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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床劇團《當我踏上月球》(黎家齊 攝)
封面故事 Cover Story 誰需要表演藝術(二)

當我們談論表演,我們說的是⋯⋯

收到編輯部邀請書寫一篇我們為什麼需要表演藝術時,我想了想,為什麼需要特地談論「表演」?今天全球化數位時代裡,我們人類有沒在表演的時刻嗎?表演研究學者泰勒(Diana Taylor)2016年寫了一本小書:《表演》(Performance)。在書裡,她談論表演的內涵指涉。如泰勒所言,狹義的表演是發生於特定時空的行動進程,透過行為重複(repetition)創造改革與創新的可能。

泰勒另外提到,表演預設了有觀眾存在,哪怕觀眾只是鏡頭(camera),也算在內。這邏輯是對的,但推論程度還不夠逺。由此衍生,這裡感興趣是廣義有關表演的思考。想一想,假設今天你/妳一個人在房間內,拿出手機上Threads、IG、TikTok閒晃,發自拍、廢文,或留言跟人筆戰,那個形象真的就是「自己」嗎?所謂「線上重拳出擊,線下唯唯諾諾」,這網路流行語其實已經說明,數位時代的人類無時無刻都處於表演狀態當中。哪怕自己是在物理獨處狀態中,媒介裝置仍然會讓人類處於特定角色扮演裡。當今書市一堆教人做自己的心靈雞湯書籍、自我成長課程熱賣,如此情況正好折射出,真正的「我」難以捕捉的現實,突顯了在數位時代中「真實自我」的模糊界限。簡單說,我們都活在表演中的角色裡。

如果接受這個邏輯,再看看台灣當代過於飽和,每週讓人疲於奔命的表演藝術市場,現狀其實很值得玩味。

假設1990年代小劇場運動時期,很多藝術創作者以狹義表演作為發聲管道,是為了衝撞眾多社會禁忌。至於當代的表演藝術生產,則有國家補助機制、新自由主義強力主導的市場、媒體科技飛快進展等各種元素多管齊下。創作者擁有充沛、乃至於可能過剩的資源刺激,表現他們偏好表演的角色與故事,在展演中活出他們想像的樣子。而觀眾則以追星、追夢的角度,每週去不同場域,期待看到能震撼自己的表演。這樣是一個正向循環嗎?不好說,取決於我們觀眾怎麼看待自己的表演的關係。但是,不管願不願意,當代人類都已是表演者。亦是在這樣的命題下,當代應該怎麼思考表演藝術跟人類的關聯,就成為關鍵課題。

作為溝通實踐的表演場域

在此不妨先正視一個事實,表演藝術相關門票錢比起電影等其他媒介的費用貴上不少。其中問題不多說,亦不關一般觀眾的事。重點在於,為什麼表演藝術作品票比較貴,踩到雷的機率比其他娛樂高上很多,觀眾還願意付錢,難道真是為了藝術奉獻?不能排除此原因;不過另一種可能,是演出作品裡有自己的親友、師長、或是「六度分離」內能連得上的人參與。花錢觀看作品,醉翁之意不在酒,看戲也是去social(社交)的。

請別誤會,這不是壞事。

如同胡伊青加(Johan Huizinga)在經典著作《遊戲人》(Homo Ludens)提出的,遊戲(play)本來就是人類本能之一。表演自然也有遊戲的成分在內,表演藝術正是這種遊戲本能的精緻化表現。不管是怎樣的演出場域,觀眾為作品付錢時,其實也是付費購買了那一個演出構成的特殊時空裡,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機會。正是這個互動的現場性與隨機性(不知道會遇到表演者之外的誰),讓人願意負擔相對高昂的票價。

無意否定表演的藝術價值,只是想講,藝術本身的內涵不見得比人跟人的網絡連結來得重要。在表演藝術共享的時空中,觀眾不只是被動的接收者,而是表演事件的共同參與者。即使是靜默的觀賞,也是一種積極的參與狀態。這種獨特的互動性,讓表演藝術得以突破日常生活的慣性思維,創造出新的感知與理解可能。正是這種深刻的人我互相體驗,使表演藝術在各種藝術形式中保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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