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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房」与表演艺术

三家电视台所以走到今天这样拚命「娱乐」,看不出理想也欠缺精致度,便是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为了「票房」而经营,为票房而经营的表演事业,几乎是宿命地会走上娱乐取向和感官取向的不归路。

三家电视台所以走到今天这样拚命「娱乐」,看不出理想也欠缺精致度,便是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为了「票房」而经营,为票房而经营的表演事业,几乎是宿命地会走上娱乐取向和感官取向的不归路。

在一片国营事业开放民营声中,国家剧院和音乐厅也成为在社教机构中第一个准备走向「民营」──转型成财团法人──的单位。

与闻相关作业的人,都知道这样的转变对两厅院的远景利弊互见。有利处是摆脱了政府机关的定位,在人员的聘雇、经费的运用上都可以灵活而有效率得多。最大的隐忧则在,没有了固定的政府预算,像国家剧院这样的机构,如何能在「自负盈亏」的压力下维持演出水准!

给两厅院献策的朋友不少:找赞助啊,台湾现在有钱的企业那么多;推销票券啊,光大台北就有三百万人口,都是「潜在观众」;开发周边产品啊,演出的出版品、CD片、纪念品都可以卖钱;增加场租啊,纽约的林肯中心或东京的山多利音乐厅,没有三、五十万租不到一天场地,我们两厅院水准不下于这些国外场地,却只收五万场租,能不赔吗?……献策的人都是一番好意,然而所有的「策」都有它的限度:台湾钱固然「淹脚目」了,但有钱人赞助文化的传统远远有待建立,其困难程度问问林怀民或许博允就知道;票房和周边产品的收入,全世界的大剧场和音乐厅大概都只能期望回收成本的百分之二、三十,我们在观剧赏乐人口根本偏低的情况下,还勉强维持了略高于这个百分比的回收,已经是努力推广的结果;至于加收场租,听听演艺界的反应吧,他们的感觉是,大家的日子「都这么难过」,两厅院还该降低场租才是,最好是政府全额补助,才算是奖励文化。

一个没有了政府预算,自辟财源的可能性又了不可期的演出场地,很难避免几个前景,其一是压低成本,减少大的制作或精致的演出。其二是以场地出租为主,放弃策划主导的地位。其三是向大众品味看齐,争取娱乐市场的消费人口。

这几个前景,当然,都不是好消息,我们看看三家电视台所以走到今天这样拚命「娱乐」,看不出理想也欠缺精致度,便是因为它们在本质上是为了「票房」而经营,为票房而经营的表演事业,几乎是宿命地会走上娱乐取向和感官取向的不归路,而这也是所以先进的国家都得以一个无票房压力,不必「赚钱」的公共电视台来平衡商业台的大众取向,才可能达成社教功能。

民生消费品可能因市场竞争或销售压力而越做越好,国营事业因此往往在开放民营后刺激了它的进步,但同样的公式不一定可以应用到艺术创作上,因为后者不是「消费品」,对绝大多数人属于可有可无。在争取消费者的同时,首先付出的代价极可能就是为迎合大众而变得粗俗化。一个文化社教单位怎样能在转型为「民营」后得其利而减少其弊,不仅是两厅院也是整个文化界共同的课题。

 

文字|黄碧端  专栏作家、国立中正文化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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