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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劇團團長吳瑞泉曾經負責規劃兩校合併案,目前主持兩團統合事務。(國立國光劇團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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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合現有資源,放眼戲曲未來

專訪國光劇團團長吳瑞泉談「國立戲劇藝術中心」成立案的規畫與展望

在成立台灣戲曲專科學校之後,敎育部「國光、復興兩團校整合計畫」的下一步是將現有的國光劇團、國光豫劇隊、戲專國劇團與戲專綜藝團統整,再吸納一本土劇種劇團,預計於二〇〇一年一月改制成爲「國立戲劇藝術中心」。曾經負責規劃兩校合併案、目前主持兩團統合事務的國立國光劇團團長吳瑞泉表示,將承續「不增員額、不加預算」的原則,完成劇團整併的目標。整併之後最大的好處在於,原有兩團團員行當互有見長、角色配當不齊的狀況將可望改善;同時,「資源統合運用」的結果,將使劇團有更充裕的人力資源演出大戲。

新成立的「國立戲劇藝術中心」,在體質上屬於社敎機構,負有「社會敎育、宣導政念,配合政府指導民間社團」的功能。可是對於吳瑞泉來說,「國立戲劇藝術中心」無非只是換個名字的劇團,未來每年還是繼續會大量爭取國內外演出機會、支援大專院校相關戲曲社團、推動中小學校園巡演,或是錄製電視戲曲節目等等,這些都與現今所爲相去無幾。劇藝中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則有兩名,分別來自國家編制與藝術工作者,擔負劇團行政與表演的業務;表演部門的副主任可由團員兼任。除了前四團是沿用原有團員之外,本土劇種劇團將採取逐年徵選的方式,期能吸收最優秀的藝術家,發揚本土劇種。中心的經費則完全來自國家編列的預算,票房收入與募款所得都必須繳交國庫。吳瑞泉說:「我們就是一個職業劇團。像一般劇團有演出,也有競爭的壓力。」

設置國家本土劇團的政策考量

面臨著生存競爭的課題,劇藝中心在設置劇團的時候,是否兼顧各戲曲愛好族群的公平不是惟一的考量。如同吳瑞泉表示的,劇藝中心有一般劇團的票房壓力,所以在選擇的時候,勢必得以觀衆的口味爲優先。他說,國內有一半以上的人口是閩南族群,因此使用台語演出的歌仔戲是最容易被大多數人接受、瞭解與喜歡的劇種。同樣是以台語發音的布袋戲,因爲舞台小,不適合大型演出,加上藝術流派紛雜、統合不易,又有濃烈的迎神賽會性質,與國立劇團的性質略有出入。

對於部分民間藝術家質疑國立歌仔戲團成立,是與民爭利的做法,吳瑞泉特別指出,大學也有公私立之分,這純粹只是性質的差異,公立單位做的反而往往是民間不願做的賠錢事;在戲路上,因爲肩負國立劇團的使命,所以會稍與民間的藝術性格作出市場區隔。至於與民間藝術家的交流方面,吳瑞泉則採取了比較保留的態度。他表示,如果民間劇團在演出時,相中合意的劇藝中心演員,在檔期不衝突的原則下,出借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同時,中心也希望能網羅一流的民間藝術家加入陣容。但是,若說是要提供民間藝術家進修、或是採取與民間建敎合作的方式,吳瑞泉認爲「我們的目標是演出,戲專的目標才是培訓人才」。戲專第一批歌仔戲科的學生畢業之後,未來有可能加入劇藝中心歌仔戲團的行列。這就是功能的權責分配。

另外,具有悠久傳統,但相形之下較爲小衆的劇團,如豫劇團,吳瑞泉則以爲仍須由劇藝中心來勉力傳承。不同於其他的弱勢本土劇種,豫劇在國內已有五十年以上發展歷史,演員優良敬業;體制雖然改變,可應秉持「不溯旣往」的精神予以保存。特別是豫劇的發展比京劇更爲久遠,保存這個劇種無可厚非。而自李棠華特技團逐步脫胎而來的綜藝團,除了炫目雜技演出之外,更是他團演出時不可或缺的好幫手。對於部分論者提出使此類劇團地方化、由地方政府接手經營的呼聲,吳瑞泉基於其豐富的政府行政經驗,認爲萬不可行。他舉美國迪士尼樂園爲例,說明藝術不是觀光事業;我們沒有這麼大量的國內外遊客,來支持一個──即便是有地方性特色的──觀光性表演團隊。而過去台北市曾經規劃以區爲特色發展單位,結果外來客不足、本地人也沒興趣,也證明此舉不可行。特別是地方政府財政緊縮,往往政隨人轉,換個首長便改弦易轍的情況屢見不鮮。

京劇一、二團的發展願景

說到這兒,吳瑞泉倒是對京劇一、二團充滿期待。他認爲京劇發展兩百多年來,藝術技巧已經爐火純靑,「沒有其他劇種可以與之相抗衡」。根據以往校園巡演的轟動程度看來,他有信心使京劇藝術往下扎根,讓新一代的年輕人也可以逐漸愛上屬於我們自己的藝術。他效法大選當地的做法,將京劇分爲靑年、中年兩團,以其一演出活潑熱鬧的動作戲爲主、另一則演出沉潛的骨子老戲爲主;若有大型演出,便可由兩團聯演。再者,由於目前京劇團內有一半以上的演員都在潛習崑曲,未來將可如同大陸一樣,走上「京崑合一」的路線。所以,「保存京劇團的同時,也就保存了崑劇。」吳瑞泉說,「我們即將演出的《天地一秀才》裡,就嘗試在地獄一景中以崑劇裡的(鍾馗)橋段來詮釋。」

長期以來,對於兩團校合併的問題,一直多所爭議。部分論者以爲,合併再釋出的做法,將削弱原本就已勢單力薄的傳統戲曲。「其實,我們根本就沒有更動這些旣存的團員。」吳瑞泉說,「只是在不增員額的情況下,又要撥出名額成立本土劇種劇團,整併是惟一的辦法。」此外,劇團合併不但是基於生存競爭法則的考量,也是中央立法單位督促行政單位所必須完成之任務;特別是成立國立本土劇種劇團的要求,導致兩團合併是「予不得已也」!面對著行將到來的二〇〇一年一月,吳瑞泉表示,「只要大家不要爲了一點小事計較,把目光放在使戲曲未來更美好的大方向上,很多爭議都是很好解決的」。

 

文字|羅仕龍  台大戲劇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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