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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应推动艺术立法

艺术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艺术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能提供些什么帮助?在我看来不过艺术立法而已。换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于艺术发展的法律来启动艺术的潜力。

艺术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艺术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能提供些什么帮助?在我看来不过艺术立法而已。换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于艺术发展的法律来启动艺术的潜力。

以政党轮替为号召的新总统产生了。这位新总统正是艺术界多年来所支持的陈水扁先生。他能为艺术界做些什么事情呢?

我们都知道,艺术界最需要的不是官位,而是提供艺术发展的良好环境。政府能提供些什么帮助?在我看来不过艺术立法而已。换言之,政府所能做的,是以有利于艺术发展的法律来启动艺术的潜力。

艺术立法又可自两方面著手。一方面是排除阻碍艺术发展的法律障碍,另方面是建立鼓励艺术发展的新法律。前者的重要性有时比后者还要重要。

预算与权位也要看人用

国民党政府,过去十几年,也很重视文化,但是其重视的方法是在政府中设立文化部门,在各县市设立文化中心,并逐年增加文建会的预算,让官员们可以做些事,促进文化的建设。表面上看,这个方式有直接的作用,且可对艺术界发生立即的效果,是很受欢迎的,因此政治人物要帮助艺术界,其政见都是提升文建会为文化部,并增加文化预算。为了讨好文化界,各党的候选人都以更高的官位与更多的金钱为政见。其实政治人物对于一切选民都是这样讨好的,当选之后,资源分配发生问题的时候,一切又回到原点了。

更多的权位与预算对于艺术界是不是一定有正面效果呢?这要看官员的能力与见识了。一大笔预算掌握在官员手里,要怎么运用,分配在哪方面,确实是无法保证不会有滥用、滥权的现象。这些年来文建会的预算一直被文化立委认为太少,但其有关补助艺术活动的经费,也不断受到艺术界的质疑。政治的压力,人际的关说,都有活动的空间。某县为筹划一座地方博物馆可以得到以千万计的规画费,某商业性表演团体得到令真正的艺术团体羡慕不已的补助等,都是大家熟知的事情。为了消化预算,在不应该花钱的地方出手非常大方。这样的现象几乎是无法避免的。

国民党并没有努力进行艺术立法的工作。唯一的「文化艺术补助条例」是新党立委陈癸淼所推动成功的。而过去几年,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设立,公共艺术的普及化都是此法立法的结果。实际上,此法并没有全面实施,如有适当的实施细则,应有更辉煌的成果。

采购恶法伤害艺术发展

艺术立法不一定限于直接与艺术相关的法律,可以在其他法律中有赞助艺术的条文,比如对企业界给艺术界的赞助予以捐税优惠,就可以反映在很多财税相关的法律中。今天的企业界已经壮大到可以用各种方式赞助艺术活动。他们可以直接出钱赞助,可以购买艺术品,可以支持表演活动,可以捐钱给艺术基金会,更可以建造表演场所或美术馆,给企业界一些鼓励,民间就可以用各种方式推动艺术的发展。

对于艺术的伤害莫过于恶法。去年五月开始实施的采购法使艺术性与创造性活动受到极大的伤害。艺术是不能采公平原则的。艺术重在品质。采购法使公务员把艺术品当商品采购,足以使艺术环境倒退若干年,希望新政府上任后设法予以弥补才好。

 

文字|汉宝德  建筑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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