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當文化預算被視為「可刪減」項目,中央與地方的資源流動會受到怎樣的牽動?
原本文化界擔心因應財劃法,未來文化部可能縮減對表演藝術團隊、場館營運及創作扶植等核心業務的支出,但就2025年9月5日文化部公告之115年度預算案,各專案大致維持不變——編列約3.62億,較前一年3.55億微幅增加7百萬。然文化部捐助國表藝三館一團合計減少1億元。(註1)
表演藝術預算看似維持,然面臨通貨膨脹及人事成本提高,各團隊將如何生存仍待觀察。這幾年國表藝三館因行政法人身分,已因需負擔的自籌款項有不少邀演或創作扶植的策略調整,當明年度預算遭刪減、又逢總監人事轉換,三館一團的動態值得關注。
尤其,體質尚難以商業化的表演藝術界,無論團隊體質、場館經營與觀眾養成,皆仍需長期的培育與扶植。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蔡淳任這段時間即撰寫多篇分析長文,並呼籲:「如何讓中央及地方的文化政策能持續累積,不因法規以及預算資源變遷受影響,還需要藝文界一同持續關注。」(註2)於是,即將來臨的下一年度,甚至是更長遠的未來,似乎不只是餘波蕩漾。
註:
- 整理自「表演藝術聯盟」臉書發文,刊登日期:2025/9/5。
- 蔡淳任文章可參考:〈變動之中,臺灣的文化政策與文化預算分配〉,ARTouch,刊登日期:2025/6/4。〈當文化預算遇上財劃法〉,表演藝術評論台,刊登日期:202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