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罗伯的设计风格,多是以「拼贴」为主要手法,可能在选取与组合之间,创造强烈的视觉,也可能从个别的元素里,寻找演出作品于其间的蛛丝马迹。
以他近期替国家两厅院「新点子实验场」设计的主视觉来说,收纳的不只有一部创作,更倾向于「概念」的表现与整合。「新点子实验场的命题,对我来说是非常强烈的,无论是『新点子』还是『实验』,都告诉我要准备处理的东西不是工整的,也可能带点混乱,或是具有实验性的符号在里面。」林罗伯认为,这反而是个很好、且有趣的状态,因此他以新点子实验场提供的「迈」这个概念为核心,将舞台、路标、甚至梦境里的元素都缝补起来。
「今年的视觉,从大方向来看,是很鲜艳、缤纷的,在画面里可以看到不同元素,表现出它的概念。同时,我也在里面放了很多跟道路有关的物件,像是路标、或是指涉性的符号,还有每个演出也会有概念性的符号出现,建筑出新点子实验场的世界观。」
非科班出身的林罗伯,似乎用他与表演艺术、平面设计的参与位置,反复拿捏自身与作品间的拼贴状态,组合出希望传达的那个瞬间。
人生转弯,来自艺术电影与剧场的视觉刺激
林罗伯在大学念的,是与表演艺术、平面设计八竿子打不著的「生命科学系」。
不过,由于他就读的东海大学很重视通识课程,他也因此在专业科目之外,透过大量必修的通识课程接触不同领域,其中影响他最深的是「艺术电影」。「我刚开始并不是从设计开始接触,反而是艺术电影,才慢慢转向设计。毕业后,有去考实践大学的媒体与视觉设计相关研究所,但没有考上。」当完兵后的他,先是在诚品艺术书店工作,后来到了台原偶戏团。从这个时候开始,林罗伯的生涯规划似乎就与生命科学没太大关联了。
在台原偶戏团,林罗伯虽非专职设计,但在工作中逐渐接触剧团的不同面向,包含制作、操偶等,后来也陆续参与美术设计;于是在离开剧团后,找的工作就直接以「设计」为主。
林罗伯回忆,后来在工作中陆续与美术馆、博物馆合作,而第一个正式接案的表演艺术类型的平面设计,是2019年的大稻埕国际艺术节。「当时的制作人高翊恺注意到我有一些比较视觉型的作品,于是问我有没有兴趣。」当年的策展方向采取1920年代的狂骚精神,并推出「街区共同策展」概念;因此,林罗伯将街区中的不同块面加以组合,并用鲜明的黄色落成文字,压在主视觉上,突显冲突感。
「那个时候做的可能不是那么平面设计,但也不是那么视觉艺术,有点跨在中间位置。」林罗伯这么说。于是,他的主视觉海报也往往带给观看者冲击,甚至不一定能直觉反映出作品本身,需要从中找寻更多线索。
拆解内容与手法,确定风格走向
「我觉得自己在创作的过程中,会把『内容』与『手法』拆开来。『内容』是我设计的东西怎么更贴近这出戏想传达出来的感觉,那『手法』可能有点类似风格,就是我如何用不同种的风格去对应这出戏想要传达的内容。」林罗伯有点总结式地进行分析。
举例来说,他一定会跟对方沟通好他们的「内容」,包含这出戏讲的是什么、作品采取怎样的创作元素等,然后再跟他们说明自己拥有、或倾向的几种「手法」。他提到:「若是内容方面有办法贴合演出作品本身,在手法部分多半都会采取比较自由的态度让我去设计。」
因此,林罗伯也重新梳理他的设计流程。「我在做平面设计的时候,会先询问导演心中的画面,还有他想要的主视觉到底是什么样子,然后我可能会做出范本,进行『来回辩证』的过程。」首先,他会请剧团提供演出企划书,从中抓取关键词,然后与团队进行反复讨论,包含这出戏的走向、采用的视觉手法等,借此归结出贴合这出戏本身的样貌。
而对于「风格」的掌握,也存在于他的事前功课。林罗伯会在接下设计案时先去搜寻这个剧团过往的视觉风格,「每个剧团本身都有想要自己想要走的风格,所以我会跟剧团讨论,这次的主视觉希望是贴近?还是要做一些突破?这都是可以讨论的空间。」不过,林罗伯笑说,会去找他做设计,大概都清楚他的风格比较不是「内敛型」的,多半是想要做点改变、或是与过往风格不一样的选择。
用「存在时间」长短,判断设计原则
有趣的是,林罗伯本身也有参与偶戏演出——从台原偶戏团开始,到后来导演伍姗姗在不同剧团导戏,都给予林罗伯不同类型的机会。而自身的演出经验,确实提供他不同的设计角度。「如果我同时参与演出也做演出的视觉设计,我觉得我会比其他设计师更了解这个作品,也更会贴合戏本身,掌握未来呈现的样貌。」
不过,这多少反映出,表演艺术作品在主视觉设计时仍带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林罗伯认为,为了配合作品行销周期,他所从事的主视觉平面设计,通常早于作品的创作排程,「落差倒不至于,我觉得都还是会有关联,只是关联性的强弱而已。」这也回到前述提及,他对于设计流程与讨论的讲究,去避免过大的落差。
他认为:「平面设计是演出作品第一个跟观众接触的东西,借此让观众去理解这出戏可能的样子、或是带给他的感觉是什么。我觉得看待观众跟视觉这件事情是很重要的,说白了,视觉也是行销的一环,就是要让观众愿意买票。有想像的空间,他可能才会进剧场看演出。」
同时,他也将其他类型的设计进行比较,认为「这个设计需要存在多少时间」是很重要的。林罗伯举了公司行号的LOGO,可能得伴随公司10余年以上,所以在设计上就不能太夸张,要以舒服、精简、内敛为原则;相较之下,书籍的存在时间会落在几年内,之后可能会再有改版可能,就可以操作一些比较感性、或是稍微有些冲击的元素。但,一个演出作品的平面设计大概就存在半年左右的时间,「我会觉得『吸睛度』必须更强,得在短时间里就要达到效果。另外,反正它能够被视觉接收的时间也不会那么长,所以我会比较不考虑舒适度。」
或许正是林罗伯接触剧场的方式,是从剧团内部的运作开始,让他思考到平面设计与表演艺术间的关系,而达到两者相得益彰的辅助关系。
(本文出自OPENTIX两厅院文化生活)
林罗伯
毕业于东海大学生命科学系,曾任台原艺术文化基金会教育专员、好剧团视觉设计等职务,现为平面设计师。曾举办「詹雨树、林罗伯创作联展『你让我从安全的高度跳下去』」,并曾与台北偶戏团、三缺一剧团、聚思制造端、飞人集社等团队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