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表現的另一層意義,就是要被知道、被鼓勵、被欣賞,然後,才接受被批評、被責備。那還等什麼,該告訴誰就趕快告訴誰吧!只是別說謊,別把不良的「表達習慣」,放在舞台上,浪費時間。因為「表現」並不是可以被無條件地欣賞或讚美的,跟阿諛或自戀更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天下的文章、藝術品,乃至教育、愛情、萬事萬物,都在「表現」,或是說,都在呈現出一種自我的「表現」,有意的,無意的,都在存活期間不停地「表現」。隨心、隨興、無心、無性都是表現,許多雜念、妄念,沒有結果,沒有目的的心思,也都算是表現,只是被不被人看到或知道而已。
別讓人「猜」我們
所以我們只聊一聊能被看到、被理解的「表現」吧!「表現」這個行為需要地方。舞台,就是一個人類最早發現的、供人「表現」的地方。崇高而又莊嚴的表現,通常不需要一個眾人所矚目的舞台,因為生命本身就是了,活著就是了。
其次的行為,都需要一個屬於它的地方或舞台來表現。表現手法又暗示了提供「表現」的人或人們的許多心思、情意。說來說去,表現想被人知道需要練習,練習到成為一種習慣的,而習慣又有好習慣、壞習慣,我們不能讓不良的「表達習慣」誤導別人,不能讓人家老是「猜」我們,「猜」成不是真正的我們,我們真正的情意。尤其是當我們心中有想法,或者有愛的時候;心中有愛,不論什麼愛,而不加以表達,對自己和對方都不公平,都像雜念、妄念一樣,都是一種浪費,一種遺憾,因為你沒有準確地表達,他怎麼知道你「愛」他?而不是什麼別的「心情」?
每次去看一個戲,一個畫展,一本書,一篇文章,甚至一個路人,都會不經意地有些收穫或感觸。不是我厲害,是人家會「表達」、「表現」。不知不覺地,也有根有據地發現:分屬於十二個星座的各種不同的人,活在這個世上,古往今來地一直在表現,表達他們的心思,他們的藝術。生命行為最大的一塊,不是努力,不是懶惰也不是它們的結果,而是它們的全部,可以分開表現敘述而已,也可只談中間,甚至只有一個小小的「告訴」,對方大眾就可以收到了,就有可能知你、認你或反過來滋養、安慰對方自己了。哦!原來表現的另一層意義,就是要被知道、被鼓勵、被欣賞,然後,才接受被批評、被責備。那還等什麼,該告訴誰就趕快告訴誰吧!只是別說謊,別把不良的「表達習慣」,放在舞台上,浪費時間。因為「表現」並不是可以被無條件地欣賞或讚美的,跟阿諛或自戀更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舞台下的人確定是想來被滋養、被觸動,以及被安撫的,所以他們對舞台上的你是關心的,是有期望的,他們才能對你提出鼓勵,他們也需要穿好了衣服買好了票,去表現。這樣一來,愛才會形成回響,否則愛,可能只剩下自己鼓勵自己了,這是很婉轉的話語。
人生舞台上的重點
在舞台上當一個作品言不由衷的時候,別人還是會感覺到,所以出於不自私而真誠的關懷和責備,和表面沒有深切自省的包裝,在效果上真的會有不同。文章寫錯了或抄錯了,要先自知然後道歉。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勢力壯大了,利益既得了,別忘了對別人不要幸災樂禍,還是要義氣相挺、愛的激勵,讓自己和自己人可以達到成長的更上一層樓。
我說話的語氣是不是愈來愈像一個「好為人師」老頭?我不是怕老,我是怕偽善,那就真的老了,就沒什麼好表現的了,「老狐狸」、「衣冠禽獸」,有什麼好表現的。
我最近會想到,在廿二年前,跟好朋友一起創作的《台灣怪譚》,要不要再來合作一把?第一,我的體力和關懷台灣的心還夠不夠?第二,台灣已經處在一個更見怪不怪的境界。第三,不要再「台灣」怪譚了吧?至少是來一個《台灣人怪譚》,抑或是一個《中國怪譚》?也不行,中國太「強大」,不許怪譚,那我跟我的老朋友要怎麼「譚」呢?
我想起了小時候家裡的一些對聯:放懷於天地外,得氣在山水間……春來也鳥語花香,秋去矣山明水秀……春前有雨花開早,秋後無霜葉落遲。想當然爾。
在人生的舞台上是否傳達了「愛」,以及是否有愛「可以」被傳達,才是重點,因為人家是穿了衣服買了票來的。說了這麼多人生舞台上的事情,我反而突然間忘了,什麼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