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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莫高窟二九七壁畫北周伎樂圖之芋、琵琶、豎箜篌。(取材自梁銘越所著《歷史長河的民族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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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現代國樂團的編組

現代國樂的歷史雖短,但發展迅速,就演奏品質、樂曲編創及音樂敎育而言,都有長足的進步,在當今處於弱勢文化的中國音樂中幾成「顯學」。

現代國樂的歷史雖短,但發展迅速,就演奏品質、樂曲編創及音樂敎育而言,都有長足的進步,在當今處於弱勢文化的中國音樂中幾成「顯學」。

相對於大多數的傳統音樂而言,「現代國樂」可以說是一個相當年輕的新興樂種。前者經過了數百十年的發展、凝澱,基本上已有了約定俗成的編制,例如江南絲竹的絲(二胡、琵琶、三弦、揚琴)、竹(笛、簫、笙)與輕擊樂(板、馬蹄鼓、碰鈴),廣東音樂由早期的「五架頭」(硬弓組合──二弦、提琴、三弦、月琴、橫簫)到後來的「五件頭」(軟弓組合──粤胡、秦琴、揚琴、洞簫、椰胡),南管的「上四管」、「下四管」……等,而這些樂器的搭配、音色的對比組合、演奏的手法,加上樂曲的風格,也就形成了各樂種的重要特徵。至於現代國樂,發展至今也有五、六十年,但其編制猶未定型。

現代國樂團的組織,一般以爲發軔於「五四」以後在上海、北平等大城市出現的「國樂隊」,其中最早且較具規模的首推民國九年由鄭覲文發起成立於上海的「大同樂會」。該會主張「硏究中西音樂,籌備演作大同音樂促進世界文化運動」,初期以演奏雅樂爲主,後來轉而演奏古典音樂、民間絲竹,可以視爲民間絲竹與現代國樂的過渡。正式提出現代國樂團的觀念與編組的,應屬重慶時期的中央廣播電台音樂組國樂隊。該隊起初僅六人,後因無法滿足於沒有和聲與集體演奏,才建立了樂器以類分組,各有高低音域的二十餘人樂隊,其編制影響了三十八年以後台灣各國樂團。至於大陸的民族樂團,起初係結合民間絲竹樂隊與吹打樂隊,以後則朝大型樂團發展,一般多至七、八十人,甚至達百人(中央民族樂團)。其沿革略如附表。

從歷史發展觀察,現代國樂團的編制主要源自兩方面:在傳統民間樂隊的基礎上,借鑑西洋管弦樂團的優點,使之旣保有中國樂器的音色、語法、組合的特質,復能具有豐富多變且調和的音響。爲了追求整體的和諧、加強樂隊的表現力,遂要求各常規樂器須具有寬宏的音域、統一的音律、完整的半音階以及幅度變化較大的音量,因此在發展過程中,一方面吸收民間適用的樂器,如改良山東柳琴戲的柳琴作爲高音彈撥樂器,改製粤胡爲高胡;一方面就現有的樂器爲基礎創製整組的樂器,如中胡、大胡、低胡、按鍵笙、加鍵嗩吶、小阮、中阮等,而一些早經採用的樂器,大多也經過改良,使其音準、音域、音量更合乎需求。

上述情形,與西洋管弦樂團演進的經驗極爲類似。但時至今日,現代國樂團的編制仍未定型,却也因此提供了未來更多的可能性。就現況而言,音域、音律方面大致都已解決,音色上大體也都能被接受,但仍存有若干有待克服的問題:

一、嗩吶易強難弱,加上整組的笙、管,遇到氣勢雄壯,全體強奏時,與其他聲部很難取得平衡。

二、三弦是表現力極強的樂器,但因音色較爲突出,與其他全爲木板共鳴的彈撥樂器不易融合。如何調處它,是很値得思考的。

三、箏是很具色彩與傳統的樂器,由於大多仍調五聲音階,在近來一些作品,特別是轉調頻繁,多用變化音的樂曲中,有逐漸被箜篌(或豎琴)取代的趨勢,我們請作曲家注意此一現象,或用多張箏,或給予較充裕的轉調時間,未必要因「方便」而捨棄它。

四、低音拉弦樂器一直未盡理想。數十年來,各樂團曾作過許多嘗試,如革胡、拉阮、大琶琴等,甚至乾脆直接採用大提琴與低音提琴,但都無法兼顧民族色彩、音色和諧與現代作品在演奏技術、音量變化上的需求,這可能是目前較迫切的問題。

現代國樂的歷史雖短,但發展迅速,就演奏品質、樂曲編創及音樂敎育而言,都有長足的進步,在當今處於弱勢文化的中國音樂中幾成「顯學」,自有它能「快今人耳」的長處。展望未來,現代國樂團當會在吹拉彈打四大樂組的基礎上陸續修改擴充。我們期望演奏家們繼續提昇演奏技術,給予作曲家更多的創作空間;作曲家們亦當發揮想像力,嘗試各種可能性,以拓展更寬廣的境界,同時樂團的編制也應更具彈性,配合著提供多種類型的組合(如果演奏員能兼通一種樂器當更理想),如此相輔相成,現代國樂未來仍有極可觀的發展潛力;當然,我們更要強調學術硏究的重要性,惟有透過嚴謹的學術硏究,有了堅強的學術基礎,一切實驗、改進方才有所依循,也才能落實。

 

文字|李時銘 實驗國樂團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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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現代國樂團的編制沿革

演出階段

編制

樂器沿革

備註

五四之後

約三十二人

笛、簫、笙、琵琶、阮、箏、二胡等,改椰胡為弓胡、大忽雷為低音彈撥樂器。

民國九年鄭覲文發起之上海大同國樂會為主。

民國二十四年

六至十四人

笛、簫、揚琴、琵琶、南胡等。以南胡為基礎,設計了中胡、大胡、低胡

琵琶改為六相十八品平均律半音階設定秦琴、阮咸的品味

重用丁燮林研製的十一孔新笛

中央廣播電台音樂組國樂隊為主

民國三十一年

二十餘人

笛1-2、簫1、新笛1、笙1、管2、喉管1、揚琴1、琵琶2、三弦1、阮1、秦琴1、箏1、粵胡1、南胡4、中胡2、

大胡2、低胡1、擊樂器若干。

重慶時期中央電台國樂隊觀念上受到西洋管弦樂隊影響,以粵胡部分或南胡甲部等於西洋樂隊的第一小提琴,南胡乙部等於第二校提琴,中胡等於中提琴……

民國三十八年以後

四十餘人

梆笛1、曲笛1-2、新笛1、

笙2、嗩吶(兼管)1、揚琴1琵琶2-4、三弦1-2、阮1-2、高胡1-2、南胡4-10、中胡2-4、大胡2-4、低胡1-2、擊樂2-4(間用月琴、秦琴,五十年代柳琴亦傳入)

中廣國樂團為主

此後三十年間為台灣各國樂團所沿用。

四〇年代

 

大陸民族樂隊發展初期,往往因地制宜,結合民間絲竹樂隊與吹打樂隊,大略有笛、簫、笙、嗩吶、琵琶、揚琴、三弦、阮、二胡(二部)、中胡、大胡、鼓、木魚、鑼、鈸等。

上海樂團民族樂隊(1952)

中央廣播民族

管弦樂團(1953)

中央民族樂團(1960)為主

六〇年代以後

約六十至八十人

一九七九年成都「全國樂器創作會議」作成「規範化」的大、中、小三種樂隊編制方案:

其大型樂隊包括梆笛1、曲笛1、新笛2、高音笙2、

中音笙1、低音笙1、高音嗩吶2-4、中音嗩吶2、

低音嗩吶1、揚琴2、柳琴2、琵琶4、中阮4-6、三弦2、大阮2、箏1、高胡6-8、二胡10-12、中胡6-8、大胡4-6、低胡3-4、擊樂3-6。目前海峽兩岸的專業樂團,大致都與這樣的編制相去不遠而間有增減,如中央民族樂團、中國廣播民族樂團、香港中樂團都加了一組管;有些樂團有較多的彈性組合,如吉林民樂團的吹打樂就相當出色;而大多數樂團也會依照作品的要求,機動地加入簫、把烏、箜篌(或豎琴)、板胡等及各種打擊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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