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藝術發展的良好環境。政府能提供些什麼幫助?在我看來不過藝術立法而已。換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於藝術發展的法律來啓動藝術的潛力。
以政黨輪替爲號召的新總統產生了。這位新總統正是藝術界多年來所支持的陳水扁先生。他能爲藝術界做些什麼事情呢?
我們都知道,藝術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藝術發展的良好環境。政府能提供些什麼幫助?在我看來不過藝術立法而已。換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於藝術發展的法律來啓動藝術的潛力。
藝術立法又可自兩方面著手。一方面是排除阻礙藝術發展的法律障礙,另方面是建立鼓勵藝術發展的新法律。前者的重要性有時比後者還要重要。
預算與權位也要看人用
國民黨政府,過去十幾年,也很重視文化,但是其重視的方法是在政府中設立文化部門,在各縣市設立文化中心,並逐年增加文建會的預算,讓官員們可以做些事,促進文化的建設。表面上看,這個方式有直接的作用,且可對藝術界發生立即的效果,是很受歡迎的,因此政治人物要幫助藝術界,其政見都是提升文建會爲文化部,並增加文化預算。爲了討好文化界,各黨的候選人都以更高的官位與更多的金錢爲政見。其實政治人物對於一切選民都是這樣討好的,當選之後,資源分配發生問題的時候,一切又回到原點了。
更多的權位與預算對於藝術界是不是一定有正面效果呢?這要看官員的能力與見識了。一大筆預算掌握在官員手裡,要怎麼運用,分配在哪方面,確實是無法保證不會有濫用、濫權的現象。這些年來文建會的預算一直被文化立委認爲太少,但其有關補助藝術活動的經費,也不斷受到藝術界的質疑。政治的壓力,人際的關說,都有活動的空間。某縣爲籌劃一座地方博物館可以得到以千萬計的規畫費,某商業性表演團體得到令眞正的藝術團體羨慕不已的補助等,都是大家熟知的事情。爲了消化預算,在不應該花錢的地方出手非常大方。這樣的現象幾乎是無法避免的。
國民黨並沒有努力進行藝術立法的工作。唯一的「文化藝術補助條例」是新黨立委陳癸淼所推動成功的。而過去幾年,文化藝術基金會的設立,公共藝術的普及化都是此法立法的結果。實際上,此法並沒有全面實施,如有適當的實施細則,應有更輝煌的成果。
採購惡法傷害藝術發展
藝術立法不一定限於直接與藝術相關的法律,可以在其他法律中有贊助藝術的條文,比如對企業界給藝術界的贊助予以捐稅優惠,就可以反映在很多財稅相關的法律中。今天的企業界已經壯大到可以用各種方式贊助藝術活動。他們可以直接出錢贊助,可以購買藝術品,可以支持表演活動,可以捐錢給藝術基金會,更可以建造表演場所或美術館,給企業界一些鼓勵,民間就可以用各種方式推動藝術的發展。
對於藝術的傷害莫過於惡法。去年五月開始實施的採購法使藝術性與創造性活動受到極大的傷害。藝術是不能採公平原則的。藝術重在品質。採購法使公務員把藝術品當商品採購,足以使藝術環境倒退若干年,希望新政府上任後設法予以彌補才好。
文字|漢寶德 建築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