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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貝多芬!「壞」貝多芬?
音樂飛行

「好」貝多芬!「壞」貝多芬?

若Stern的說法為真,少了文化觀點對流,也沒了文化學習目標,但是耗費著國家的財力與許多人的青春與心神,只是在追求把貝多芬演得「好」;雖然我個人超級喜歡這些音樂,也很高興國家提供支持讓我能夠學習並以這些音樂為業,但是對於國家整體而言又有什麼「正當理由」呢?

若Stern的說法為真,少了文化觀點對流,也沒了文化學習目標,但是耗費著國家的財力與許多人的青春與心神,只是在追求把貝多芬演得「好」;雖然我個人超級喜歡這些音樂,也很高興國家提供支持讓我能夠學習並以這些音樂為業,但是對於國家整體而言又有什麼「正當理由」呢?

提起Stern,大多數人馬上就會想起美國的小提琴教父Isaac Stern(1920-2001),至於Helmut Stern,知道的人就少得多了。一九二八年出生於柏林的Helmut,雙親因為希特勒排猶,一九三八年帶著他而遷移至哈爾濱,他在那兒隨Leopold Auer的學生——哈爾濱交響樂團的首席Vladimir D. Trachtenberg學琴,一九四八年離開中國後,先後在以色列愛樂、美國聖路易士、羅徹斯特交響樂團工作,最後進入柏林愛樂擔任第一小提琴,後來也擔任過「團長」(Vorsitzender);卡拉揚在一九八七年憑藉柏林愛樂來台灣演出的名義,向台灣索賄而喧騰一時的醜聞就是他踢爆的,當時CAMI與Peter Gelb並不知道他跟台灣有著聯繫,才會讓外界得知有此暗盤撈錢之舉。

我們只是在「演奏」貝多芬

聯合實驗管樂團在一九九一年做團員評鑑的時候,為了能夠具有國際化陣容,邀請Helmut Stern來擔任評審,當時我負責做他的對口,比較有時間聊天。他先是問起我團員的薪水,我說大致在四萬多到六、七萬元之間,他換算了一下說:「這點錢怎麼可能買得到一個人的尊嚴!」這句話令我愣了一下——「買到尊嚴!」不過想想也的確,要優秀的音樂家們無條件接受各種指揮的指使要求,這的確需要提供足夠的實質報償,才可能暫時將自尊放在一邊,不過我始終覺得這說法有點太過於直接到令人不舒服的地步。

隔天當我說起「我們『詮釋』貝多芬的音樂」,他馬上打斷我的話:「不!什麼時候音樂才需要被『詮釋』,那是在樂曲有不為人所欣賞理解的時候,才需要被『詮釋』。今天我們只是在『演奏』貝多芬,當指揮好的時候,我們有個『好』貝多芬,當指揮不好的時候,我們就會有一個『不好的』貝多芬。」

千萬不要誤會,我熱愛管絃樂團,更熱愛貝多芬,回台灣以來一直在樂團工作,但是這番出自柏林愛樂管絃樂團團長的話狠敲我一棍,心想以往所謂的「從華人角度『詮釋』貝多芬」原來只是離譜的誤解,若Stern的說法為真,少了文化觀點對流,也沒了文化學習目標,但是耗費著國家的財力與許多人的青春與心神,只是在追求把貝多芬演得「好」;雖然我個人超級喜歡這些音樂,也很高興國家提供支持讓我能夠學習並以這些音樂為業,但是對於國家整體而言又有什麼「正當理由」呢?

屬於本土的交響樂之路

卅多年前中正文化中心落成啟用時所設立的目標今日已然達成,我們有了一流的樂團,也有「好」貝多芬,下一步呢?推廣全民聽貝多芬?讓台灣變成德國第二?可行嗎?合適嗎?我們的文化主體性呢?

二○○八金融海嘯之後,全球性的樂團出國潮使得生態丕變,在地管絃樂團不再是古典音樂唯一的「代言人」,比較像是「中介者」,然而這些音樂的話語權、詮釋權(假如還有需要被「詮釋」,而不是被「演奏」的話)也不會是在台灣的樂團身上,此刻唯有努力找出一條綜合發展之路,同時作為這偉大音樂傳統的在地轉譯者,也更應該積極地嘗試拓展曲目,特別是西樂東漸以來的華人作品,並且擔起我們自身文化的傳承與發展,走出一條適合台灣歷史條件、時空背景與風土民情的獨特之路。

我記得那次我跟中國交響協會的前理事長郭珊女士聊天時提起這觀點,她說:「陳先生,我可以很肯定地跟您說,中國交響樂發展之路並不在於莫札特、貝多芬、馬勒,而是在於我們自己民族音樂的創作。」真心希望有一天我們的文化部長或是樂團主事者也可以說出這樣的話:「台灣樂團的未來在於古今中外兼容並蓄,以建立台灣自己的交響樂創作為發展目標,為當下的台灣人留下音與魂。」

 

文字|陳樹熙 熱愛飛行卻又不太會降落,矛盾但真誠,好奇又武斷,希冀引起您微笑並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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