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二十几年来,艺术教育界一直对现在的大、中、小分段的学制感到无奈。艺教附属在分段的学制中,学生因升学而无法专心,所以在教育效果上事倍而功半,令人灰心。艺术法通过,台南艺术学院的一贯制音乐系仍要奋斗争取招生,但主要的障碍已经删除,一贯制教育之实施指日可待了。
民国八十六年二月廿五日下午四点五十分是很重要的时刻,因为此时立法院三读通过了艺术界期盼了若干年的艺术教育法。
立法过程历经十五年
这部艺术教育法并不能说很完备,但是自构思到通过,已经超过十五年了。最早的起草委员为台湾艺术学院的凌校长,手边还保存了当年的初稿。努力了十五年才通过的法律,究竟会为我们带来怎样的艺术美景呢?其实也是很有限的。
艺术是一种弱势的活动,艺术教育在教育圈子里也是弱势的。所以立一个专法来促进艺术教育的功能并不很容易。艺术法的目标是很单纯的。其一,专业教育可以作育优秀的艺术家,其二,一般学校教育应该是含相当份量的艺术教育,使读书人都受艺术之薰陶,其三,文化机构应努力推行大众艺术教育,提升国民气质。但是要用法律来具体的予以规范,就会使大家觉得过份强调;或觉规定的太硬,会有执行上的困难。所以再三修改的结果,大部分的条文只是一种宣示。只有希望大家怎么做,没有订出要怎么做。因此,有些立委读了,会说这是一部不必要的法律。
那么艺术界期盼这部法律的理由何在?
其实这部法律只有两条有具体的意义。一是第七条,规定艺术教育可以实施一贯制教学,二是第十四条,规定艺术的教师可以不必按照一般大学之规定,而是依艺术的造诣来评定其资格。这两条等于解除了多年来艺术专业教育的束缚。
分段学制使艺教无法贯彻
过去二十几年来,艺术教育界一直对现在的大、中、小分段的学制感到无奈。艺术,尤其是表演艺术,必须选择有天分的学生,自幼年始即施以专业教育,到二十岁前,艺业始可成熟。艺教附属在分段的学制中,学生因升学而无法专心,所以在教育效果上事倍而功半,令人灰心。国立艺术学院成立之后曾打算以附设中学的方式突破此困境,然为法所限,半途而废。
台南艺术学院在建校计划中即提出设立一贯制表演艺术部门,民国八十四年冬在准备开学的计划中,即提出要求设立七年一贯制音乐系,希望招收国中、音乐班的毕业生,但为行政院以无法源之理由删除。八十五年教育部再提院要求覆审,另方面台南艺术学院寄望于艺术教育法的通过,乃尽一切可能,在立院凝聚三党支持力量,希望在上会期通过。可惜因临时之要案过多而未能如愿。
教育部不放弃希望,支持艺术法与台南艺术学院的立法委员们也尽全力支持在新会期开始即送上议坛。二月廿五日是本会期开议的第一天,支持者即成功的在下午排进议程,经过一段短短的协商,迅速通过了这个法律。使表演艺术教育进入一个新的里程。
艺术法通过,台南艺术学院的一贯制音乐系仍要奋斗争取招生,但主要的障碍已经删除,一贯制教育之实施指日可待了。艺术教育界的朋友们要抬头挺胸来迎接新时代的到来。
文字|汉宝德 台南艺术学院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