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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表演艺术
专题(一) 歌仔戏在外台,戏路几条通?/期待新局

仰望艺术,演出新舞台

对政府扶助外台歌仔戏的思考与期许

改善外台戏原生地的演出环境,乃当务之急,但政府补助外台的长程目标应是鼓励秀异份子朝剧场发展。业者深谙「合主人意,便是好功夫」的道理,形同现代「新炉主」的政府单位只要顺势利导,歌仔戏艺术仍然值得期待。

改善外台戏原生地的演出环境,乃当务之急,但政府补助外台的长程目标应是鼓励秀异份子朝剧场发展。业者深谙「合主人意,便是好功夫」的道理,形同现代「新炉主」的政府单位只要顺势利导,歌仔戏艺术仍然值得期待。

台湾土生土长的歌仔戏,在内台、电视、外台的每个阶段,都由众多立案的职业剧团,维持著虽然封闭、但俱足产业意义的一行。比起内台有观众、电视有收视率的商业环节,外台的业者直接交陪以庙宇的炉主、头家占大多数的业主,产业脉络相形之下较单纯。然而,在「娱人」的功能遭其他娱乐形式排挤,「酬神」的功能又被电影、康乐队、歌舞秀大量替代之后,外台歌仔戏不但很难藉职业化的常态演出累积其艺术性,反而是掩不住疲态了。

改善原生地的演出环境

对民间戏剧生态有深刻了解的戏剧学者邱坤良一九九三年即藉本刊发表〈为台湾野台戏整型〉一文(注1),该文舍保存文化、提升艺术等堂皇的观点,直陈有关单位若果真重视这数百个外台戏班所能发挥的文化功能,当务之急,不是颁给少部分剧团或艺人犹如镜花水月的荣誉,或邀请他们到剧院演出,而是「改善剧团的音响与舞台设备,以及增加其演戏收入」。在自由市场下,政府对没落中的夕阳产业,未必要济弱扶倾,「若民间庙会祭祀不再演戏,虽然遗憾,也只是一部分传统文化的失传而已」;然实际上,外台戏仍是必要的仪式,若任其受原生地劣质化的限制,每每以低俗的面貌出现,甚且成为扰民的噪音、交通公害,如此,另一方面又要社会大众打心底认同它们是表演艺术,恐怕是事倍功半,且强人所难了。

以是,邱坤良呼吁「正视现存野台戏的弊端,使其文化功能自然彰显」,例如使用扩音器要勘查场地周边的环境,改变音源投射方向,增益其音质音效等等。音响的问题看似末节,但一旦解决,能立即有效地改善民众对外台戏的观感,只是因为戏金低,一般剧团很难凭主观意愿,拿数十万元投资做舞台、音响、道具等技术升级的事。不过,一些外台剧团在获得补助、或有机会参加大型汇演之后,的确都会舍重金从最立竿见影的门面修整起,像台北新樱凤歌剧团制作了一套舞台布景,高雄春美歌剧团添购了一套小蜜蜂音响,前者的「五十尺」布景在日常的演出中甚至用不到。

不是吃政府奶水长大的民间艺人很认份,他们对现况的牢骚,极少是针对政府而发,倒是同业「抢」戏路的手段,令其不吐不快。他们抱怨有些剧团不会唱七字调、都马调,却靠著年轻貌美,或擅长公关,「我们在前面作戏,他已经在庙内签下明年的戏路了」。平心而论,现代的庙会活动可以接受康乐队、歌舞秀,庙方舍坚持古法的剧团,而取「录音班」,或只会唱流行歌、演胡撇仔、但脸蛋姣好的年轻剧团,并不足为奇,而在商言商,以积极的态度行销更是何罪之有?公权力应该干涉的,是这些歌仔戏专业不足的剧团往往不惜以搞坏行情的低价,增加自己得标的胜算,而他们之所以出得起这种低价,是因为该剧团根本没有立案,没有正式的组织成员,既不必缴税,固定支出也不多,出手却是快、狠、准,遇到「大日」,正规经营的剧团分身乏术,倒是这种杂牌军能拆出两团吞食戏路。

业者希望有关单位落实演员认证制,并彻查剧团立案与否,而非以「无法可管」搪塞;这样的要求只是提供一个合理公平的发展环境,还守法的剧团公道,说起来这是政府当尽的基本责任,一点都不过分。

尊重生态,增加演出和观众

很疼惜外台戏班的台大戏剧系副教授林鹤宜,形容外台戏的业者「很惜福,只要多给一点点钱,他们就会演得很认真」。在官办的大型汇演中,外台业者的惜福、认真著实令人印象深刻。对业者来说,入选汇演意谓著他们的艺术受「长官」肯定,是莫大的荣誉,加上办理方式为各团在同一地点各演一天,观众重叠性很高,有的还有评审当场考核,所以,即使只有演一场,大家都把输人不输阵的「拼戏」精神发挥到极致。一场汇演给的经费,从十万到二十几万不等,比起现在庙会的戏金,算是相当优渥。不过,若从剧团相对砸下数倍成本,来制作字幕,增调前场的演员、后场的乐师,租借或制作符合汇演五十尺舞台规格的布景、道具,演员也加码订作新戏服,林林总总加起来,业者说:「没赚,反而要贴钱。」因此之故,有一些颇具口碑的剧团并不热中参加汇演。

像今年台北市文化局在十月中旬在中山堂广场举办十四场的外台汇演观摩,由于公告征选的时间仓促,而这段期间又刚好是外台戏最多的「大月」(即农历八、九月),很多剧团一边筹措企画案,一边嘀咕,也有宣称若入选,而排到演出的时间撞上「民戏」戏路,将不惜放弃汇演而就民戏。一来,汇演不见得有赚,二来,民戏的戏路都是早早打定,若临时不能践约,明年同时期的戏约因而告吹,损失就不是用一场抵一场来算的。除此以外,因为外台的观众都是熟面孔,故也有业者担心,大型汇演有媒体宣传,一口气吸走绝大多数的外台观众,一般戏班的台下只得更加冷清了。

外台业者的生存,主要仍靠平时的民戏来维持,业者上述的考量情有可原。政府单位既然有突显外台戏之艺术文化意涵的用心,不妨进一步了解、尊重外台的生态。例如特别举办的汇演,应该尽可能选在不与民戏冲突的时间,让剧团有「闲情逸致」,能更从容地准备、表演,也才有助于增加剧团的收入,雪中送炭,备感温暖。另外,平常的外台戏就是现成的民俗艺术活动,地方的文化单位可以搜集整理各团的民戏戏路,制成演出表,提供给想看戏的人,使之成为文化观光的一环;平常的外台戏有人看,业者平常才会用上进心来演戏,参加汇演也才能渐渐拾回平常心。

目前,包括文建会扶植杰出演艺团队,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台北市政府举办的汇演或艺术季,以及国家文艺基金会、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的演出、创作补助等,官方或 半官方单位用在提携外台剧团进入「艺术」堂奥的经费,有一定之数。这些年来,除了许多剧团将外台剧目整理为定型戏参加汇演,更有台北陈美云歌剧团、高雄尚 和歌剧团、台中秀琴歌剧团,带著创作剧本到剧场演出,其中,陈美云歌剧团《刺桐花开》的成绩尤其叫人刮目相看。

不只给钱,更要给文化视野

尽管才停办的地方戏曲比赛多年来由于经费与公信力不足等因素备受争议,但业者仍纷纷向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反映,希望能够再办歌仔戏的比赛。正如汇演一般,比赛得奖对从事表演工作的业者而言,是很重要、而且能愈滚愈大的资历。传艺中心主任柯基良表示,未来将整合长期以来与传统艺术相关的授奖、传艺、比赛业务,像已经举办过两届的外台汇演活动,便规划逐渐转型为正式的比赛。他希望透过比赛建立一个机制,能够促进剧团朝健全组织、培植人才和积极创作三大方向来走。以当前台湾歌仔戏整体的发展来看,对创作之于艺术、产业的意义较缺乏认知的,是外台歌仔戏,大多不养演员、有演出才临时成军的,以占极少数的剧场歌仔戏最明显,而两者都有人才青黄不接、又没有能力养成新秀的困境。柯基良显然寄望借此改变歌仔戏的生态环境,然而,就现况而言,外台歌仔戏和剧场歌仔戏有很多本质上的差异,如何比在一块,又如何领受相同意义的奖?除了需要时间拉近两者距离之外,奖项名目的设立,也需要更细腻周详的考虑。

政府补助外台,应清楚地将长程目标放在鼓励秀异分子朝剧场发展,否则,同样在庙会中扮演外坛仪式角色的康乐队,如果演出专业,是否也能受政府补助?对很多优秀的外台戏班来说,在原生地要活著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个嘈杂纷乱的环境,几乎已不可能提供企图更上层楼的表演艺术家任何进步的动力。这些业者短少的,与其说是钱,不如说是文化视野。因为养成背景和职业化的习惯,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一般外台业者很难理解编剧、音乐设计和排练等接近艺术核心的事,有什么重要?被传统戏迷簇拥著的外台明星,也未必理解跨出香烟缭绕的庙口,转战赔钱作戏的剧场(注2),有什么必要?

不过,他们都懂得「合主人意,便是好功夫」的道理,所以,当形同现代「新炉主」的政府单位要求他们写企画案参加征选,演出时打字幕,甚至文建会扶植的团队一年要有一个新作品的时候,他们都会想尽办法配合,并且做得越来越好。如此看来,外台业者有其潜力,只要政府顺势利导,歌仔戏艺术仍然值得期待。

注:

1.参见本刊第八期(1993.6),邱坤良〈为台湾的野台戏整型〉。

2.像河洛歌子戏团的名角郭春美就坦承,外台靠个人魅力吸引的戏迷就足以撑场面,但剧团知名度不够,光戏迷是坐不满剧场的「椅仔位」的。

 

(本刊编辑 施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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