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需要戶外劇場?爲什麼需要「山上劇場」?大劇院與各文化中心固然提供聲光兼備的表演場地,卻不能取代大自然多變又永恆的空間環境。
空間,在劇場裡是爲服務戲劇之進行的,除非戲劇的主題正好是要表現空間,否則在劇場中過度強調空間的存在對戲劇反而是一種傷害。
劇場裡的空間安排,一般來講是舞台設計,主要的工作是如何讓演出者擁有他所需要的空間樣態。廣義的說,燈光、音效等問題都應包含在內。
在小劇場中(廣義的小劇場,庄下頭子弟戲劇場、龍山寺南音的表演場和板橋林家花園內的方鑑齋水上舞台、大龍峒的水上康樂台等……),觀衆三、四十人,演員的肉身和細膩的肢體表現都可以輕易地打進衆人心底。但在可以容納一、兩千人的大劇院中,觀衆的戲劇接收都要靠許多東西當作「中介媒體」才可能,同時,觀衆永遠只能坐在某一個定點,要側個頭、動個身、咳個嗽都要擔心「旁邊的反應」──這讓我想起一件事,民間傳統中的廟會鬧熱在某些號稱「高級知識分子」社區住民們的眼中看來,竟成爲噩夢般的噪音。這種情境顯然是把空間扁化、弱化了。
當然,大劇院已經在此時此地擁有絕對的生存條件,社會已能忍受電視化的視聽效果。在大劇院中,十五公尺之後,對演員的表情就無法掌握,二十公尺後,只能看到一個輪廓,這些座位大部分卻成了維持票房紀錄的低票價區,甚至只能聽聽透過音響所傳來的「新聲音」。但是,劇院仍舊是當今戲劇人口的最愛,所以,我們似乎也不該再去刻意地迴避這個問題了。
此外,空間的限定,對不熟悉這個空間的創作者來講,是創作的限制。以音樂來講,《山月記》在山上的排演過程中,擔任音樂設計的陳明章,對山上野外劇場的空間有特殊的經驗。他覺得在那樣的地方感受到的不只是戲劇的演出,甚至還包括空氣、蟲鳴、鳥叫聲,還有許多意想不到的其他感受。
在一次座談會中,陳明章提出〈老虎進士〉(一九九二年元月)在山上劇場與國家劇院兩個不同空間中音樂與空間的關係。他認爲劇中笛子聲在山上顯得悠遠、寬廣,而在劇院中卻扁掉了。他又舉了一個觀看某個知名舞蹈演出的經驗,「錄音帶放出來雜聲一大堆,兩個喇叭就立在那邊!唉,這種事情大都不被注意。那樣的聲音出來是單線的,而非立體的,沒有打出去再彈回來的感覺。」
其實,除了音樂與空間有關係之外,幾乎每一個部分都會與空間有或深或淺的關係。而表演者本身又是其中最直接的一個部分。
依我的觀察,《山月記》之所以適合在山上演出而不適合在國家劇院內演出,牽涉到空間的轉移性問題。在山上,導演或演員面對的不只是舞台上發生的事情,而是整個大自然。事實上,對於優劇場的工作方式而言,山上,才是有力量的地方,但在劇院內卻是失控的。這股力量的源泉除了包括在大自然那樣多變又永恆的環境中,一個眞正的「表演者」所必須保持的力量之外,還有一個因素是,這樣的一群人本來就在山上生活,呼吸這樣的空氣,看到那樣的月色,觸摸溫潤的泥土,在山上工作。所以當我們在山上看他們演出時,他們不會害怕那個環境,但在國家劇院演出時,他們反而像庄下人進城般,他們害怕滑倒,害怕撞到東西,害怕觀衆聽不到,他們盡力地把話說大聲,盡力地閃避陌生的設施,盡力地用脚緊抓光滑的地板。最後,終於把種種「問題」克服了,但,卻也只是一齣四平八穩而質地盡失的表演。表演空間由山上轉移到劇院時,竟使原來的可能性都消失了。
劇場最大的魅力就是現場的,它不可能透過轉播或人爲的因素(甚至小蜜蜂)再現其力量。
這是不可能的。
作爲一個演出,首先應當注意,演出空間是什麼。以《山月記》爲例,當我們要轉移演出場地時,盒子式的劇場是最不適合的(無奈全台灣的文化中心,包括國立、省立、市立、縣立在內,都是這個模樣)。若要進入這類表演空間,做法、想法幾幾乎是另外一套,但絕不會是〈老虎進士〉所要表達的。
因此之故,我們考慮轉移的地點是與山上劇場相近的公園、綠地或有山有樹的林子內。即使每一個場所都有它們各自的差異性,但是大自然本身的差距是不會大過室內與室外的差距的。
本島上的表演團體,大概除了逐漸褪色消失的傳統民間戲曲之外,沒有眞正(或受到認可)的另一類表演空間──正統式劇院以外的場所尋覓費時,在我們洽談全省巡迴公演的場地中,便體驗到擁有另類空間的高困難度。
然而,爲什麼我們不能有眞正的戶外表演場所呢?
優劇場嘗試尋找這樣的異類空間。
文字|陳板 優劇場設計總監
爲什麼我們不能有眞正的戶外表演場所呢?
優劇場嘗試尋找這樣的異類空間。
老泉劇場設計說明
目前老泉劇場的使用可分爲以下幾個部分:
㈠戲神(田都元帥)廟:擬邀請民間匠師,起造極具民間劇戲信仰色彩之戲神廟,使一個現代的劇團得以進入民間的戲劇傳統之中。(籌建中)
㈡老泉劇場:
a.室內場地:籌建中。
b.戶外場地:已開墾之平台部分約三百坪左右,分有大舞台一,小舞台四,另觀衆席階梯部分亦約三百坪。目前皆作爲戶外訓練場所,訓練項目則以:對大自然之觀察、有機生物之模擬,以及日、夜、陽光、水、火、泥土等宇宙生命元素之交流,氣功、太極等武術技藝之訓練場所。
㈢小排練場:此爲二十四坪大之P.V.C夾網布膜構造屋,訓練內容則大致爲:需使用地板之身體訓練、發聲訓練、演出排練及民俗技藝之轉化硏究場地。
㈣貨櫃屋:劇團購置可移動性貨櫃屋兩個,各長20X8(呎),作爲服裝、道具、工具等儲藏室。
㈤生活屋與廚房等設施:目前正修建木製小屋一間,可爲團員夜宿山上之休息場所。另有廚房、厠所等亦搭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