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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藝術

我有一百個理由不推薦《媽媽咪呀》MAMMA MIA!,主要因為以它的強勢滾滾,這微薄的錦上添花,如同大浪中激起的小漣漪。但也許正因這部劇太「流行」、太「娛樂」,大部分觀眾都急著趕熱鬧、吃個感官棉花糖,我想提醒有心人觀察一點他山之石。《媽媽咪呀》最厲害的是,在眾多以原創取勝的音樂劇當中,它是極少數以翻唱流行組歌得勝的作品。它的成功帶給業界「這樣行得通」的幻想,結果都「滑鐵盧」了。

我認為「ABBA」即使在現代來看,依然是流行樂界的奇葩。它出身瑞典,為了走向世界而無包袱地吸收收各地的音樂元素,使它不那麼單純可以被冠上諸如美式、英式的地區風格。他們的作品取材廣、自我重複性低,關心的事從男歡女愛到非洲探險家,故事場景也可以從光鮮舞台,轉到流浪巡演時的雨中車站。詞曲方面的創意,不少本質已經相當劇場性,曲式結構不像市面芭樂歌那樣一成不變。例如〈Thank You For The Music〉與同專輯的〈I Wonder(Departure)〉是標準劇場式的敘事音樂,也難怪他們可以在日後真的創作出《棋王》這樣的不俗的音樂劇作品。

老實說,相對於ABBA原創音樂的深度與廣度,《媽媽咪呀》真有點太表面,把這些音樂用在一個無厘頭的劇上,委實可惜。無論如何,大家都是抱著欣賞ABBA名曲演唱會的心情去的,只是,多一點的用心會不會更好?

 

文字|楊忠衡 音樂時代出版社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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