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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与戏剧

──以民间表演为例

从台湾剧场史观点来看,台湾当代戏剧应包含传统戏剧和现代戏剧,而剧场活动形式也应涵盖剧院、庙会与社区不同形式的演出。换言之,传统戏曲或民间庙会形式的演出不只是「文化资产」或「民俗活动」而已,它也是构成台湾当代戏剧的重要部分,是表演文化的一环。

从台湾剧场史观点来看,台湾当代戏剧应包含传统戏剧和现代戏剧,而剧场活动形式也应涵盖剧院、庙会与社区不同形式的演出。换言之,传统戏曲或民间庙会形式的演出不只是「文化资产」或「民俗活动」而已,它也是构成台湾当代戏剧的重要部分,是表演文化的一环。

台湾剧场活动有源自中国的传统戏剧(如京剧),有本土发展的戏剧(如歌仔戏),也有不同时间从日本、中国、西方传入的现代戏剧,各种型式的戏剧各有其剧场观念、表演方法与观众基础,在流传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互动关系。在源自西方现代剧场尙未建立之前,剧场主流在民间,戏剧本身就是一套仪式系统,透过集体的参与,戏剧不仅为信仰与礼仪提供明确的行动规范,并把这种规范发展成民众遵循的生活模式与艺术表现方式,成为传统与习惯,Victor Turner认为「每一个表演文化,包括仪式、典礼、嘉年华、戏剧和诗都是自己生活的诠释与展现」(注1)。检视台湾传统剧场活动,可得到充分的印证。

仪式建构元素

属于民间戏剧演出不仅是剧团及所属演员的表演而已,还涉及到其他团体与民众,它所建构的仪式结构包含下列各元素:

一、仪式系统:戏剧的表演系统、祭祀时空与表演空间相互配合,在大的祭祀组织之下,各社团、角头、民众另有次级祭祀单位;同样地,在大的表演空间之下,任何空间都可能有戏剧表演,民间戏剧也因而常呈多焦点的演出。

二、空间与时间:舞台(戏台)所搭建的型制与方位皆有一定的规范。表演者除了在固定戏台表演之外,常须把戏剧延伸至后台(戏房)、台下及其四周环境。有时更把现实空间立即转换成表演空间,例如「祭路煞」、「压火星(灾)」皆是把表演延伸到发生事故的现场,而表演空间也就是仪式空间。演出时间亦有规范,多配合祭仪举行,故在一般常见的日戏、夜戏演出时间之外,戏剧有时会在上午或深夜举行。换言之,演出时间与戏剧表演体系、空间方位、秩序、色彩一样反映民间的信仰、伦常与生活态度。

三、表演者:剧团演员固然是戏剧表演的主角,但是地方职司祭祀者(如道士、和尙、法师)的科仪常常是表演的一部分,特别是与净坛、请神有关的仪式,演员与道士角色、表演方法常有互通。在规模较大的祭仪,道士团/剧团各有所司、人数、场次也视状况而定,规模较小的祭仪,剧团则可同时扮演戏剧表演与科仪执行的角色。

四、观众:戏剧演出需要观众,这原是构成戏剧的基本要素之一。但是民间戏剧演出时的观众除了欣赏戏剧,也常须配合仪式行为,在一些祈福的演出,观众的角色一如信徒,另以祭仪配合。而祭煞性质的表演,则必须禁止「闲人」参观。作为演出参与者(赞助者)的民众在仪式进行时,除非祭仪需要,否则必须远离「表演区」,在其他地方(如家中)期待这一场仪式表演的结果。

五、表演体系:传统戏剧的表演固然重象征、疏离效果,但民间戏剧演出却常与祭仪实际结合,戏台所陈列祭祀品,与一般祭仪所用祭品相同。演员表演时也常与戏台之外的寺庙、社团有互动,这些互动反映整体的仪式系统。

戏剧所不同于宗教科仪者,在于剧场的美感经验,及丰富的剧目与情节,除了仪式表演剧目之外,更有许多戏文,透过角色造型、专业化表演呈现剧场魅力,反观道士科仪如「安龙送虎」、「禁坛命魔」,虽有戏剧型态,但著重仪式,其剧场效果所凸显的是仪式氛围,虽然可以满足观众的宗教需求,但就表演而言,也就单调、枯燥,缺乏戏剧的动人力量了。

而戏剧表演最能反映民间文化内涵与地区特色,戏台上下之间的交流也最为明显。

归纳来说,民间的戏剧演出是所属环境的集体参与,从戏班到庙宇及社团、民众皆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包括经费赞助、祭仪参与、人力支援,藉求达到文化、生活经验的交流,也为戏剧奠定根基。民间的戏剧活动不仅是维系生活秩序的仪式意义,也是民间文化的运作与滋生系统,有其一贯性,可以发展各种不同形态的表演文化。所以庙会演戏源远流长,但表演的内容、形式与方法都随时空而异,而民众在庙会的戏剧之外,另外在戏院内买票看戏,台湾歌仔戏、布袋戏在野台之外,均曾在戏院、电影、电视大行其道,所仰赖的正是民间戏剧的活力。事实上,戏剧发展存在于民间文化机制之中,其所涵盖的人际网路、生活秩序、集体情感与文化经验乃民间文化的发展基型。它所发展出来的美学系统、场面乐器、角色装扮、唱作念白、戏文情节、剧团组织、表演方法,乃至观众的欣赏角度、价値观念皆与源自西方近代剧学美的台湾现代戏剧大异其趣,也与在剧院演出的传统戏剧风格不同。

当代剧场应活用民间文化资产

台湾现代戏剧从二〇年代初开始萌芽,而后各种型式的新剧先后在台湾社会发生,包括走商业剧场路线的新剧、政治味道浓厚的文化剧、地方子弟演出的文士剧(注2)、皇民化运动时期的皇民剧,为台湾表演文化提供多重实验的基因。

五〇年代以降的现代戏剧多由官方文化系统主导,历经一段充满意识形态的时期,逐渐成为台湾戏剧的主流,与民间戏剧活动由盛而衰的趋势不同。现代戏剧的剧场美学大致以西方剧场艺术为依归,强调专业分工,及明确精选的排练方式,配合灯光、服装、舞台设计与制作,在剧院内做最完善的呈现,观众买票入场,在观众席上专注观赏舞台上的演出。在「剧场化」、「精致化」的趋势中,由政府支持,传统戏剧逐渐走向剧场化。

从台湾剧场史观点来看,台湾当代戏剧应包含传统戏剧和现代戏剧,而剧场活动形式也应涵盖剧院、庙会与社区不同形式的演出。换言之,传统戏曲或民间庙会形式的演出不只是「文化资产」或「民俗活动」而已,它也是构成台湾当代戏剧的重要部份,是表演文化的一环。

民间的戏剧演出乃是有机的文化活动,每次的演出都是一种文化体现的过程,透过仪式的过程不断呈现地方文化现象,与社会脉动息息相关,戏剧表演体系则随时空变迁而呈现不同风貌,戏剧内涵也与因社会文化发展而变化,传统社会的戏曲活动便是在这种文化机制中充满生命力。而在现代社会的民间仪式架构之下,戏剧演出可能因为观众参与程度而减少功能,而戏剧的文化意涵也因观众兴趣的转移而隐悔不明。任何不同性质的表演都可能取传统戏曲而代之,露天电影或歌舞秀能够扮演酬神戏,现代戏剧又何尝不可。但是娱乐也好,表演艺术也好,如果缺乏仪式的人文传统,所呈现的只是冰冷的形体而已。

因此,了解传统剧场性质,在其既有基础上重建剧场的民间性,乃属台湾剧场应走的方向,以民间机制架构戏剧演出环境与营运模式,也唯有如此,台湾才会出现真正的现代剧场──具有文化传统,有共同信仰基础的剧场。

注释

1、Turner, Victor, From Ritual to Theatre P. 13. PAJ Publication, N.Y. 1982.

2、文士剧乃日治时期黄欣领导的「台南共励会」所演出的话剧,表演者强调「名士」身分,故称「文士剧」。参见邱坤良,《日治时期台湾戏剧之硏究》,页316。

 

文字|邱坤良  国立艺术学院戏剧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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