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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規則的制定和執行真是蠻難的,尤其在狀似自由的劇場裡,常只見概念符號(如河流、監牢、時間),卻不見劇場各向度規則的建立(動作、表演、節奏、音樂、走位、視覺……),通常在舞台上真的看到有河流、監牢、時間的象徵物,眼見為憑,誤以為訂了規則,而忘了規則是為了踢球,不是給觀眾看。

但規則的制定和執行真是蠻難的,尤其在狀似自由的劇場裡,常只見概念符號(如河流、監牢、時間),卻不見劇場各向度規則的建立(動作、表演、節奏、音樂、走位、視覺……),通常在舞台上真的看到有河流、監牢、時間的象徵物,眼見為憑,誤以為訂了規則,而忘了規則是為了踢球,不是給觀眾看。

則,當初左邊不是一枚「貝」,而是一個「鼎」。因為在上古時代,是用刀將法律或刑法刻鑄在大鼎上,訂出人們行動的準則。東漢《說文解字》的許慎就被騙了,他還掰了一個說法:等畫物也。意思是比照東西的樣子刻畫下來,而貝是錢幣,有貴賤等級之分,因此物就有了區分的規則,像是一本IKEA的型錄。其實聽起來也蠻合理的,不過,這真難為他了,畢竟那個年代根本還不知道有甲骨文,加上他應該也有deadline被砍頭的壓力。所以,自從甲骨文出土後,《說文解字》就從一本工具書變成了故事書。(註)

創作最重要的是規則

或許因「則」是「法」,亦延伸為因果關係:「學而不思則罔」,或是在列舉原因時:「一則空間太小,二則人數太多,三則吧啦吧啦」,有很明確的肯定態度:「是」;也因此有執行力的氣魄,在傳統戲曲和小說中有近似「做」的意思:則甚(做甚麼,白話:幹嘛啦~)。不過,有趣的是,「是」講久了也會自我懷疑,開始有了曖昧的神情和例外的狀態,崑曲唱句裡常出現作為一些轉折或襯字,像「還」、「就」、「卻」或一顆有聲的標點符號,其中有名「天然ㄟ尚好」一段:

可知我常一生兒愛好是天然,恰三春好處無人見。不提防沉魚落雁鳥驚喧,則怕的羞花閉月花愁顫。          ——《牡丹亭.驚夢》

很多人以為創作最重要的是自由,但其實是規則,甚至是寫作習慣的規則,包括桌椅怎麼擺?幾點開始寫?寫前有哪些定心的動作(例如剪指甲),就像拜拜不能只是有誠心,重要的是嚴謹的規則和程序。自由是幻覺,就像作文最難寫的是:題目自訂;幫朋友點五十嵐,得到的答案是:都可以。換個說法,如果要產生自由的幻覺,必須給個框。規則,可激發創作者和觀眾自由的想像,同時是遊戲的靈魂。

但規則的制定和執行真是蠻難的,尤其在狀似自由的劇場裡,常只見概念符號(如河流、監牢、時間),卻不見劇場各向度規則的建立(動作、表演、節奏、音樂、走位、視覺……),通常在舞台上真的看到有河流、監牢、時間的象徵物,眼見為憑,誤以為訂了規則,而忘了規則是為了踢球,不是給觀眾看。更不用說規則訂立後的執行、修正和變奏,以及規則間可能發生的碰撞、對位、拉扯和平行(例如:投影的光和被投幕與舞台空間、燈光和走位四者間規則的關係設計)。難也難在,規則本身也不是死的,規則也會疲倦,像詞,彷彿是詩的解放,詞大喊:耶~我不用一定要對仗了!像魔術,潛規則是為了針對我們慣性的顯規則。湯顯祖也常被罵不守格律,甚至不懂曲牌!當年罵他的人現在都投胎變成批踢踢上的鄉民,繼續永恆無盡的謾罵。

規則之下常有例外

「則」這明確又曖昧的性格,在現實生活中就不這麼好玩。法律常常會訂定法律自己的例外狀態,而且通常會變常態,例如長達卅八年的臨時戒嚴令,例如911之後的飛機安檢。法律委屈地演著:「真不好意思,現在是緊急狀態,為了大家的安全,這只是暫時限制大家的自由。」以色列有個非暴力組織Yesh Gvul,翻成英文是There is a limit(凡事都有個限度)!鼓吹士兵拒絕服從軍令,執行不當的戰爭殘殺行為,因此有數千士兵入獄受審。如何分辨是逃兵還是反暴力?是懦弱還是追求和平?是否有一更高的原則,可以反思法律的細則?維根斯坦說:「在這個根本意義上,邏輯跟倫理是類似的」,他也曾提過倫理的眼光就是一種美學永恆的眼光,而「永恆的眼光,無非就是把世界看成一個整體」。

有時,像這種「規則」的課堂討論,到最後如果有學生問:「請問老師那到底要不要規則?」我就很想把他的頭扭斷。

 

註:話說《說文解字》真是部偉大的著作,開創以偏旁部首的編排系統,光是想到訂這規則後的執行、修正、整理、歸納、解釋……就嚇死人,難怪聽說花了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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