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气质上真正成熟的民族,具备了相当的艺术修养,才可能以艺术的欣赏为休闲活动,并达到完全休闲的目的。
不久前我应邀在台北市立美术馆谈艺术与休闲,因为这个题目是主办单位安排的,我就借题发挥,说明国人休闲生活中并没有艺术的地位。座中有一位朋友补充我的意见,他说把艺术广义地解释,就可结合在生活中,休闲中无处不可以艺术化,以提高生活品质。这话是对的,但是我们所说的艺术是指严肃的、纯粹的艺术呢?还是生活艺术呢?
我觉得一个民族气质的高下可以自他们是否肯定纯艺术的休闲性来判断,也可以自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艺术的水准来判断。这是两个不同的判断方式。由于应用艺术的高下不容易有客观的标准,前者是比较适当的指标。所以看一个民族的文化水准,只要看他们文化机构的活动情形就知道一个大概了。
文化机构活动力的强弱,完全视民众是否把艺术当作休闲的一部分。民众有空就去美术馆、音乐厅等,这些文化机构就会生意兴隆,经常满座。如果他们喜欢在家里看电视,到游乐场乘飞车,这些机构就门庭寥落。在我看来,我国民众的艺术细胞是很有限的。
我喜欢问一个问题:有多少人利用逛美术馆与画廊从事休闲?有多少人到音乐厅与戏剧院去休闲?并不是没有民众参与文化机构的活动,而是他们参与这些活动是不是为了休闲,有没有产生休闲的效果?参与文化机构活动的人很可能是基于对文化的仰慕,勉强自己去参与文化活动。他们可能想充实自己、教育自己,想带自己的儿女去接受文化的薰陶。年轻的男女可能认为文化机构是一个高雅的约会场所。
我对民众利用文化机构的动机并没有意见。相反的,把文化机构当作教育场所是很可贵的动机,値得鼓励。但是一个在气质上真正成熟的民族,具备了相当的艺术修养,才可能以艺术的欣赏为休闲活动,并达到完全休闲的目的。以文化大国自期的我国,应该向这个目标前进。李总统在官邸举办音乐会,就是要提倡以艺术为休闲的风气。
今天我国正在建设期间,民众应该尽量接受艺术鉴赏的教育,达到以艺术为休闲的目标。因此我相当不赞成政府投资兴建游乐性的设施。在六年国建中,经济部与文建会都有游乐园的计划,在原则上,我都不赞成。游乐设施是可以赚钱的,应该由民间去办,政府要做些民间不能做、不肯做的事。游乐园是美国文化,为什么英国与法国的文化机构经常门庭若市?因为他们没有大规模的游乐园。
政府不能讨好民众,真正的政治家要为人民设想,就不能为讨他们一时的欢心而做事。人民需要休闲并不表示一定需要狄斯耐乐园。如果他有相当的修养,可以到故宫去消磨半天,可以去国家音乐厅走走,让他们多些机会接触精致文化、享受精致的文化,才是最重要的。如何扩大精致文化的感染力,在精致文化上大量投资,使民众以艺术为休闲,应该是文化建设的目标吧!
文字|汉宝德 国立自然科学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