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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亞《李爾王》極為精闢地描繪了國王與弄臣的關係。在血腥的權力世界中,沒人擺在眼裡的弄臣(右),才是洞悉一切的天才旁觀者。圖為法國國際視覺劇場《低迴李爾王》。(林韶安 攝)
特別企畫 Feature 喜劇 不只笑笑而已/溯源探根

喜劇哈哈鏡 演繹人生現實難解

喜劇就像小丑本身,是個行走江湖的瘋癲者,不受理性約束、擁有犯規的天分。時至今日,它的樣貌仍然多變,但高明的喜劇一定蘊藏批判的力量,像一面哈哈鏡,將混亂世界的現狀納入諷喻,在變形中演繹人的異常和解離。

喜劇就像小丑本身,是個行走江湖的瘋癲者,不受理性約束、擁有犯規的天分。時至今日,它的樣貌仍然多變,但高明的喜劇一定蘊藏批判的力量,像一面哈哈鏡,將混亂世界的現狀納入諷喻,在變形中演繹人的異常和解離。

翻開世界喜劇史,探察劇場裡的「笑」如何演變,以短文論之是不可能的任務。笑是一種複雜的情緒,絕不是愉悅和抒壓而已;當「笑」被搬上舞台,要觀眾在現場即刻結為同盟、會心一笑,就得先深入族群的心理機制,在其中玩耍翻轉。喜劇的沿革因此牽涉一個龐大的系統,和特定的文化背景息息相關,不同的地方和時代都有專屬的喜劇類型。而除了解悶娛樂,喜劇往往還想說更多。

由於群體的笑意味默契,同時具有全知的優越感和解放的力量,歷來喜劇創作的核心幾乎和諷喻分不開,往往以當時的政治社會現象或價值觀為題材。所以法國哲學家伯格森(Henri Bergson)說:「笑是一種社會姿態」;打從一開始,喜劇的創作就建基在政治上。追溯最早的喜劇記錄,西元前四八六年,雅典官方於酒神祭典期間舉辦喜劇大賽,詩人們的參賽作品即多以時事為本,直接批評、嘲諷有權人士。

歡樂的政治參與和裝瘋賣傻的弄臣

數度奪獎的亞里斯多芬尼茲(Aristophanes),傳世於今的十一部劇本,無不積極入世、以挖苦嘻笑倡言改革。面對連綿戰爭,他以《利西翠妲》Lysistrata(411 B.C.)表達立場:劇中的希臘女人大串連,集體發動性罷工,冀望男人放下槍桿、回歸床笫,以求和平。慾火對抗戰火、色情笑話對抗政治權威,可以想見當時演出喧囂熱鬧的場面。劇場是民主城邦裡公民的意見空間,而古希臘喜劇的歌隊辯論,無疑是歡樂與狂想的政治參與。

唐代從宮廷到民間都十分盛行的參軍戲,則是中國的喜劇雛形。貪汙的參軍老是遭蒼鶻數落戲弄,兩人一問一答間,就如相聲的逗哏和捧哏,機巧語言結合滑稽動作,讓人大笑之餘,就是要幫老百姓出一口氣。時代再往前推移,司馬遷《史記》中的〈滑稽列傳〉記載春秋時期能歌善舞的俳優,在君王身邊說笑諷諫。擁有語言上的豁免權,丑角的裝瘋賣傻發揮了積極的政治功能。

莎士比亞的《李爾王》雖是一齣悲劇,卻極為精闢地描繪了國王與弄臣的關係。尤其是前半部透過弄臣(fool)胡亂唱的歪歌和俏皮話,直指李爾王的顛倒是非才真像老糊塗。「真理是條賤狗,他只好躲在狗洞裡」,聽不進弄臣在關鍵時刻的諷喻,就像愚蠢的耳聾,李爾王遭背叛和野心戲弄,成了瘋癲的傻瓜。劇場裡弄臣的滑稽與幽默,通常在血腥的權力世界中「眾人皆醉我獨醒」,沒人擺在眼裡的弄臣,才是洞悉一切的天才旁觀者。

草根的解放力量與挑釁權威

類似的特質到了莎士比亞的喜劇裡,通常是以狡黠淘氣的精靈身分出現。無論是《仲夏夜之夢》裡的帕克或《暴風雨》裡的愛麗兒,他們故布迷陣、將人耍得團團轉,自己則是最清楚全局的捉弄者。魔法、誤會與大團圓的婚禮,是莎翁浪漫喜劇的元素,但其中也不乏關於性與慾望的滑稽喜劇,扮裝、隱藏身分與性別倒錯加強了喜劇的離奇和嘉年華特色。

喜劇“comedy”一詞源於古希臘文,意指「狂歡隊伍之歌」。葡萄豐收時節,農民在慶典中裝扮成半人半獸或飽暖思淫慾的大胖子,騎獸、踩高蹺、掛上象徵生命力的誇張陽具造型,向酒神致意。隊伍沿路嬉笑逗趣、即興表演,戲謔加上猥褻。瘋癲與神聖,在喜劇意象裡原就並存,甚至一體兩面。從那時起就充滿反常與幻想的特質。

類似的狂歡節慶,在教會嚴密控管的中世紀,是暫時的自由烏托邦。不分階級、粗鄙、冒瀆等身體的恣情放縱,將所有人從制約和禁忌中解放出來。後來的民間流浪藝人、雜耍、小丑、偶戲、面具等都是自狂歡遊行脫胎而出,也奠定了喜劇的基本走向:對權威和階級的挑釁、與經驗和理智的衝突。

義大利即興喜劇便是從街頭起家,簡單的故事結構為骨幹,剩下的全靠演員表演與特技的真功夫,現場即興發揮。每個演員都有固定角色表現他的專屬才華,戴上古怪面具誇張線條和姿態,自行豐富定型人物的喜劇形象。故事從愛情出發,圍繞金錢與權力、食物與性,身著彩色菱格服(意指貧窮補丁)、耍小聰明的僕人Arlequin躍升主角,在各種狀況裡疲於奔命、千鈞一髮,進而成為市井小人物的代表、當時藝術家的靈感。有趣的是,當代法國人類學家勒布赫通(David Le Breton)在談論身體的現代性時,將Arlequin適應各種狀況的身體雜技、補綴服裝和面具,視為現代人社會身分多重、精神分裂、身體拼貼的象徵。

面具一方面強調怪異可笑,另一方面說明了角色典型對喜劇的必要。跟隨Arlequin的步伐,十七世紀以降的喜劇開始突顯時代背景下的群像特徵。一般悲劇多以英雄的名字為劇名,熱愛民間鬧劇的莫里哀,卻以人物的典型性格為喜劇之題。《偽君子》、《吝嗇鬼》、《憤世者》、《冒失鬼》等劇作,都是活脫脫性格缺陷的喜劇人物,內容冒犯教會、抨擊中產階級假道學,充分發揮典型的諷刺笑料。而因角色刻劃有力,影響之大,讓主角之名在法文中已成典型人物的代名詞。

存在的機械性和虛無

莫里哀從階級社會裡觀察到喜劇的力量。「僕人」總是詭計多端、富有見識,因為頭腦清醒,是故事裡轉悲為喜的樞紐。相較之下,滑稽的反倒多是有錢有權的人。喜劇以現實矛盾和缺陷為基底,成為一面映照社會的鏡子,所以伯格森說:「喜劇是一種模仿的遊戲。」這種模仿不但是典型人物語言和動作上的誇張,也包含了社會機制與互動關係。伯格森在出版於一九○○年的《笑:論滑稽的意義》一書中,爬梳了喜劇的元素和慣用手法:場景和台詞的重複、角色的反轉倒置、連串誤會的衍生,如滾雪球般地交互堆疊,直至最後的高潮。喜劇由此點出社會如冷漠的機器,以及生活如捉摸不定的幻象。

進入工業資本社會,滑稽來自於精神的傾倒和身體的機械化。例如,卓別林在《摩登時代》中,以默劇動作,呈現生產線上工人的錯亂與痙攣。喜劇的身體反映身心在時代變遷下的不協調,即便在城市空間裡,卓別林也是不斷跌撞。以機械性的動作和語言,嘲笑僵化與慣性,和伯格森對滑稽的詮釋不謀而合。卓別林從動作比喻生存的適應不良,胖小丑bouffon則是從外型的不完美呈現扭曲,醜與畸形對喜劇的重要在於,透過肉體的變形,具象內在的挫折、傷口和失序。

賈利(Alfred Jarry)創於十九世紀末的《烏布王》Ubu Roi,也是個體態笨拙、半人半偶的肥嘟嘟角色。他強調,演員要演得像木偶,因為烏布王是絕對服從慾望、被其操控的小丑。烏布王荒誕不經的可笑,在世界大戰過後,啟迪荒謬劇的創作,討論人的虛無和異化。尤涅斯柯的《犀牛》,講述小鎮裡的人從一開始對犀牛的害怕恐懼、到欽羨崇拜,最後一個個變成了犀牛,只剩男主角在鏡子前拒絕異化。貝克特的《等待果陀》,兩個流浪漢在尷尬困頓的處境裡只能閒扯瞎聊,他們像是落魄不堪的滑稽小丑,只能徒勞地消磨時間。

和存在主義有著密切關聯,荒謬劇不再依循傳統敘事,支離破碎、荒唐無稽的人物和情節,更能揭示生存的無奈。語言被解構、貶低作用,不再溝通思想,反倒彰顯了意義的空洞與精神的匱乏。擺脫寫實風格,大量運用默劇、小丑、肢體的表演方式和物件的象徵,貝克特晚期的劇作,甚至走向無語言,只剩下喘息聲,或只剩舞台指示、純粹肢體的幾何式場面調度。存在至此,也只能在沒有出路的困局中思索。

喜劇發展到荒謬劇的階段,已明確點出喜劇的悲劇色彩。它的笑既關乎政治,也關乎生存,到了消費社會也不改本質。周星馳的無厘頭喜劇,以類型的拼貼與惡搞,回應對政治與經濟的不確定。鐵獅玉玲瓏或魚蹦興業,則以岔題、邏輯斷裂的笑料,不斷引用參照、隨意調度符碼形成跳躍文本,除了賦予語言新的詼諧趣味,也調侃紛亂又分裂的社會現實。喜劇就像小丑本身,是個行走江湖的瘋癲者,不受理性約束、擁有犯規的天分。時至今日,它的樣貌仍然多變,但高明的喜劇一定蘊藏批判的力量,像一面哈哈鏡,將混亂世界的現狀納入諷喻,在變形中演繹人的異常和解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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