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表演艺术类的专业杂志,在主管机关国立中正文化中心即将转变为财团法人的前景下,《表演艺术》要如何定位自己的未来可能?于迎接十周年社庆之际,本刊特地邀请多位包括立委、文化评论者、表演艺术工作者等关心本刊的人士,进行一次深度的座谈,经由大家热烈讨论,提示了本刊所必须正视的行销通路问题,以及未来在政府BOT的大趋势下,本刊可能面对的存续状况。
时间:2002年06月02日(周日)下午2:30pm
地点:中正文化中心国家音乐厅地下一楼国际会议厅
主持人:平珩(前表演艺术联盟理事长.舞蹈空间舞团负责人)
与会者:林浊水(立法委员、文化立法联盟成员)
陈琪(台北艺术推广协会执行长)
李永萍(立法委员、文化立法联盟成员)
薛保瑕(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执行长、国立台南艺术学院造型艺术研究所教授暨所长)
王墨林(资深文化评论人、小剧场工作者)
蔡欣欣(国立政治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廖琼枝文教基金会执行长)
李永丰(纸风车文教基金会执行长)
夏学理(国立空中大学公共行政学系副教授、国立台北艺术大学艺术行政与管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黄国祯(文字工作者)
童乃嘉(《表演艺术》杂志社副社长)
黄韵瑾(台新艺术基金会执行长.越界舞团经理)
记录整理:陆方龙(台湾大学中文系学士)
平珩(以下简称平):基本上,《表演艺术》杂志在台湾占有不可忽视的分量与重要性,它出版的《表演艺术年鉴》在华文世界里,更是台湾地区的表演艺术活动与发展的重要资料,希望大家今天能就《表演艺术》未来的走向和定位提出意见。
童乃嘉(以下简称童):两厅院成立十五年了,而十周年的杂志社似乎就要底定在「财团法人化」的结论里。大家曾对《表演艺术》寄予期望,到后来变得意见纷歧;我们顺应趋势开发网站,希望可以激励过去十年的努力,同时让《表演艺术》杂志社能更有期待地经营下去。
过去曾有专家学者建议两厅院能扩展表演艺术的杂志出版、资讯整合与图书馆藏等三方面的功能;而目前我们只是以任务性编组存在于公务机构里,编制只有三人,其他员工都是以业务费用外包,不属于两厅院的编制,工作报酬没有稳定的成长,也没有保障性的福利。
当前侈谈文化产业
王墨林(以下简称王):政策宣示明年为文化产业年,但文化与产业的关系为何?这十几年来台湾出现大大小小的艺术节,这算是产业吗?经济领域与文化艺术怎么协调?大家都说文化艺术是赔本生意,一旦产业化以后,政府只鼓励可以「产业化」的对象,无法产业化的话是否就无法生存?太多细致的内涵从未被厘清,几十年来累积的成果没有总结,我们实在缺乏探讨文化产业的基础。
李永丰(以下简称李):现在表演节目的票房迅速滑落,只有三年前的三分之一,原因是剧场创意不够,距离观众太遥远。有人说《表演艺术》就是一本「同仁杂志」,但其中又有很多专业精采的文章,是剧场人想知道的,却又几乎都是欧美观点,没有属于台湾、亚洲的观点,这点我很有意见。
周慧玲:台湾现在谈的文化创意产业,只是产业文化化而已。《表演艺术》十年以手工业的方式努力作为专业杂志,已经累积相当的资料,是这段历史的重要纪录,在国内也是独一无二。但它的问题其实也是台湾表演艺术生态环境的问题,必须用政治的、社会的手段去厘清。未来必须考虑市场与专业两者的结合;而网路化后,大众化、资讯化的出刊速度可与专业化的速度分开,充实服务内容。
灵活提升专业经营
黄韵瑾(以下简称黄):《表演艺术》因为是出版事业,必然被纳入文化产业。今天它是否存续,究竟是环境的必然?还是经营出了问题?我想除了它的定位方向不明外,还有销售通路的不够,现在似乎只有诚品专卖。希望财团法人化会是可能的转捩点,能让它有更多灵活的想法。
陈琪(以下简称陈):刚才有人提到《表演艺术》像是本同仁杂志,可是我们的从业人员其实不少,为什么这本杂志的影响力在本行里还是那么小?我们好像没有资格谈创意产业;相较于韩国,就算是经济衰退,创意产业的经营却一样稳健。如果今天我们要提创意产业,其实还是要经营产品、通路和市场;《表演艺术》累积了十年经验,更容易有所突破、转型,并发展有效率的经营策略。
夏学理:从大家谈论的内容听来,《表演艺术》似乎是定位成「专业性杂志」。杂志发行莫过于市场调查,了解读者对象,才能解决通路问题。但是我觉得它不适合走大众化、推广教育的路线,因为表演艺术市场人口太少,目前杂志内容也不适合教育用途,要做艺术推广,应该再另外办一份杂志。如果是给专业人员看,那就算赔本都应该要做。
蔡欣欣:《表演艺术》有「为历史做见证」的重要功能,目前艺术风气尙未普及,政府部门仍应给予支持,但是杂志本身的运作应当拥有主体性,成为检验当代表演艺术美学、社会艺术教育与资讯传播的推手。因应e世代,《表演艺术》也成立了网站,但应兼顾平面的优势,也可以利用网路的影音视效,展示表演的精采片段,以提高观众的意愿。
整合区隔公共资源
薛保瑕:台湾的表演艺术环境,二十年来问题大同小异。我们不能忽略网际网路的瞬间连结,但也不能在大众化的诉求之下,使得艺术文化非常尴尬,这将导致创意无法被刺激,而只重视「引起注意」。在这个时代里,我们需要观照全民的心智空间,这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値所在。在品质上努力、注重艺术网络的连结,更深入诠释精神的层面,是权衡艺术与商业的关键所在。
黄国祯:首先我想问《表演艺术》十年来,对于市场掌握了多少?在这个资讯便利的时代,它提供了什么不同于网路、报纸的满足?消费者要在需要被满足时,才会去支持它,所以「市场调查」一定要做。而《表演艺术》有了网站之后,还要不要出版平面杂志?如果我们希望它有教育的功能,在学生的上网习惯并未普及之际,我觉得这样的杂志其实可以继续留存。
其次,它的经费来自政府,但政府适合办评论杂志吗?官方与民间的角度、定位不同,办评论杂志是否有失立场?如果政府要提供一份杂志或网站,有没有可能区隔或整合既有的成果? 譬如把「网路剧院」和其他教育部提供的艺术资讯整合起来,既能便民,又能推广。
存续系于主事权力
王:台湾的表演艺术文化浅薄,《表演艺术》也没有存在的客观条件。现代剧场内敛深涵的现代性意味,永远都被市场机制操控。《表演艺术》就是走专业路线,与小剧场走前卫路线一样,不需要诉求大众。现在什么都讲究市场、读者,就是没把本质搞清楚,真是选举习气!我们应该先讨论清楚官方、民间与半官半民的《表演艺术》到底要扮演什么角色。
童:我在两厅院曾经做过两次市调,但是后来都被主事者否决了。谢谢大家提出许多经营的可能,但在一个半官半民的机构,可能性并不等于必然性;况且我们面临人才不足的情况,每年为了出版年鉴,常常得为寻找撰述者苦恼,人才在两年内几乎都用完了。
李永萍:基本上两厅院已经确立要财团法人化,在文化投资的角度下,能够BOT的就以BOT进行;如果未来杂志社还在两厅院编制下,BOT经营是免不了的。但谈判的可能是,可以要求承包出版的厂商支持这份小众的专业杂志。BOT之外的另一种可能是利润中心制,不论两厅院或杂志社必须自负盈亏,就像公共电视;走BOT的方向应该比较可行。
台湾进入WTO后对国际文化产品全面开放,政府若不继续资助赔钱的慈善事业,也不支持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可能就看不到本土性的创作。所以,其实现在也是转机,可以借机重新思考,我们表演艺术产业是不是应该要有明星?现在没有明星几乎就是nothing,而表演艺术界是否应该和各项娱乐产业发生对话与交流,以创造更多的可能性?
林浊水:韩国全力提升文化产业以后,也带动了精致文化的空间,但应避免让精致文化界的人都去搞产业文化。艺文界人士可以跟文化产业互动,但是文化产业绝非艺文界的本行。
《表演艺术》没有竞争还办不好,正显示先天缺乏商业价値,不应该视为文化产业。我同意整合公部门的成果,不然太浪费了。专业杂志是必要的,但台湾表演艺术的观众量实在太小,政府应当支持,不要利润中心,并捍卫它的批判性。不过由两厅院来承办杂志确实可议,国艺会是补助单位,若承办杂志来批评演出的好坏,好像也有问题;专业性的杂志一定要有风格,而国艺会、文建会都不适合有强烈的风格。两厅院作为演出制作单位,是唯一容许有风格的机关,所以我赞成在两厅院继续承办。
黄:产业有许多环节,并非取决于利润的有无;提升专业能力是产业中非常重要的事情,《表演艺术》正扮演了文化创意产业中研发和品管的角色。
平:《表演艺术》注重美学与评论标准,可以让表演艺术有好的提升,这不是报纸可以取代的。今天的讨论后,《表演艺术》哪几点经营符合趋势或怎样才能获得资金挹注,大家可以私下协商,然后尽量游说重要人士,非常谢谢大家的参与。
更正启事
114期第16页纸风车剧团《武松打虎》的照片摄影者为白水,误植为林铄齐,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