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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布‧狄倫也深受垮掉的一代影響(Bertrand Guay攝 法新社 提供)
特別企畫 Feature 兩廳院特別企畫Feature of NTCH

美麗的失敗者 昇華了搖滾的靈魂

垮掉的一代是文學上的不法之徒。他們不論在主題、寫作風格,乃至個人生活上,都在挑戰主流價值的單調與安逸,而追求自由、即興、誠實和解放,因為只有面對自己的骯髒與腐敗,你才能昇華。沒有垮世代,搖滾樂不會是如今我們熟知的面貌,從披頭四、巴布.狄倫、吉姆.莫瑞森到派蒂.史密斯、理查.海爾乃至音速青春樂團、衝擊合唱團等等,不論是紐約站還是倫敦站,垮世代的幽靈與肉身都還繼續在列車上加持著我們的搖滾英雄們。

垮掉的一代是文學上的不法之徒。他們不論在主題、寫作風格,乃至個人生活上,都在挑戰主流價值的單調與安逸,而追求自由、即興、誠實和解放,因為只有面對自己的骯髒與腐敗,你才能昇華。沒有垮世代,搖滾樂不會是如今我們熟知的面貌,從披頭四、巴布.狄倫、吉姆.莫瑞森到派蒂.史密斯、理查.海爾乃至音速青春樂團、衝擊合唱團等等,不論是紐約站還是倫敦站,垮世代的幽靈與肉身都還繼續在列車上加持著我們的搖滾英雄們。

一開始,他們佔領曼哈頓,然後他們佔領美國,然後是世界。(註1)

一九四○年代,凱魯亞克(Jack Kerouac)和金斯堡(Allen Ginsberg)在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認識,然後布洛斯(William Burroughs)加入。在那個保守年代的美國,他們終夜暢談詩歌與小說,聆聽爵士,喝酒嗑藥,來追求他們相信的真實生活。

當然,他們不是唯一的生活浪子。彼時也有一群白人像他們一樣喜愛黑人文化、終日混跡於爵士酒吧、玩世不恭、拒絕傳統道德責任。他們被稱為「嬉皮士」(Hipster)。著名作家梅勒(Norman Mailer)在其經典文章〈白種黑人White Negro〉中說:「他們唯一的道德,就是去做不論何時何地他們都認為是可能的事,並且……去參與最原始的戰爭:去為了自己打開一切可能的界線,因為那是自己的真正需求。」馬龍.白蘭度、詹姆斯.狄恩成了嬉皮士的螢幕代言人。

「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簡稱垮世代)的生活方式固然是嬉皮士式的,但他們之所以被標舉出來,是因為他們還有文學與思想。

文學上的不法之徒

一九五五年,金斯堡在舊金山朗讀他的詩歌《嚎叫》The Howl,從此改變了美國詩歌的語言、節奏、想像,以及其社會意義——自十九世紀的惠特曼之後,從來沒有人賦予詩歌如此巨大的文化和政治力量。《嚎叫》是那個時代第一部為那些邊緣的、瘋狂的和失落的靈魂來說話的偉大詩歌。

一九五七年,凱魯亞克出版小說《在路上》On the Road,一整代年輕人懷中揣著這本書,上路去尋找自由與自我。

「垮掉的一代」成為戰後第一場反文化運動,成為此後一切所有地下與前衛反文化的啟蒙者。可是到底什麼是“beat”?

凱魯亞克和同伴們在時代廣場和格林威治村的街角聽到人們用“beat”這個字來形容那些看來被打倒而失敗的人,但這些人其實具有堅實的信念。他們是「美麗的失敗者」(註2)。所以,凱魯亞克用這個字來描述四○年代末期一個瘋狂而閃閃發光的hipster新世代。這些人在美國各地晃遊,搭便車,衣衫襤褸但卻快樂而美麗,因此具有一種特別的靈性。

更具體來說,beat的意思一方面是“beaten down”,是被使用過、被打敗的感覺,一種涉及心靈及靈魂最終的赤裸狀態。但這個字還有另一個意義“beatific”,一種美好的福緣。因為為了發現個人的真實自我,你必須先沉入你的心理、身體和意識中最秘密、最不敢面對的部分。所以這必須訴諸直接的感官體驗,尤其是那些骯髒不堪的經驗。因此,垮世代既追求肉慾的直接感受,也在乎靈性的追尋。

《滾石》雜誌在一九九七年對金斯堡的訃文中摘要得最好:垮世代或者beat的意思是要「延展個人體驗,在被扭曲的事實中、在對性愛的追求中尋找真實,在低下階層的生活中尋找靈性,以及最重要的,致力於以一種即興的態度來生活、寫作、談話以及冒險。」

是的,垮掉的一代是文學上的不法之徒。他們不論在主題、寫作風格,乃至個人生活上,都在挑戰主流價值的單調與安逸,而追求自由、即興、誠實和解放。例如主題上,不論是〈嚎叫〉、《在路上》或是《裸體午餐》,都涉及藥物、性、和各種邊緣行為。但是正如同beat這個字的兩面性,〈嚎叫〉因為過於猥褻而被法院禁止出版,但那僅僅是因為他召喚出美國文明的潛意識。對金斯堡來說,他的目的是想要「拯救和治療美國精神」。同樣,《在路上》看似是描述一種隨性墮落的生活方式,但他是要追問自由的真義,不論是心靈還是肉體的。

只有面對自己的骯髒與腐敗,你才能昇華。

因為垮世代,搖滾樂有了深度與批判

沒有垮世代,搖滾樂不會是如今我們熟知的面貌。

某個意義上,他們在同一個時代發出反叛的聲音。當垮世代(乃至更廣大的hipster)在五○年代把黑人文化和爵士樂加入他們的詩歌與小說,而形成對主流白人社會的挑戰時,貓王和其他人也把黑人的藍調、R&B改造成搖滾樂,掀起回聲更巨大的青年文化。

但那時,搖滾的激情與垮世代的詩歌還沒開始交媾。所以搖滾樂只停留在汽車、女孩和青少年的曖昧衝動。

直到六○年代。巴布.狄倫(Bob Dylan)根本就是金斯堡的詩歌配上動人音樂(雖然少了那些猥褻露骨);披頭四的歌縱使聽不出來垮世代的身影,但Beatles這個字可是把Beetle(甲殼蟲)加上他們喜愛的Beat,而結合成的新字。

垮世代模塑了狄倫和披頭四,而狄倫和披頭四改變了搖滾樂和青年文化。

不只如此。當狄倫、路.瑞德(Lou Reed)、吉姆.莫瑞森(Jim Morrison)捧讀起凱魯亞克和金斯堡的文字後,搖滾樂才開啟他黑暗、反叛、挑釁、地下與詩意的旅程。

這個旅程到搖滾的下一場革命,七○年代的龐克,不論是紐約站還是倫敦站,垮世代的幽靈與肉身都還繼續在列車上加持著我們的搖滾英雄們。派蒂.史密斯(Patti Smith)、理查.海爾(Richard Hell)乃至音速青春樂團(Sonic Youth),都把金斯堡和布洛斯當作精神導師與良友。衝擊合唱團(The Clash)也在專輯及現場演出和金斯堡合作。甚至九○年代的柯特.科本(Kurt Cobain)也和布洛斯合作一張專輯The Priest They Called Him(註3)

是的,過去五十年,垮世代的詩歌、態度與夢想,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更從來沒有退潮過。地下絲絨的約翰.凱爾(John Cale)曾說,金斯堡是他們所崇敬的地下/前衛文化的良心。而我要說,沒有垮世代,搖滾樂的靈魂將是空洞而蒼白的。

 

註:

1.第一句話是借用李歐納.柯恩(Leonard Cohen)的歌名〈First They Take Manhattan〉。

2.「美麗的失敗者」是李歐納.柯恩的小說名。我認為這個詞 非常貼切beat的精神。

3.金斯堡曾經出過幾張詩與音樂的專輯。最厲害的是他的最後一張,單曲〈The Ballad of the Skeletons〉,歌詞當然是他寫的詩,演奏是由Lenny Kay彈貝斯,保羅.麥卡尼彈吉他,菲利普.格拉斯負責彈鍵盤。唱片封面是由攝影大師羅伯.法蘭克(Robert Frank)操刀,MV則是由葛斯.范.桑(Gus Van Sant)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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