則給予較多的鼓勵。也避免寫一面倒的文章,不會「一棒打死」,再怎麼不好的演出總還是會找到可以讚賞的地方。
(本刊編輯 陳品秀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