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國立戲劇藝術中心一案近來引起各方爭議,其癥結何在?對傳統戲曲界與政府有關單位而言,又同時反映了哪些値得深思的問題?
傳統戲曲界最近爲了兩件事吵翻了天。其一是,前復興國劇團、現在的台灣戲專國劇團拒絕被併入現在的國光劇團;其二是,歌仔戲等地方戲劇代表日前透過立法院公聽會,表達反對政府成立國家歌仔戲團的計畫。
這兩件事其實都指向同一個籌畫中的單位:國立戲劇藝術中心。這是什麼樣的機構,爲何會引起兩造人等均強烈反彈,「坐失」成爲國家劇團機會?
說起來,其實是傳統戲曲界長期以來糾結的話題,以及政府傳統戲曲政策飄搖不定、莫衷一是的結果。但是我們仍需仔細釐淸敎育部官員日前在公聽會上所言,這一切「政府絕對是出於善意」背後的邏輯,到底這番善意從何而來?行之具體政策背後是否經過審愼周延的規畫?
兩團整併始末
國立戲劇藝術中心是在民意代表壓力之下,擴充放大的國家「國劇」團組織。它的前身,是三軍劇隊解散、重新改組歸併爲敎育部轄下的國光劇團。國光劇團現有京劇團、豫劇團各一,員額總數約一百六十人,大概是京劇團八十人、豫劇團四十人、行政人員四十人。三軍劇隊解散是台灣京劇一大重要變革,將過去隸屬軍中體系的文娛部門裁撤,回歸文化藝術主管單位。這個大動作在民國八十三、四間進行時,就因爲京劇、豫劇動用政府資源是否合理,國光藝校與復興劇校功能重疊,以及復興劇校轄下尙有一支京劇團、一支綜藝團是否一併改隸等問題,引起討論,最終由敎育部指示「兩團校整合計畫」,學校整合並升格爲戲曲專科學校,於去年七月掛牌成立,緊接著著手進行的就是兩團整併的事。
然而,也就在兩團整併規畫期間,由於去年立法院審査預算時,立法委員對國光一年預算高達一億八千萬元,卻「獨尊京劇」大表不滿,認爲本土文化更待扶植,因此留下一項決議文要求國光在規畫的合併架構裡,必須撥出員額成立本土劇團,以示公平。這才免除國光業務預算四千萬元慘遭凍結的危機,也因此促成新的整併架構「國立戲劇藝術中心」的出現。
按照國立戲劇藝術中心粗略架構來看,中心將轄五個劇團,分別是京劇一團、京劇二團(或稱靑年團)、豫劇團、綜藝團及歌仔戲團。京一、京二、豫劇、綜藝均順勢收編現有員額,談不上改革;最大的變化是歌仔戲團,這將是無中生有的組織,由於敎育部不准現有四團合併後增加任何員額,但由於國光、復興原員額尙有補充空間,合併擠壓之後,估計歌仔戲團有二十至四十名團員空間,成團足足有餘。
兩團整併的隱憂
這就是整個「國立戲劇藝術中心」規畫的背景及構想,敎育部認爲如此一來,皆大歡喜,可以杜悠悠之口,因此嘆言動機如此「善意」,卻爲何橫遭圍剿之憂呢?
說起來,傳統戲曲問題糾葛,各方意見不一,政府從未有心認眞思索通盤解決方案,敎育部、文建會各行其事,今天的傳統戲曲政策依舊是多頭馬車並行,但具體成效不彰,疊床架屋少見多怪。首先是京劇的問題。戲專國劇團以「良性競爭」、兩團優於一團的說法訴求時,只聞敎育部官員以強硬姿態宣示「這是旣定政策」毫無轉圜餘地,並未對京劇如何提升競爭力,合併後如何創造機制防止公立劇團怠惰弊端、劇校實習劇團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目前京劇的生態提出關切說法。
戲專國劇團爲何深怕被併入國光?一方說法是,團員擔憂上下班打卡、考績、等級敍薪核定種種壓力。這種自保心態並非不是事實,長久以來的國家保護政策之下,京劇從業人員以「飯碗」爲優先考量,可想而知,當初三軍劇隊整併早發生過一次。但戲專國劇團有一股創作活力,卻屢屢贏得外界同情。這股創作力來自校長充分授權、由出身科班的團長領銜編導,一人意志貫徹全團,完全不受行政官僚層層制約的表現。歷數戲專近五年來創作,創作模式與民間表演團體藝術總監一人以貫之,承擔創作成敗的做法幾乎完全一樣;作品成敗是另一回事,但與國光現有創作模式相比,後者行政部門領導創作部門、官僚思想影響藝術創作、以集體負責形式模糊自由創作空間……這習見於公家單位的毛病,與戲專近年來創作掛帥的強烈意識的確不同。
因此這就不免令人啓憂,併入國光之後,這股不按公家牌理出牌的創作模式勢必消逝。龐大的體制下,個人意志難免消沈,「革除」了個人意志,統攝於另一個「高層」意志,不過如此罷。
持平而論,國光劇團五年來也交出了成績,但背後行政系統主導力量太強的事實,已然形成國光劇團工作模式。關切文化事務的立法委員林濁水近日不斷爲文討論文化部、「文化官僚」是否必然成爲文化進展阻力的觀念,他認爲官僚主義無所懼,只要文化官僚具有充分專業素養,維持文化發展自由空間即可信服。但文化部是一個行政團隊,行政系統官僚化有其體制面的優點,但衡諸一支表演團隊,是否需以文化官僚領導團務,卻令人質疑。目前國光劇團正是以文化官僚領導團務,而未來的劇藝中心,下轄五個劇團,更無法避免官派領導的問題。這就回到一個問題,即,劇藝中心的任務何在?是掌管戲曲發展的政策單位,還是只是較單純的表演團隊國家化而已?如果第一要務在銜領表演文化,團長與行政督導職份的區隔如何明確化?是行政領導藝術,抑藝術領導行政?如果同時肩負戲曲政策,文建會、未來的文化部,以及文建會轄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各司其責,何須疊床架屋?
再者,政府一再嚴令人事精減,當初三軍劇隊合併、兩團校合併也是基於資源合理化、人事精簡化的前提,但三軍劇隊第一次整併,團員裁至八十人,行政人員即編制達卅六人,如今再行第二波整併,戲專七十名團員如全數收編,團員即達一百五十人以上,是何等超級大團!更何況行政人員跟著再度擴充!這是否有違當初精實政策的目的,似乎一直無人聞問。當然,所有關心京劇藝術人士都不忍見人才飄零、藝術衰落,不忍見五十年雖不算亮眼但仍可堪吿慰的成績付諸流水,這是當初力保敎育部「收留」三軍劇隊的心聲。但民間主張裁撤國家京劇團的聲音仍起起伏伏,京劇一枝獨秀被龐大經費保護著確是事實。如何才是公平正義原則,應不是再仿造京劇另立國家本土劇團(這是歌仔戲界反對的理由,容後再論),也無法即刻要求撤除保護主義,放任京劇自生自滅。政府有心推動國家表演團隊「財團法人化」似乎是一條路,只是長徑漫漫,「國家音樂廳交響樂團」爭取數年改制不成,京劇團以此爲遠景也難一蹴即及。眼下這個僵局,學者曾提出一種說法,即要求政府預算與自負盈虧比例達於一定平衡,亦即以滾動式基金方式讓劇團半民營化,毋須盈餘繳庫,但也不再由政府全額負擔預算。總之,公立劇團必須要求經營效率化,規模組織精實化,嚴格執行人事管理,以藝事爲追求目標,這才是文化藝術之福,怎可著眼於組織蔓生擴充,以行政建制爲優先考量呢?
國家本土劇團任務定位不明
回過頭再來談歌仔戲的問題。歌仔戲納入國家劇團,民間不喜反憂,站在業者立場,這是市場競爭現實問題,政府劇團挾龐大資源絕對可迅速佔據市場生存空間,好比中華電信與民間電信業者間的競爭,民間一直處於不利局面一樣。業者提出的說法句句打動人心,比如「民營化是世界潮流」、「民營劇團組織、創作靈活度皆優於公家劇團」、「民間劇團經營成效(成本效益)高於公家劇團」。但民間業者也一直不願直接面對一個尷尬問題,就是,公家劇團在充分資源掖助之下,具有提升表演藝術水準、不以市場商業導向爲唯一目的的藝術標竿作用,換句話說,關切歌仔戲未來發展的人可能擔憂,如果繼續任由歌仔戲在民間載浮載沈,隨著時代演變,歌仔戲究竟是走向貧乏庸俗,抑步步提升,再創文藝復興?
歌仔戲的發展性確實不必然樂觀,這是所有傳統藝術皆面臨的處境,但扶植單一國家劇團就能起死回生,啓動帶頭作用,這樣的信心也未免低估民間創發力,同時還牽涉到國家劇團定位。東南亞諸國亦常設國家劇團以保存傳統表演藝術,在一些例子裡,這些國家劇團的主要任務都是傳承優良表演藝術,以近乎「活的博物館」概念存在。但同時,在日本、印度、馬來西亞、印尼國內,一些民間劇團卻反而更有創造傳統活力的成績,奠基傳統,卻更新傳統,或以更「生活」的方式維持傳統原汁原味風貌。台灣的國立歌仔戲團任務是什麼?是維持「傳統」,而何謂「傳統」?是提升表演水準,這難道又是民間辦不到的嗎?
表演藝術傳承的文化政策檢討
民間表演水準低落牽涉許多環環相扣的問題。其一是人才,其二是市場。人才斷層,已透過爭取於戲專設置歌仔戲科,明年第一屆高中畢業生即將誕生,他們接受了最完整的訓練,復原傳統科班學習方法,「傳承」大任落於他們身上,不必由國家劇團一肩擔起。然而,學生的就業問題緊接來到,這就牽涉到市場面,也就是學者呼籲與其成立劇團獨臂抵擋潮流,不如有效改善傳統藝術生存環境,創造有利於傳統藝術與社會文化潮流環環相扣的機制,則民間文化的生機源源不絕,這樣的傳統文化養於民間、用於民間,是最活潑的文化生態。
何謂保護生存環境,如何創造與社會潮流相扣的機制?許多學者皆曾建議,台灣傳統演劇環境至今尙存,戲曲與社區結合的演劇生態歷歷在目,透過廟會、社區活動、慶典、宗祀集會等場合安排戲曲演出,仍是許多民間社群樂於接納的活動。如今「民戲」衰落,一方面是傳統信仰結構改變,中產階級退出傳統社區,再方面,寺廟結構也在改變,牢守傳統請戲風俗的耆老不再,廟會內容一再變異;再方面,民間劇團素質參差不齊,以價取勝者演出內容貧乏不堪卒睹,優質團隊則困於價格因素,市場日漸萎縮。這些問題指向的都是環境問題。政府大力修建地方展演空間,推動社區營造如火如荼,補助團隊場租、行政經費不遑多讓,但卻始終忽視傳統演劇原有空間這一環。
百姓公廟籌辦廟會,何來補助?大甲媽出巡駕前戲公演,向誰申請補助?這些需要文化政策官傷腦筋的事,才是文化官員擬訂相關政策時該費心的。誠然,這又是一個棘手問題,敎育文化階層向來皆避談宗敎事務,尤其是民間宗敎,「五四」精神以降,現代化智識以西方標準爲認同,對傳統風俗未予肯定,民國五十年代大力提倡「改善社會風俗,節約拜拜風氣」更是對民間節慶活動一大打擊,如今如何介入,困難重重。但具有指標示範作用的動作,卻是可以嘗試的方向,試問,小西園掌中劇團在九份萬善同演出民戲,可否申請巡演經費,台中萬和宮「字姓戲」(註)連演一個月,可否申請藝術季補助?雲門舞集也做露天演出,與歌仔戲班在廟埕廣場口演出有何兩樣?大家想一想,筆者是想不出什麼不可以的答案的。
要提升各類表演藝術水準,政府辦法多的是,現有的文基會補助、文建會活動、兩廳院甄選節目,都有互補作用。表演藝術水準甚或文化風氣的演進,不是一齣戲定江山,也不是一支團隊決定高下,而是全民化、生活化的全面改善。我們寧可看見愈來愈蓬勃興盛的演戲生機在社會各角落發生,而不是景仰一支國家劇團作爲「活的博物館」向域外展示如此而已。所以,衆多地方戲劇團體代表亟呼政府照顧他們的生存權,不要另設國家劇團搶奪資源,不是純營利的短視想法而已。更何況,「精實政策」言猶在耳,何苦再擴充政府編制,創造更複雜的行政體系呢?
搶救瀕臨失傳藝術的應有做法
又有一說,政府與其針對尙有民間存活力的歌仔戲、布袋戲成立國家劇團,不如以瀕於滅絕的南北管戲曲、皮影戲、傀儡戲爲優先考量。然而這卻犯了因果倒置的毛病。南北管等傳統藝術的確面臨失傳危險,但欲搶救這些藝術,第一步絕非冒然成立國家劇團,因爲這充其量只是將現存平均年齡超過六十的老藝人收歸國養,樹立保護形象,對後續發展毫無助益。換言之,搶救瀕於失傳藝術,第一步必須以老藝人爲師資,培養種子,接收老藝人身上僅存資產。上述各類藝術,老藝人凋零情形嚴重,過去政府花了不少經費進行保存、傳習計畫,但皆效果不彰,原因何在?就是因爲這些藝術幾乎已無市場生存力,除了業餘愛好,很難召募專業學習者後繼絕學。政府如有意保存,唯一可行方法是,仿歌仔戲設科方式,在專業學校設置皮影班、布袋戲班、北管戲(亂彈)班,以政府強力介入方式敞開大門招生。當然這也有問題,除了布袋戲班之外,其他項目招生來源可能仍然不足,政府唯一可提供的保證是,畢業生就業無虞,也就是直接成立國家劇團,這才是國家劇團成立適當時機,也才有保留火種的意義。而此處的保存功能,與籌備中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功能完全重疊,是否更適宜交由傳藝中心執行,是另一個必須通盤考量的層面。
台灣傳統戲曲來源雜沓,歷數百年發展更新,有的早已滅絕,比如潮州戲系統的白字戲,有的僅存一絲微微火花,比如南管戲、四平戲、九甲戲,有的漫於民間,專業層次分歧,比如北管戲曲、南管。這些紛雜門類,有的具有本土獨特性,屬本土特有種,有的是大陸亞種,大陸保存優於台灣。過去二十年政府對這些劇種採各種方式保存或紀錄,但成果幾乎爲零,到底出了什問題,實在應痛切檢討,其中,學者扮演的角色尤値得爭議。如今原住民音樂、祭儀歌舞又成爲另一個熱門門類,但證諸南北管二十年來的例子,台灣能搶救多少珍貴文化遺產實在令人不敢想像。政府「柿子挑軟的吃」,不思全面通盤檢討,只想設國立歌仔戲團製造「照顧本土文化」假象,才是短視躁進的做法,不足可取,更非善意一辭即可卸責。
綜藝團、豫劇團的經營問題
關於國立戲劇藝術中心下設綜藝團、豫劇團,也有待釐淸必要。豫劇團也是歷史因素造成的資產,但現存發展狀況極爲困窘,她的情況與京劇如出一轍,解決辦法也該比照京劇,即要求經營效率化,團長領銜成敗。目前,戲專也設豫劇班,負責人才培養,但人才來源與豫劇團經營成效唇齒相依,換句話說,劇團經營有成,戲專才有招生說服力,或國一分科後才有學生願意選擇豫劇專修,否則,依市場淘汰原則,豫劇前途極不樂觀。
至於綜藝團,是更淺齡的歷史產物,她的形態與戲專國劇團一樣,雖附屬於學校,實則爲一有團員任聘辦法的職業劇團。綜藝科,實則大陸北方雜技,在台灣市場一直不受注意,長久以來,綜藝團也以出訪文化外交、宣慰台胞爲主要任務,甚少面對國內競爭市場。綜藝科、綜藝團都面臨定位與發展的衝擊,傳統雜技命運恐怕與西方傳統馬戲團一樣,在保育、人道精神關懷下,勢必改變;而雜技的發展面貌絕非僅止於踢碗旋球而已,國外雜技劇場面貌多變,形成最具有通俗賣點的表演藝術。綜藝團納入國家劇團,是基於保存?或者發展?基於公平原則,綜藝團的績效也必須公開檢驗,而不是在這次的「資源不重分配,只是權利重分配」的換棋遊戲中,換個身分而已。
註:
字姓戲是一種以宗姓爲單位的酬神戲籌辦方式,在舊社區聚落裡,以某一角頭廟爲中心,祭祀圈內的信衆以字姓爲單位,同一字姓的爲一請戲單位,每年在特定酬神日子前後,各字姓組織聚資交由寺廟安排戲班演出。如果字姓單位多,酬神戲一演可以演上好幾天,形成一個小型連演形式。
文字|紀慧玲 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