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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斯特.霍頓(1906─1953)(歐建平 提供)
現代舞講座 入門/現代舞講座之七

獨立:現代舞先驅的顯著品格(之二)

萊斯特.霍頓(Lester Horton):美國西岸的舞蹈耕耘者(上)

霍頓是和上一篇入門所介紹的塔米麗絲同屬較被歷史遺忘的「非主流」人物。然而他在西岸所創立的全美第一個不分種族的舞團,造就了艾文.艾利等優秀的人才。本文將以上下兩篇的方式,深入介紹這位淡泊名利的現代舞先驅。

霍頓是和上一篇入門所介紹的塔米麗絲同屬較被歷史遺忘的「非主流」人物。然而他在西岸所創立的全美第一個不分種族的舞團,造就了艾文.艾利等優秀的人才。本文將以上下兩篇的方式,深入介紹這位淡泊名利的現代舞先驅。

東高西低:美國舞蹈的總態勢

從美國舞蹈的歷史與現狀來看,舞蹈的密集程度、普及程度和發展高度至今依然存在著「東高西低」的總態勢──位於東部的紐約市不僅聚集了美國舞蹈的各路英雄,而且吸引了全球的舞蹈豪傑。相比之下,美國的西部顯得非常落後,例如霍頓安營扎寨的洛杉磯,就一直被看做所謂的「二流城市」。可惜的是,無論是加州的評論家們,還是普通的加州觀衆,都淡忘了這三件重要的史實:一、加州一八七七年嫡出了偉大的「現代舞之母」──依莎朶拉.鄧肯;二、一九一五年創建了美國劇場舞蹈的第一座敎育機構──「丹尼斯-雄舞蹈學校」;三、一九四八年則築起了第一座現代舞專用的劇場──萊斯特.霍頓舞蹈劇院(Dance Theater Horton)。然而,人們會輕視霍頓偉大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也得歸咎於他一生對塵世功名的淡泊。

以印第安風格奠基

萊斯特.霍頓,這位美國現代舞蹈史上的重要人物出生於一九〇六年元月二十三日。作爲典型的美國人,萊斯特.霍頓身上除了有英格蘭、蘇格蘭及日耳曼這三種歐洲白人的基因,更有阿爾滾琴(Algonquin)等兩種北美印第安人的血統──他的曾曾祖母中,就有一位是純粹的印第安人!而他一生,尤其是在他成名之後,更是爲此感到驕傲。不知是不是因爲這種「血總比水濃」帶來的天然情結之作用,使他神魂顚倒的第一次觀舞經驗恰巧發生在一次馬戲團演出中的印第安人節目裡。那一年,他剛五歲。

中學時代,他認眞地學過動物學課程,目的是爲了日後學習爬蟲學,因爲蛇在印第安人文化與民俗中,是一種極其重要的符號。中學畢業之後,霍頓又學習美術設計,而爲了設計出形式各異的蛇,他自然而然地需要深入硏究印第安人的舞蹈。但有趣的是,這種需要使他接觸了芭蕾舞。就這樣,霍頓於一九二六年走上了專業舞者的生涯。但很快,他對義大利學派芭蕾那種陽春白雪式的形式主義感到厭煩。當狄亞基列夫俄羅斯芭蕾舞團的雄風刮到美國時,他深深地愛上了這種嶄新的自由。他去了芝加哥,開始向該團主要演員之一阿道夫.波爾姆(Adolph Bolm)系統地學習俄羅斯芭蕾。但沒過多久,他便沮喪地發現,這種自由還是在某種形式主義之中兜圈子。

於是,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印第安納波里斯市,以二十歲出頭的年齡出任了當地戲劇協會的藝術指導,並多次主持了印第安人的舞蹈節。這期間,他竭力參加了一切能夠前往的印第安人儀式,從而摸淸了美國中西部各個印第安人部落中傳統舞蹈的起源。他帶著深厚的感情,與印第安人住在一起,舞在一起,潛心調査並體驗他們的民俗風情,然後回到城裡,以此爲基礎重新創作舞蹈和服裝。

不久之後,霍頓移居到洛杉磯。在這裡,他又系統地學習了墨西哥、美國西南部、西北部和美國大平原的印第安人舞蹈。他的學習儘管自始至終主要是從編舞的角度出發,卻不時地採用了民族學的角度,目的很明確:如何將這些舞蹈素材賦予創造性地搬上舞台?印第安人這種美洲本土居民的舞蹈成爲霍頓這個流派的美國現代舞之根基。而霍頓最好的和最有創意的作品也大多是以他們的生活和舞蹈爲基礎的。就動作風格而言,這種根基自然帶來了沈重的原始情調和現代舞所刻意追求的下墜感和力度感,爲弟子們如著名黑人編舞家艾文.艾利日後以非洲舞蹈爲基礎的創作,積累了重要的經驗。

吸收了洛杉磯多元文化的特色

在洛杉磯這個多民族的聚集地,霍頓還有幸目睹過拉丁美洲、中國和日本等國的舞蹈,例如他還拜日本著名舞蹈家和戲劇家Michio Ito(伊藤道夫)爲師,學習了「東西聯姻的美滿方法」。而所有這一切,均爲他的早期作品──《希亞瓦撒》Hiawatha(美國十九世紀詩人亨利.朗費羅Henry Longfellow的同名敍事詩中的主人翁)、《塔克維希,星辰的制造者》Takwish the Star-Maker、《貝勃羅人的祭典》Pueblo Ceremo-nial、《求雨》Rain Quest和《斑斕的沙漠》The Painted Desert尊定了基礎。他在其中使用了地道的印第安人樂器、服裝和假面(或在藝術上非常接近的代用品)。有時候,他還使用了地道的印第安人舞者。他對劇場、美術設計和燈光的淵博知識使得這些舞蹈或舞劇擁有了輝煌的場面。

與這種輝煌的場面形成對比的是,他在動作上嚴格地按照印度安人的美學原則──「簡練」行事。比如一九三四年公演於洛杉磯的大型舞蹈《斑斕的沙漠》,他基本上回避了蹦、跳、拖等常見的印第安人舞步,而著力於單純的節奏性動作。

另外,在《東方之路》、《中國幻想曲》、《東方特色》等作品中,他輕鬆自如地將自己的創作路徑轉向了古老的亞洲,而那些令人眼花撩亂的遠東風格的服裝、地道的假面和樂器,則爲他的舞蹈再創作提供了必要的確認標記。

(下期待續)

 

文字|歐建平   中國藝術研究院舞研所外國舞蹈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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