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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喜悅

臺北藝術大學的誕生

藝術教育與外交、軍事一樣屬國家必須承擔、投資的公共建設,藝術教育完善的國家不但提振國民生活品質與國家形象,也必能受到國際尊重。專業藝術教育本來就是「虧本」的「生意」,如果要斤斤計較它的成本效益,或只注意它的市場取向,把藝術當成商品,國家存在的必要性也値得懷疑。

藝術教育與外交、軍事一樣屬國家必須承擔、投資的公共建設,藝術教育完善的國家不但提振國民生活品質與國家形象,也必能受到國際尊重。專業藝術教育本來就是「虧本」的「生意」,如果要斤斤計較它的成本效益,或只注意它的市場取向,把藝術當成商品,國家存在的必要性也値得懷疑。

1.

今年八月一日開始,國內的兩座藝術學院奉准改名為藝術大學,給政局混亂、景氣低迷的台灣注入一股物廉價美的藝術氣息,台灣藝術教育好像也進入新的階段了。

國立藝術學院改名臺北藝術大學的時間,剛好是它的創校二十週年。二十年並不算長,但是從學院到大學的這二十年,不僅反映台灣藝術教育發展的軌跡,也顯現藝術環境的詭譎多變與不確定性。

一九八一年,國立藝術學院在萬衆矚目下創立,「設置國立藝術學院,培育高級藝術人才」是當時的教育部長在立法院的重大宣誓,成為媒體的頭條新聞。在「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藝術學院」的座談會,專家學者也紛紛為這所學校的未來獻策。「國立藝術學院」從一成立就未冠以「台北」、「中央」或「關渡」的名稱,代表這是唯一「學院」級的專業藝術學府(除非學校籌備人員忘了,教育主管當局也忘了),與當時已成立二十餘年的國立藝專或其他大學的藝術科系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功能。在政府支持下,這所新學校的校園規畫、教學設施、師資陣容,在國內藝術界堪稱空前。為了能招收對藝術有眞正興趣與潛力的年輕人,國立藝術學院沒有參加大學聯考,而獨立辦理招生考試,報考者十分踴躍,在有限的錄取名額中,不乏已取得著名大學文憑的藝術新秀。

關渡校區的興建工程並不順利,從土地徵收、整地到興工一波三折,糾紛不斷。尤其八〇年代黑道工程綁標嚴重,學校執事人員簡直焦頭爛額,壓力極為沉重。面對多如牛毛的行政法規,承包廠商屢出狀況,各項工程落後,年復一年,關渡校區遲遲未能完工使用。國立藝術學院師生則顚沛流離,十年抗戰,國際青年活動中心、工技學院、台大男八宿舍、蘆洲空中大學都曾是國立藝術學院的流浪「行館」。前幾屆的學生在五年大學生活中,未曾在關渡上過一天的課,他們跟關渡校區唯一的接觸是新生訓練時被安排到關渡作一番巡禮而已。

儘管如此,關渡校區仍是這些「流亡」學生的藝術聖地,朝山過程中所經歷的苦難彷彿是必要的磨練。簡陋的教學環境,反而凸顯他們對藝術的狂熱,風格多元、開放的創作與展演推陳出新,帶動國內熱絡的展演風氣,劇場藝術訓練更開啓台灣新紀元。今日國內最重要的表演團體包括雲門舞集、朱宗慶打撃樂團、綠光、果陀……莫不以藝術學院畢業生為班底。而他們能在表演藝術界發揮強大的影響力,除了本身藝術資質之外,學校五年的專業訓練絕對是最重要的因素。

2.

一九九一年,國立藝術學院出蘆入關,「上心詞,歸蘆洲;迎福祥,入關渡」,回歸正常學校教育。寬闊的校園,完善的教學、展演設備不僅在國內絕無僅有,即使在國際間也難得一見,幾百個學生眞是天之驕子,揮灑空間更大。而後,幾年之間,音樂、美術、戲劇、舞蹈四系所之外,傳統藝術研究所、劇場設計系、傳統音樂系、科技藝術研究所、舞蹈七年一貫制與音樂博士班陸續增設,教學體系更加完備,而全校學生人數仍不過千餘人而已。

綜觀國立藝術學院的教學優勢,實歸功於八〇年代政府的高等藝術教育政策,在高度經濟、科技發展之外,加強專業藝術人材培育,提升國內藝術環境。草創時期當時的教育部朱匯森部長多次在立法院報告國立藝術學院設置的理由,並籲請立委大力支持。而藝術學院也以「立足關渡,放眼天下。」為宗旨,在傳統的文化、藝術基礎上,發展我國藝術的主體性格。

一九八一年,香港影業鉅子邵逸夫先生慷慨捐贈港幣一千萬元作為興建劇場的基金,對於藝術學院的發展發揮極大的作用。這筆捐款在二十年前是極大的數目。國立藝術學院以它為基金,籌建舞蹈廳與戲劇廳,教育部也同意編列預算配合。因為有了舞蹈廳、戲劇廳的專業形象,後來美術館、音樂廳也理所當然地列為學校的重要建設,以與美術、音樂教育相呼應。二十年來,國內大學院校不斷增加,但能擁有專業戲劇廳、舞蹈廳的大學院校仍屬鳳毛麟角。未來大學院校(包括藝術學院)要成立專業劇場的機率也不大,原因不僅興建劇場所費不貲,更重要的,劇場營運所需要的專業人員必須編列足夠的員額,依目前的教育政策,堪稱不可能的任務。國立藝術學院當初若無邵先生的贊助,能否如期擁有兩座高水準的表演場所仍在未定之天,也許能有一座又能演戲、又能跳舞,還能演奏管弦樂的多功能藝術館就算萬幸了。飮水思源,不得不對邵先生的義舉深表敬意。

3.

國立藝術學院自創校以來,一直以最專業的藝術學府自許,從來就不認為「藝術大學」比「藝術學院」高級,也未曾有「升格」大學的打算。然而,山不轉路轉,最近幾年,國內高等教育詭譎多變,藝術學院由一而三,板橋的藝專升格台灣藝術學院、台南藝術學院亦在南台灣出現。當年藝術學院與藝專明顯區隔的設置目標早已模糊。五年制專科更紛紛變成「技術學院」,唸起來跟「藝術學院」差不多,而後這些「技術學院」又一個接一個變成「科技大學」,未曾聽聞的校名跟著公車滿街跑,令人目不暇給。

媒體不斷出現大專院校「改制」、「升格」的訊息,社會大衆普遍認為,五專辦學績效良好,升格為學院;學院辦學績效良好,升格為大學,教育主管機關也習慣以此作為評鑑、獎勵大專辦學績效的指標。在這種教育趨勢下,「無名」的國立藝術學院頗受名字的困擾,不僅社會大衆無所適從,連教育部官員也常對三所藝術學院張冠李戴。板橋「友校」其實早已胸有成竹,一路直衝,幾年之間,由專科升格學院,又把改大學當作學校發展的重大目標。家長、學生對升格大學的期待與世俗的眼光,國立藝術學院不得不思考改名藝術大學的必要性。當前的教育環境,藝術學院改名藝術大學未必有實質的幫助,學校經費拮据的情形未必能夠改善,但「輸人不輸陣」,只能消極思考改名到底有何負面效應?最後總算有了共識:沒什麼好,但不改就是不好,也不符合現階段的社會期待。

4.

最近幾年,國立大學院校激增,公私立雨露均霑,政府撥給各校的經費相對緊縮。而經費補助常以學校科系、學生人數為重要依據,採精兵主義的國立藝術學院人數比其他大學一個系(如中文系,外文系)還少,人少聲音就小,每年得到的經費不及綜合大學的十分之一,與一般社教機構或國立劇團相比,也僅僅稍多一些。錢少難辦事,各教學單位的業務費、設備費逐漸遞減,教學品質大受影響。近年各公立大學實施校務基金,自籌財源,藝術學院也不能例外,自籌比例達25%。家大業大的綜合大學或科技大學與國內高科技有較多建教合作的機會,不少校友又事業有成,成為學校強有力的後援,自籌經費對他們並不困難。位居市區的大學,尤佔地利之便,天生就是有錢人,光在校地經營餐廳、地下停車場就財源滾滾。

處在郊區的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藝術學院)就沒有這般好命了。畢業校友離開學校之後,人窮志氣高,紛紛投入藝術工作行列,不少人並已在藝文界嶄露頭角。從藝術教育的立場而言,學生畢業後堅守藝術工作崗位,甚至自組表演團體,繼續藝術創作、展演,就是回饋社會,報答學校的最佳方式,也讓學校深以為榮。但是校友的創作、展演更需要政府、社會的支持。因此,國立藝術學院在政府教育經費之外,要自籌財源,尋求社會贊助,首先就得跟藝術團體、藝術家(包括自己的校友)搶奪有限的資源,也未必搶得過他們。

近二十年來,國家對藝文事業的投資、扶植前所未有,文建會、各縣市文化中心(文化局)、國家戲劇院與音樂廳、國家文藝基金會皆提供藝術工作者極大的創作環境與經費贊助,雖然未必盡如人意,但比起二十年前,不能同日而語矣。國內重要藝文獎助機構(如國家文藝基金會)的獎助多以社會團體或藝術家為主,對於學校藝術活動的申請補助不是不受理、就是贊助有限。台北藝大的展演不遜國內專業藝術團體,許多著名團體的成員甚至以藝院在校學生為主力,然而,依據社會/學校簡單兩分法,台北藝大展演與普通大學的藝術欣賞活動並無明顯不同,經費補助一視同仁,以示齊頭式的公平。大企業固然也有巨金贊助藝術團體、藝術家的情形,同樣不以藝術院校為贊助對象。

5.

在近年蓬勃的藝術環境中,作為藝術人材培育的藝術院校反而面臨經費匱乏的窘境。社會認為它們有來自教育部編制的經費預算,而教育部卻又相信校務基金實施,藝術院校就能創造文化工業、藝術產業,並能對外募款,使空殼的音樂廳、美術館自己動起來。

一般人不容易分辨一般藝術教育與專業藝術的差異,也無法理解兩者師資、設備與教學方式之不同。如果用一般學科的標準去衡量、檢視專業藝術教育,包括教師資格、學生人數、展演設備,必然大大走樣。因為音樂教學通常一對一,大班教學並不可行;戲劇系的教學也不僅僅是戲劇史、戲劇文學而已,劇場排演、舞台、燈光、服裝設計、製作都涉及實務操作,絕非傳統課堂上老師面對四、五十位學生的授課方式。

藝術教育與外交、軍事一樣屬國家必須承擔、投資的公共建設,藝術教育完善的國家不但提振國民生活品質與國家形象,也必能受到國際尊重。專業藝術教育本來就是「虧本」的「生意」,如果要斤斤計較它的成本效益,或只注意它的市場取向,把藝術當成商品,國家存在的必要性也値得懷疑。在自籌經費難以自籌的情形,藝術院校只好縮衣節食,甚至自廢武功,改變教育方式,減少專業科目與展演活動,以降低成本,這種惡性循環受影響的不僅是學生、國家的整體藝術水準必然大受波及,台北藝大當初成立的宗旨也不復存在。

臺北藝術大學這幾年就像一個家道中落的藝術資優兒童,在生存與專業訓練之間面臨兩難,載浮載沉。只能自求多福,靠著單薄的雙手,打零工,顧三頓,繼續做藝術家的美夢。

 

文字|邱坤良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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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啓事:

1. 本刊第一〇三期《好看就是好戲!》一文第十三頁第二欄第十四行「在邀得外台歌仔戲界紅星許素雲加入『鴻明』之後…」,其中「許素雲」應為「許秀琴」,作者誤植,特此致歉,並感謝台大戲劇系副教授林鶴宜來信指正。

2. 本刊第一〇三期《蠻荒世界裡的野玫瑰》一文第五十五頁,「註1」中所提新鳳霞因腦溢血逝世的年份應為一九九八年,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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