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團體和其它企業一樣得推出他們的「成品」,所不同的地方是:表演藝術的成品是無法「量產」的;它的創作過程,與最後結果一樣重要。表演藝術創作,有各自的「資產」與「負債」得面對,每一個表演團體也要面對自己的屬性、環境所造成的影響。行銷要怎麼作?有沒有原則可尋?我們訪問了幾個行銷成績、手法,都有淸楚規劃的團體。希望能在表演團體行銷過程中,是賣票或賣藝術的「迷思」中找到一些答案。 歡迎加入 PAR付費會員 或 兩廳院會員 閱讀完整精彩內容! 歡迎加入付費會員閱讀此篇內容 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立即加入PAR雜誌付費會員 會員登入 馬上註冊 行銷 關閉 取消收藏這篇文章? 再讓我想一想 確定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