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專業演出」是除了藝術家演出技藝精湛及技術適當布局外,更應該著實展現在節目流程細部安排與執行。而後者所需要的正是演出單位的行政人員更多的細心與努力。最重要的是,重視以及賦予正確的、稱職的演出執行工作人員與職責。
標準作業流程的建立通常是為了幾個理由,其一是為了達到效率、其二是為了善用資源、其三是為了確保穩定性。而這幾個點正是製造業利器。守護利益最重要的。
但是劇場場館不是生產線工廠。表演藝術是人的行為表現,就算製作流程、演出流程可以建立一個「標準作業流程」,也都會因人的因素有所變化。因為人就是存在差異性。差異性是需要被認知、被處理的,因此在被規範成規則時,應該是具有引導作用,而非結論式的規範。
「設限」反映出場館的不安全感
本地的演出場館管理,多數是兩種方向:一是規則定得很細,竭盡用力地把所有可能遇到或已經歷過的情況條列出來,如此場館擔負了極大的自我與他人的責任,他人責任即在教育使用單位。而館方工作人員,在工作執行組織結構,都是多人同一職務(演出管理╱技術操作╱前台服務等等)的情況下。訂定標準作業流程,是幫助場館同仁們理解與循線一個共同的作業標準。例如後台工作證的處理,所有因工作進出場館都需要有工作證,這是一個觀念。單位申請,場館核發,又再核發,但因為送請名單不全,甚至現場、館方管理需要岔時來處理,因而耽誤了當下進行事務。另一種管理方向是,將工作證的主要管理責任付於使用方——演出單位,工作證由單位自行處理,在進場兩週前將樣本與名單送交場館蓋章認可,視為把關時刻。場館管理仍守有進出場館都需要有工作證之規則,演出單位也透過自身製作工作證的過程中,去審視必要性與產生自我約束力。
場館隊演出流程服務的每個環節中,我們必須時常思考:什麼適用於規則?什麼適用於觀念?怎樣去溝通、解釋?要確認規則背後的觀念,同時思考清楚責任究竟如何劃分是關鍵。目前本地各場館的條例多是許多「設限」,這其實反映出的是場館對本身管理能力的不安全感。
場館與演出單位都責無旁貸
場館的責任是供應與支援(supply and support)——場地租借是供應,當演出團體當下有準備不及的需求(因為沒經驗、沒訓練)發生時,提供需要的協助是支援。面對演出團體管理經驗不足、對場館的不孰悉、場館所提供及要求正確處理方向指引是支援。演出場館隨伺在側的提點也是重要的支援。場館人員,提早抵達,與對當日團體與當日可能工作狀況的事前預想,以及時間概念的建立是必要。
演出單位的責任是需求與準備(demand and preparation)——場地使用是需求,演出本質就是合作形式。演出單位理當必須針對就所需要配合事項做準備;同時與場館做詳細說明(尤其是音樂型態的演出,多是分段式的,且又常是當日裝、演、拆的流程。演出單位在確保自身演出完美完整演出的前提下,在當日演出前主動與場館聯絡作確切的溝通是職責)。
「正確的專業演出」是除了藝術家演出技藝精湛及技術適當布局外,更應該著實展現在節目流程細部安排與執行。而後者所需要的正是演出單位的行政人員更多的細心與努力。最重要的是,重視以及賦予正確的、稱職的演出執行工作人員與職責。
最終,對觀眾,演出單位與場館,兩方一同造就了一個美好的觀看經驗。雙方都責無旁貸,要在整體過程中去善用技巧去溝通!
文字|林家文 個兒小 強烈意志 精準性格 慷慨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