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的樂評是表演者與評論者共同的期待,每一個人從本身的立場與背景,對專業樂評指出不同的條件與要求;而在台灣音樂環境的成長過程中、表演者期待樂評擔負更多音樂推廣的責任,評論者則希望整體環境賦予其更多的自主與發展空間。
表演者
陳樹熙:樂評不應只是替演奏者打分數
樂評不應只是直觀的抒發個人的好惡,或針對演奏技巧這些枝微末節的事情作裁判而已,那是音樂比賽裁判的事,台灣目前太多的所謂樂評提供給閱聽眾的是個人的音樂印象與主觀的價値判斷,每一個人容或有個人好惡的意見抒發,但是當個人意見訴諸公開性文字披露在媒體,私的意見轉化成公的輿論,就不能不重視它所可能造成的傷害。
類似這種僅針對單一次場某些基本演奏技巧的評價,樂評替演奏者打分數的情形,對整體音樂環境的提昇並沒有太多助益,樂評不應該只是音樂技巧的裁判,他必須藉由被批評的對象傳達知性的目的,針對該場音樂會凸顯出的問題,提出觀察所得的結果,以做爲關懷音樂文化現象的人吸取經驗的管道,並提供機會從多種角度更加了解音樂。
從這個角度來看,樂評應該可以在目前的音樂環境下發揮更多積極而正面的功能。從輔助說明或匡正潮流的角度出發,針對音樂作更深入解析的批評,協助大眾對音樂作更深入的理解,或者針對目前音樂生態或音樂敎育存在的問題提出看法,對社會產生正面的功能,那麼評論的權威自然就建立,而不需要像某些樂評人自我膨脹爲最後的仲裁者。
彭廣林:樂評一定要走向專業
樂評制度的形成得從整體大環境著眼,當一個社會有越多不同的聲音,表示這個社會的包容性越大,價値更多元化的結果,評論者能提供這個社會看待同樣一件事情的不同角度,有助於大家的成長。
樂評一定要走向專業一途,理想的情況最好是各有專司,好比一場小提琴演奏會最好是同樣由小提琴家來評論,然則所謂的專業並不僅只於音樂背景的專業,而是一種心態與行事的專注,評論一場音樂會事前一定要對該場曲目事先做功課,總譜一定要先讀過,對樂曲有通盤的瞭解後,才能審愼從事評論的工作。
當然一個演奏者也應該以同等專業的角度去看待樂評對自己演出的章否,當被批評者的專業程度越高時,越能以理性的態度去面對評論所加諸於己身的褒貶,在面對有誤導之虞的評論時,仍應據理加以作相對的立場表述。一個演出者在舞台上的表現與詮釋的內涵一定會存在著盲點,這個時候就必須仰賴樂評人以理性的態度與專業的能力提出意見供演出者與聽眾思索。當然做爲專業樂評本身的視野一定要寬廣,格局一定要大,以公正的態度謹愼從事,否則只會造成事端而已。
黃瑞芬:期待評論者和被評論者的良性互動
今年一月號的日本《音樂之友》雜誌,刊載一篇該刊樂評來台觀察台灣音樂活動與音樂生態後,對台灣音樂界的建議,他認爲樂評機制的建立,有助於現階段台灣音樂環境的進步。我願意相信他的觀察是深入的,而他的建言也是善意的,然而做爲實際音樂工作者的觀察,樂評機制的建立雖然重要,但和音樂活動的推廣或者音樂基礎敎育的建立相比,其實並沒有後兩者來得迫切。
西方世界在音樂發展了一千多年後,才有樂評機制的出現,當時的樂評雖然是業餘(ama-teur)身分,但是政府有權篩選,爲樂評的水準嚴格把關,樂評主要的功能在介紹作曲家的新作,這種重視評論的態度,可視爲西方音樂發展源源不絕的動力。台灣的音樂環境本來就落後西方許多,所有的音樂工作者都必須共同面臨的是音樂環境的改善以及如何吸引更多的音樂欣賞人口的生存問題,樂評作爲整體音樂環境的一環,也有義務作出貢獻。
一位好的樂評人對演奏者的影響有多大呢?我曾經在紐約,參加一場《彌撒亞》的演出,當時有一位樂評在《紐約時報》上指出,我的歌唱感情遠超過音樂本身,因爲這句話使我體認到自我的不足而有了赴歐進修的動機,這種評論者和被批評者良性的互動,讓創作或表演者獲得正面參考意見,而追求更進一步的藝術發展。我期待國內樂評有一天也能發揮這樣的正面效用。
評論者
羅基敏:評論者在面對不同背景的受評者,不應用絕對單一的標準
評論做爲整個音樂環境的一環,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由國內報章媒體目前對於音樂活動報導篇幅嚴重擠壓的現況來看,很難期待評論機制的健全,從媒體的文化性功能而言,提供更多音樂活動報導與評論的篇幅,應可將它看作是擴大音樂環境空間的一種手段。以往國內音樂科系只注重培養演奏者與創作者,一直到九〇年以後,音樂學才逐漸起步與受到重視,這也是樂評制度一直未能建立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在一個健全的環境,評論行爲會受到比較理性與客觀的看待,演出者與創作者比較不會以情緒性的態度面對評論者與評論者的觀點。以我的經驗,當我在評論國內音樂演出時,如果內容上與被批評者的期待有落差時,會接收到來自被批評者的自衛性或攻擊性反應,這種被批評者面對評論的緊張與不適的現象,反應出我們的社會在評論這條路上還未臻成熟。
國內目前的樂評,比較常看到的是一些愛樂者個人感性的抒發,嚴格來說並不能算是眞正的評論,類似的文字常將自己喜愛的唱片錄音版本拿來和現場演出情形相比,並據此論斷該場音樂會或該演奏者的藝術價値,這種建立在批評者主觀成見的論斷不僅對演出者不公,更暴露出評論者本身的弱點。評論者在面對不同背景的受評者,不應用絕對的標準,通常我在評論國際演奏者和國內演奏者的角度是不同的,國內演奏者又因爲他的演出經驗是新秀或是已有成績者,而有不同的角度,這樣才能彰顯該次評論的意義。
樊慰慈:樂評是一種主觀創作行爲
狹義地講,完整的音樂環境包含創作──展演──賞析三者,這三者間的關係是雙向交流、循環不已的,樂評不過是此一生態循環中某種層面的具體表現。但一般易被忽略的是,三者不但可能發生角色互換,也都具有廣義上的主觀原創性。譬如創作者可以到台下成爲欣賞/評論的角色,也可以上台成爲富創意的演出者。不同的作曲或演出,本身都在藝術上有好壞對錯的可能,樂評之成爲一門藝術,在此也不例外。三者並無主從之分,只是表達的媒介不同。
從事音樂評論,不必畫地自限於任何一種單一的美學觀點,但仍有些通則可循。例如音樂組成要素有音高、節奏與和聲的說法,但那只是呈現在樂譜上較具體的概念,實際效果卻可就音高、節奏、速度、力度和音色等元素去評析。其中力度和速度在音樂裡是相對概念而非絕對値,詮釋上有較大的空間;而音色又更抽象,往往觸及韻味、風格的神髓,難以言喩。評論者可針對以上條件,輔以自身在音樂專業上的認知,對每一次不同演出時空的現象提出見解。
常聽到一個似是而非的論調:「樂評要盡量客觀。或係將藝術上的主觀/客觀與道德上的偏私/公正混淆下的誤解。誠如藝術上沒有眞正客觀的創作與詮釋,「客觀樂評」的可能性令人存疑,不如認眞面對現實:藝術的價値正在於其主觀性,通過明心見性的表白,愈能發人省思愈妙,彼此經「對話」後激盪出更多的藝術火花,對方最後是否被說服反成其次,此一道理套用在作曲──演出──評論間的任一環結都適用。鄕愿不僅是「德之賊也」,更是藝術之賊。
楊忠衡:樂評刺激演奏界追求更好的企圖心
樂評困難的地方在於它是無形無影、稍縱即逝的藝術,討論這種最抽象的藝術,文字能力精準度的要求特別高,過度或不足的文句都很可能扭曲評論者原始想法。至於「專業門檻」的問題,我認爲與樂界特質相似:一方面認同薑愈老愈辣,二方面卻又愈早愈好。人們尊重老大師,卻不因此設下「大專畢業、兩年實習經驗才能上台演奏」的門檻。因爲愈早吸收經驗,愈早培養筆隨意走的能力。目前有許多年輕人投身樂評,我肯定是個好事。透過經驗積聚與同行競爭,標準無形中抬高,這也是自然的生態機制。
相較於歐美日本,台灣樂評算相當年輕,但十年下來,風氣已蔚然成風。事實證明,演奏界不但不會被樂評摧毀,反而刺激出追求更好的企圖心。我對未來樂評環境的期待,其一是更多專業樂評人產生,所謂專業不是無解的資格門檻問題,而是期待多一些以評論音樂爲長久職志的人,唯有持之以恆的吸收、積累,在視野、判斷力和文筆方面才能成長。其二是期待建立本土觀點。目前樂評風氣雖普及,大多還是受先進國家媒體的影響,往往以國外意見爲意見,缺乏自己觀點。這是成長過程無可厚非的現象,但希望樂評人能有及早建立獨立判斷力的自覺。最後是期待有更深刻見解和包容力的樂評。這是完成闡揚風氣階段任務後,所有樂評人應該努力的方向。
(本刊編輯 洪篤欽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