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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順街唱團的《Happy Space》(泰順街唱團 提供)
國際藝識International Vision 特別企畫╱直擊PQ四年展,發現設計新浪潮

堅持手工業,抑或邁向高科技?

科技,劇場設計的新思維

當「數位」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常見科技,一向強調文化、創意與風格、因而很「手工業」的劇場,是否也已經邁入「數位」的世界?嚴格說來,在台灣,數位科技成為表演元素是二○○○年以後的事,這個正在發展中的科技趨勢,如何影響台灣的劇場設計,以及創作者的劇場思維?

當「數位」已經成為日常生活中的常見科技,一向強調文化、創意與風格、因而很「手工業」的劇場,是否也已經邁入「數位」的世界?嚴格說來,在台灣,數位科技成為表演元素是二○○○年以後的事,這個正在發展中的科技趨勢,如何影響台灣的劇場設計,以及創作者的劇場思維?

《美學經濟》作者詹偉雄曾以「數位」和「類比」來比擬科技與創意的關係:「數位的世界,是○和一的電流脈衝組成的世界,透過數位,人可以用硬體和軟體來進行數量龐大的運轉、記憶、溝通。」數位科技為人類帶來電腦、手機、數位錄影、錄音……觸目即是、隨手可得的世界。「相對的,類比的世界是一個遲緩的經濟體,它靠的是文化和創意的價值塑造,而非前仆後繼的科技學習和超越競賽。」

就這角度來看,劇場可說是類比世界的極致——文化、創意、風格的高度凝聚結晶——因此也往往,顯得很「手工業」。劇場設計和科技在今日的關係,就好像類比元老和數位新貴的關係,兩者是互相消抹個性的暗中競爭?還攜手並進新時代的同夥?

影像=多媒體=數位科技?

早在一九九八年,台大戲劇研究所一項「媒體科技與戲劇的結合」研究計畫,將學期製作《一個無政府主義者的意外死亡》與現場演出同步在網路直播,是數位「有意識」進劇場的先驅。

但整體來說,數位科技成為表演元素仍是二○○○年以後的事。台灣劇場興起跨界之風,多媒體、數位科技、動畫等,順理成章「跨」進劇場界。在歐美的學術論述中,multimedia經常指的是電腦虛擬世界(cyberspace),台灣由於這段「跨界」的因緣,多媒體的定義傾向以媒體類型而論,指同時以多種媒體來創作或表演。

台大戲研所李賢輝副教授特別強調,只有透過電腦為平台運算處理、並能與現場演出互動的才算多媒體劇場。

數位作為工具

其實電腦數位作為工具運用於劇場設計界,就像電腦進入我們日常生活,是一種趨勢。舞台設計利用電腦吊桿換佈景,燈光設計圖用電腦設定,已經相當普遍。更有甚者,以電腦模擬劇場燈光動態,台大戲劇系助理教授劉權富就是這方面的翹楚。傳統燈光設計在進劇場前,導演只看得到一張平面燈光配置圖,效果如何要等現場裝台才見真章。二○○二年,劉權富領先亞洲華人劇場界,引進一套WYSIWYG軟體(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Get),將設計輸入電腦程式,將整齣戲的舞台和燈光動態預先虛擬演出。這套軟體和技術近兩年才陸續引進香港、大陸等地。

但劉權富承認,若非學校的學術資源,業界其實不太可能投資二十幾萬的設備,以及平均三十秒現場跑兩小時程式的人力。他以二○○四年替果陀劇場歌舞劇《跑路天使》做的燈光設計為例,他啟用兩名助理,花一整個月的時間才做出舞台燈光的虛擬彩現。以國內劇場界,一人飽全家飽的設計工作室現況看來,很難讓這項技術成為劇場通用規範。

雲門舞集製作經理王孟超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台灣人才在電腦應用的技術上並不落後,難的是整體環境有無足夠的市場規模讓劇場研發新科技?有無制度可以與新科技作互動?他隨雲門巡迴海外,對荷蘭印象特別深刻。荷蘭境內所有公立文化中心的規格都相同:舞台寬高、弔桿距離、跟觀眾席的距離等。因此節目單位可以攜帶一套硬體設備移師巡迴各大城小鎮。這就是技術帶給表演藝術的便利,並配套以進步的制度設計。

高科技?低科技?

經費為研發之母,劇場藝術的市場不足以刺激資本投入,科技研發其實還仰賴其他領域。往年常到世界各地看展的劉權富就說,廠商開發那些最新技術,主要提供演唱會、商展、戶外照明等商業用途。

不少曾將數位科技運用於劇場的導演和設計,更坦言:「我們使用的技術不算高科技啦,其實在產業界算很low的!」劇場設計師蘇匯宇,乾脆直接定義這些劇場為「新科技」劇場。

就現階段國內劇場創作所投注的資源而言,劇場設計師運用科技多半在於方便與創作者溝通。畢竟「科技」只是手段,劇場藝術要表現,是與時代同步的人類思想及感情,或者,藉科技帶給觀眾與時代同步的氛圍。藝術家只管科技用得「好」或「不好」,技術的「高階」或「低階」則非重點。

數位成為一種思維方式

科技在劇場的發展,根本來說,也涉及創作者的思維是否也跟著「數位化」?千禧年前後,跨界成為創作趨勢主流,台灣劇場創作者對科技也有了新的想像。一方面是當代科技藝術人才將劇場視為作品展演平台,例如成立於二○○○年的泰順街唱團,以師大美術系學生湯濰瑄(淑芬)、蘇匯宇、邱信豪等人為核心,一出道即相當熟稔地運用影像、空間裝置、聲響、樂音、肢體與語言等跨界創作方法,其中甚至有多部作品,科技藝術凌駕於劇場演出之上,成為劇場演出的實驗主體。不過,該團在二○○四年後,成員便紛紛轉往當代藝術領域發展,或偶與劇場創作者合作,不再主導創作。

另一方面,劇場創作者也因應科技發展的趨勢,有意識地將電腦動畫、影像等多媒體技術置入演出中,然而真正將科技「有機」運用於作品的並不多見,其中具代表性的,如二○○一年小劇場導演王嘉明的《Zodiac》,運用現場即時影像和預錄影像,與現場演員互動,時而對話、時而輔助推展、時而主導整個演出。二○○四年演出的《家庭深層鑽探手冊—我想和你在一起》則以十六軌音響,在劇場重建聲音發生的聽覺現場環境。此外,二○○三年,創作社導演周慧玲與當代藝術家張耿豪、張耿華兄弟合作的《Click,寶貝ㄦ》,更是劇場與科技藝術相互探索的具體實踐。

台北藝術大學科技藝術研究所講師王俊傑表示,二十一世紀的劇場比起一九八○年代的劇場,技術自然有所進展,表現性卻未必勝出。王俊傑是台灣以影像為視覺藝術創作媒材的先驅,早年曾與筆記劇場、優劇場、河左岸劇團、環墟劇場等劇團合作,近期也擔任河左岸《燃燒的地圖》、NSO《尼布龍指環》的視覺統籌。但他表示,使用多媒體時他非常謹慎,譬如使用在歌劇時,要避免影像語言太強,使音樂淪為背景。使用在劇場上,他強調導演的思維要跟著「更新」,不能以傳統劇場的思維方式行之。畢竟劇場是立體的,多媒體是平面投射,這2D和3D語言如何融合,而非自說自話,尚待開發。他認為台灣表演藝術界至今仍未有成功的代表之作。

科技,還是得回歸人性

記得讀女法醫史卡佩塔小說系列時有一句話:「實證主義的進展,最終並非走向一種人的取消,相反的,它在最深根柢固之處,會接上能動的、思維的人。」(《肉體證據》)將「實證主義」置換為「科技」,也很貼切。

 

文字|林乃文 劇場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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