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戲曲的演出,氣氛常常比演出本身重要,只要能達到做戲鬧熱,「演出」本身反倒成爲較不重要的「分身」了。
■拼戲拼到天光,才知影皮猴一目。
「拼戲」是指在同一時間,有兩個以上的表演團體在同一地點演出,有時還願信徒過衆,不得不在特定的時間內聘請過量的表演團體演出,以致形成「拼戲」,有時則是請戲者基於好事心態,惟恐天下不「亂」,請戲團來「拼戲」,熱鬧一下。「拼戲」的情況下,戲班通常會要求請主支付比較高的酬勞,因爲一旦「拼戲」,各團一定會卯足全力,將各種壓箱好戲與絕技拿出來招徠觀衆,也就比平常一團獨演辛苦,請主爲了熱鬧,通常會接受如此的要價。「拼戲」又稱「鬥戲」、「拼台」、「對台」、「較戲」,其例由來已久,拼戲的過程完全不需要設定裁判人員,而以何團台前觀衆較多做爲輸贏標準,在《壯悔堂集》中就有關於明代興化班名伶馬伶與華林部名伶李伶拼戲,同時同地扮演《鳴鳳記》中嚴嵩一角的記載:「馬伶者,金陵梨園部也。金陵爲明之留都,梨園以技鳴者無論數十輩,而其最者二:曰興化部,曰華林部。……」(略)
在這段記載中,不但看到明代戲班「拼戲」的情形,也看到馬伶這個戲曲演員對表演藝術追求的熱忱。記載中有兩度拼戲,第一次是在一個新安商人的「派對」中對台,結果演到〈論河套〉的段落時,觀衆「乃西顧(李伶在西肆演)而歎,或大呼命酒,或移坐更近之,首不復東(馬伶在東肆演)。未幾,更進,則東肆不復能終曲……」。顯然地,馬伶在這一次的鬥戲中徹底失敗,說得再刻薄一點,在兩棚拼戲的比較下,觀衆對馬伶根本就是「不屑一顧」(首不復東),因鬥戲失敗而感到極度可恥的馬伶竟然在曲未終、戲未完的情況下,只因「恥出李伶下」,而「易衣遁矣」。
在班中台柱馬伶遁逃無蹤之後,興化部也從此不再演出,只留華林部獨霸金陵劇壇。如此過了三年,「馬伶復仇記」終於上演,失蹤了三年的馬伶重現江湖,召集舊部,並向當初主辦鬥戲的新安商人提出請求,要求再與華林部鬥演《鳴鳳記》,並請求新安商人再邀三年前目睹鬥戲的賓客,重臨盛會爲證。在商人的安排下,這場地點相同、演員相同、觀衆相同、劇目相同的鬥戲,在金陵熱烈地展開了,馬伶心中抱著「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的決心,賣力演出。同樣地,演到劇中的經典段落〈論河套〉時,高下分出來了,華林部的李伶「忽失聲匍匐前,稱弟子」。在原文中,記錄者並未提到此時觀衆的反應如何,不像第一次鬥戲時,誠實而殘酷的觀衆直接以「首不復東」來表達他們對鬥戲雙方的優劣評斷,這次的鬥戲結果是李伶「忽」失聲匍匐前,也就是在觀衆還未對優劣做出表態時,敏感而內行的演員李伶已經看出結果,若再逞強演出,不但枉然,更是自取其辱。更且虛心的李伶在見到馬伶的演技之後,最大的願望就是拜馬伶爲師,旣有此心,再演何益。
在這裡,我們看到兩個好演員的典範,不論馬伶或是李伶,都讓我們看到演員的堅持、奮發與敏銳。尤其馬伶爲了某劇中的一個角色,竟能費去三年時光,在「相國某者」的府中,當了三年門卒,只因聞說此相國乃是嚴嵩之類的人物,隨侍其左右,可以觀察其舉止、言語的特色,運用在飾演嚴嵩一角的表演上,馬伶並稱「相國某」就是他的表演老師。
在台灣傳統戲曲的演出中,演出氣氛常常比演出本身重要,只要能達到宗敎活動「做戲鬧熱」的熱鬧功能,「演出」本身反倒成爲較不重要的「分身」了。不但觀衆看戲習慣如此,在拼戲氛圍籠罩下的演出者也受到感染,以不理性的情緖,只求「拼」而不求「戲」,在這種爲「拼」而拼,而不是爲「戲」而拼的演出中,才會出現這句諺語中所說的「拼戲拼到天光,才知影皮猴一目」,「皮猴」就是皮影戲,其皮偶通常雕刻角色側影,故只有一隻眼睛,拼戲拼得要死,居然等到天亮散戲的時候才知道「對台」的皮影戲偶只有一隻眼睛,姑不論鬥戲結果如何,其「知己知彼」的速度,就的確慢了一些,但在「拼戲」的非理性氛圍影響下,大家似乎也無可厚非、理所當然地變笨了。
台灣近年的文化「活動」好像愈辦愈大、愈辦愈多,不論何事、何地、何時,似乎文化已經成爲各行各業的必需品(不知道這是不是叫做「擴大偵辦」),爭奇競妍的文化活動,在各地熱鬧地鬥了起來,如果是眞的「鬥」,也就還好,倘若結果只是隨興地「逗」一下,不注重文化「本身」,只利用活動「氛圍」,那麼台灣的文化前景,可能就只是「拼戲拼到天光,才知影皮猴一目」,等到天亮散戲,只空留一塊什麼也不是的白布給後人。
文字|游源鏗 蘭陽戲劇團藝術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